第三十四章 冲锋吧,骑士(1 / 2)
“我不喜欢这样的场面。”凯瑟琳轻轻的说道:“虽然很多骑士都沉醉其中,但是我很不喜欢。”
现在的山谷里,渐渐升起了战争的气氛。城卫队员们虽然大部分是新手,但是毕竟平时训练有素,走到山谷前,便整齐的跳下马准备接战。对于非骑士职业来说,很多时候在马上战斗的能力远远低于步战,与其勉强在马上迎战,不如干脆舍弃马匹的机动优势。
车队被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两辆加固的客运马车,马车上的送婚队成员早在进入山谷之前就已经被转移到其他车里,所以这两辆车里只有十名箭法优秀的城卫队员,各自手持弓箭从打开的车窗里探出头,随时准备迎击前方和两侧的敌人。第二部分是另外三辆满载的客车和芙蕾雅的座驾,三辆大车把芙蕾雅的豪华车厢围在内部,而车厢更外侧,左右各十名城卫队员各自持剑守护。最后面是礼品车厢和辎重车厢,四辆货车与前面的车队拉开了四五十米的距离,这个距离恰到好处,即不易受到前面战斗的波及,又可以在遭受攻击时得到前方的即时救援。至于车队最前方,只有属于领导者的几个高阶职业者,不过即使就这几个人也足够了,甚至说出去那八名白银阶盗匪之外,其余的低阶人员,几人里任何一个都可以轻松解决。“很多人都不喜欢这样的场面。”潘尼斯耸耸肩,轻松地说道:“就算是骑士,也有很多厌恶战争的,实力越强。越是厌恶战争,面对战争,热血沸腾,那注定只是普通人的反应。”
“为什么呢?”凯瑟琳不解的问道:“我也感觉是这个倾向,但是不理解原因。”
“你想不明白?”潘尼斯疑惑的看了凯瑟琳一眼,奇怪的问道:“你会因为看到一群婴儿打群加。而且打的血肉横飞而感觉热血沸腾吗?你会喜欢那样神奇的场面吗?”
“没有正常人会去喜欢那些吧。”凯瑟琳苦笑着说道:“我自觉还是挺正常的,所以肯定不会喜欢。”
“世上还是正常人多。”潘尼斯面向后骑在马上,背靠着马脖子处的弧形,悠然自得的说道:“实力越强,战争中的那些人越像是婴儿。双方军力强弱和士兵的勇猛程度的区别,对于强大的职业者来说,无非是碾压和碾压的很愉悦之间的区别而已,真正值得关注的,也只有遇到对方的高阶职业者的时候了,不过那时候性质就变了,不再是战争,而仅仅是两人或者少数几个人的战斗。也就不存在热血沸腾的激动了。”“是吗?不知道。没经历过。”潘尼斯懒懒的挠了挠脖子,似笑非笑的直视天空:“一百年,很久了啊,像我这种年轻人怎么可能知道。”
“后来呢?你就来到了知识之都?”好奇心最强的丽娜忍不住对艾尔兰追问道。
“呃,算是吧。”艾尔兰回忆道:“那时候我四十多岁了,已经完全失去了冲击传奇的希望,所以也没什么动力,只想用多年的继续到处旅行,希望有生之年多见识一下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结果有一年旅行到知识之都就被这里迷住了,再也没离开过。”
“确实,圣都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棒的城市了。”薇薇安赞同道:“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我想没人甘愿离开这里。”
“好了,闲聊时间结束,已经可以看到敌人了。”凯瑟琳从马上欠起身,眺望着远处山谷的尽头说道:“我也该准备战斗了。”
“你一个人去可以吗,凯瑟琳小姐。”艾尔兰有些担心的问道:“万一对方有黄金阶以上的对手藏在队伍里,很容易出危险。”
“放心吧放心吧。”潘尼斯挥挥手:“就算有隐藏敌人,也不会在那里的,相信凯瑟琳的实力吧,她可是有资格接过当年英雄旗帜的骑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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