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十三强的角逐(三)(2 / 2)
战士组的比赛,一人居然是学习了野蛮人战士的特色狂暴技能,在一通狂放之后通身血红,宛如自血海中走出的嗜血魔神一般的可怕</p>
而他的对手,看着虽然身材不大,甚至有点阴柔的感觉,但却是一位极度暴力的双持大剑力战士</p>
想要做到普通的双持单手武器,那并不算什么难事,几点的自由技能点就能搞定~</p>
想要学会使用双手武器,那也不算太难。</p>
比如战士、法师其实本职业的双手武器本能就会使用,而想要学会双手武器精通,那也无非就是几点技能点的问题。</p>
可若是想要学会双持双手武器,那问题就大条了</p>
这原本是野蛮人种族狂战士职业的招牌特色,凡是选择了野蛮人种族的玩家,几乎六七成就是奔着号称“最强杀伤战士”的狂战士职业去的,而会选择狂战士职业的人,则十成十都是被“双持双手武器”的职业特性所诱惑。</p>
其他的战士职业,想要拥有这种特性也不是不行,不过基本都需要经过跋涉去到野蛮人聚集的荒野大平原地带,而后还得花费大量的技能点开通必须的大量过度学术才行。</p>
除此之外,大概也就只能是指望着诸如游戏中发布的隐藏职业这类极为稀有的特殊事件提供机会了,只不过这完全就是拼人品看脸的事情,基本上,这种低概率事件还是被有脑子的玩家直接忽视的。</p>
眼下这名鬼族战士是如何学会的双持双手武器不得而知,不过必须一说的是,他的实力却是绝对强大的</p>
战士这边的比赛,最终的胜利者还是那名双持双手武器的玩家。</p>
鬼族战士能够狂暴化固然变态,如果能够转职游戏中后期的更高端的职业,比如恐怖骑士、幽冥武士什么的,再配合上狂暴状态肯定具有短时间内诛神灭魔的变态实力然而放到眼下,狂暴加成的整体实力却也仅仅只是强大而已~</p>
尤其狂暴之后,长时间的疲软状态十分的烦人,几乎就判了玩家的死刑。,</p>
<b></b></p>
双手大武器的战士显然有些脑子,在一开始的时候尽力避让对手,甚至很有些没有面子的四处“逃跑”躲闪,然而过了数分钟的狂暴时间后,比赛则彻底成了他一个人的表演秀~</p>
狂暴战士虽然喝骂连连,不过比起实际的晋级好处,这点“杂声”则是被玩家自动忽略了~</p>
刺客这边则相反打的相当的保守,看来比赛的两人同样都是精通于潜行隐身+致命攻击能力的刺客,基本上从开场一直到比赛结束,其他的玩家都没怎么见到两位参赛者的身影。</p>
即便是试探交手的时候偶有现身,可二人或许是都没有做好拼死一搏的准备,每次都是一击即退,随后继续各自隐身寻找机会。</p>
就在无数的观众看的即将破口大骂的时候,其中一名刺客玩家突然在开了夺命攻杀的状态下向着一处看上去完全无人的地方舍命一击</p>
而令其他人都没想到的是,就在他的匕首忽然隐没消失,而后一股血箭飙出的同时,场上就亮起了一道表示失败者离场的白光</p>
对于潜行对手的一次漂亮秒杀</p>
无数人看的都是倒抽一口凉气~</p>
巫师这边,余下的两人遵循了巫师职业自擂台赛开赛以来一直被人诟病的问题——磨</p>
两个都是差不多的职业、差不多的技能,装备上或许有些诧异,但是绝对不大,至于等级上,那就更不可能拉开太大的可能了~</p>
而有趣的是,这俩人的想法如出一辙,居然连选择的补给药剂都是同样的五瓶中瓶暖身药剂——清一色的蓝药啊</p>
俩人的比赛打了超过二十分钟最后也只是其中一人以微弱的优势勉强胜出而已~</p>
弓箭手方面,那就彻底变成了一场剩余二人比较谁的走位更**,谁的闪避动作更夸张的另类比赛了~</p>
作为弓箭手玩家,半年的时间过去,学会跑动中射击的技巧那是最起码的如果说仍旧只会站桩一般的原地射箭攻击的话,那这样的人肯定是连大城赛都不可能突破的。</p>
二人的攻击速度都很快,而且让人喷饭的是,不只是弓箭手原本就应该学会以各种“体操动作”闪避一切的远程攻击,还是说这俩人在现实里真的就是两个体操运动员,他们的各种动作可谓夸张到其他观战的人为之呆愣的地步</p>
而由于双方的命中率都没有超过四成,所以这一场的弓箭手比赛也相当的磨人,打了也将近二十分钟——这可谓是开赛以来,弓箭手职业比赛时间的最长记录了</p>
而更令人喷饭的是,两位选手最后居然在差不多的时间里一同射光了所有的箭矢</p>
这还能怎么办呢?</p>
于是乎,两个明明弓箭手实力绝强的玩家,只能各自掏出护身用的短匕首,然后扭抱在一块儿就仿佛小混混斗殴似的疯狂互捅......</p>
或许是某人手中的匕首威力更强一些,也可能是对方的皮甲防御效果稍差。</p>
总之,就在所有人都看的无言以对的时候,其中一名“弓箭手”终于是成功的捅死了自己的对手,成为那名最终的十三强挑战者......</p>
-----------------------------------------------------------------------------------------------------------------------------------</p>
(未完待续)</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