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九十六章 税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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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君有所不知,富农与氏族多是雇佣佃农租种,每到收获之时自会登记入账,只要查看账本便可知晓。”

国渊笑道:“而且田地收成除了新开垦的田地产量较低外,熟地亩产多少自有定数,又岂能瞒报?”

“真的?”刘澜喜道。

“自是真的。”

“好。好,那你也拟份章程上来。”刘澜看向国渊道。

“这个恐怕还需长文。”

“不必。”陈群朗笑一声,从袖中掏出一本文简来,道:“长文早已拟好。只是一直未寻到明主。”

“哈哈。”

刘澜朗笑一声道:“好你个陈长文,没想到你是有备而来啊。”

陈群嘿嘿而笑的同时走上前来,将文简交予刘澜手中后又道:“待丈量土地之时,还望主公派些兵卒一同前往,以震慑小沛氏族。”

刘澜打开书简的同时却是应道:“好。”只是好字刚一出口。盯在书简的双眸却是再也移动不开了,只见上面写道:“今汉室倾危,四方云扰,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昔文景两帝改先秦税户之法而税人,十五税一,三十税一,然此休养生息之道,当此乱世实不足取。

臣闻先贤孟子曾有三征之说,(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周礼亦有:‘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然当此中国(此中国非彼中国,非指国家更似中原之意)失纲,寇贼横暴之时,此法切不可行。若行,富有者瞒报丁户,贫苦者远避他乡。更有不服王化者或为匪为盗,致使一地不宁,仓禀不足……

臣现有‘租调制’一策,乃改税人为税户。按地收税,按收成丰腴多少而收之。另改纳钱为纳物,一户人家按田产多少区分,贫者每年纳粟米二石、调帛或布一匹,中农倍之,富农亦倍之;氏族、官宦之家。按收成税之,流民、商贾亦然。

男子改十八为二十为丁,为丁者每年按期服役,(规避农忙)不服役者,可纳绢或布三匹以代役。女子仍行十五不嫁五算之法(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罚五倍人头税)……

洋洋洒洒好一大篇文章,虽然这样的税收政策对现在的天下最为有效,也是较之秦汉税收制度更为先进,但对于刘澜来说,不管这些儒生如何整改,最终的目的还是使百姓束缚在田地间,如此自然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更为合理的税收制度,而非是如此单一的剥削。

其实在他心中想来,按户收税只要有良吏,是绝对符合实际的,毕竟此时乃是汉代,所用乃是察举制,多是些素有德行之人为吏,当然这其中会有一些鱼目混珠之辈。

但是税户的话,又无疑滋养了富豪们,所以对富豪刘澜到更愿意实行人头税,只是如此一来必定会引起这些氏族的不满,而且即使富豪们没有牢骚,他们依然会通过瞒报户籍来偷税避税,所以说这就是一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战役。

但不管如何说,任何完善的法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不管刘澜想出多少更加合理的税收政策,这些富豪们依然会想尽办法来逃避税收。

在刘澜的反对下一众人继续商讨,最终在刘澜的建议下陈群大胆摒弃税人,并改税户为税地,这就让他看到了新的希望。

也许他可以以此为契机,彻底的改变税收的政策,虽然他清楚也许自己改变不了此时的贫富差距,但此策一行,无疑会使贫富的差距拉近,但前提是要有良吏,但中国上下五千年,又有多少良吏呢?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想到了诸如徭役等不合理的制度上面,也许自己可以先将徭役制度改变一下,成为雇佣制度……”(未完待续。)

PS:~

PS:税地虽然不能解决土地兼并,但却可以解决税收制度中的不合理,之所以清朝以前的历朝都以税户或者税人为主要税收手段,更多的却是考虑氏族大户的利益,对于黔首小民,历史无数的经验告诉我们,他们永远都是被剥削的一族,而只有改为税地,才能让自耕农摆脱被剥削的境地。

而在大汉朝,税收为租(地税)、赋(人头税)、税(向各行业征收的杂税)。如果刘澜不免除人头税,那按此发展下去很可能会出现地税与户税的两税法,当然刘澜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赋必须被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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