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改革廉政公署(1 / 2)
ps:廉政风暴马上来临
反*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对*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进行侦查和起诉。【】为了使得中国廉政公署更好地发挥反腐功能,宋骁飞下令先对廉政公署进行了改革,将最高检察院和各地检察院并入了廉政总署和各地廉政公署,充实了廉政公署的人员。对*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进行侦查和起诉改由廉政专员负责。
*犯罪分子和*行为的主体往往都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只有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人才能掌握和控制权力范围内的资源,才能进行寻租活动和权钱交易,从而构成*犯罪和*活动。为了对这些掌握不同权力的人的*犯罪活动和行为进行侦查和起诉,特别是对掌握更大权力的,包括政治家和高级官员的贪腐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和起诉,宋骁飞下令廉政公署具有侦查和起诉的独立性和相对政治中立性的权利。
为了推动依法治国,宋骁飞下令将廉政总署被置于司法部下,受总统和司法总长领导,形式上属于行政机构。廉政系统实行金字塔式的垂直领导,即廉政总署下设高等廉政厅,高等廉政厅下设地方廉政厅,地方廉政厅下设地方廉政厅支厅。全国共设七个大廉政厅、31个高等廉政厅、118个地方廉政厅和696个地方廉政支厅。另外,宋骁飞签发大总统令,以法律形式赋予廉政机构的独立性地位。各地廉政机构有下列权力和地位:廉政专员是侦查的主宰者,侦查和起诉均有廉政专员来负责。廉政专员不仅行使对嫌疑人讯问和相关人调查等任意侦查。还可以行使逮捕和拘留及扣押、搜查、勘验等强制侦查。尤其是令状请求权、证据保全请求权及证人讯问请求权,只有廉政专员才可以行使。司法警察不是独立的侦查机关,而受廉政专员的指挥行使侦查的廉政专员的辅助机关。一般只有交通通肇事、盗窃等一般刑事案件交给警察部门去侦查。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廉政机关接到报案后,认为有必要时便直接立案侦查。并指挥警察进行侦查,地方廉政厅都设立环境、建筑、文化遗产、交通、森林、税务、经济、食品、医疗、铁路、兵务、毒品等专门部门,并随时指挥警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所负责领域实行集中管制。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都由廉政机关立案侦查的,国民关注的重大案件,以及比较难处理的新型犯罪案件,也都由廉政机关立案侦查。宋骁飞知道,权力监督权力虽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社会和民众的参与,以一种权力监督和制约另一种权力,反腐只会成为无意义的政治斗争,很难发现不同层次和各个领域的*现象。而且如果不把维护公民权益与反*结合起来,反*就没有任何意义,贪污*分子就永远抓不完。于是,宋骁飞决定发动群众。让民众参与反*,把维护公民权益与反*结合起来,在廉政机构里设立国家公民维权委员会。建立群众参与反*的制度平台。让民众参与反*的最大好处和优势,在于民众是*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也是法律、法规不公正、制度和政策不合理及其后果的直接感受者、受害者和承担者。法律、法规不公正,制度、政策不合理,公共服务和程序的不透明正是*产生的制度漏洞和根源,而由此产生的权力与*又是与肆意侵犯公民权益和公民权益受损息息相关的。
宋骁飞下令,廉政专员必须定期到公民维权委员会倾听民众的抱怨和投诉,以此发现*的犯罪行为,寻找*的制度漏洞和根源。由此修改不合理的法律法规,改革不合理的制度和机制。
国家各级公民维权委员会建立了一个让民众倾诉抱怨、悲情。接受涉及法律、制度、政策修改建议和受理公民权益受到侵犯投诉和对*嫌疑人和*行为检举机构场所,而且这个制度平台机构有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的权力。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讲述者本人。而原来的廉政公署下设反贪调查局、内务调查局、技术侦查局、情报局等四个分局依然保留。
宋骁飞总统给廉政总署提出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保护公民权益和根除*和清廉社会的新中华帝国,他对此抱有极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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