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神京无处起龙蛇』第十四章 饮马北海,枭臣本是豪杰(2 / 2)
好几次夏侯勇都跟他的部下这般慷慨激昂的演说:</p>
“我也不想让我的手足兄弟大捷之后,还在这蛮荒之地吃苦。只是,说不定哪一天,这白狼犬戎就和九幽之族一样,入侵边关。到那时,定是又一番兵戎相见、生灵涂炭。我们中原的圣人说过,志士要见微知著,仁人要发危机于未萌。为了中原的黎民百姓、父老乡亲,也为了皇命远达荒野、圣人之谕通行所有蛮荒之地,我们这些王朝将士,别无选择。”</p>
“只要我们坚持,我们必将被载入史册!”</p>
“载入史册”,所有的中原士民,无论卑微,其实一直都有这样的执念和愿望,只不过对大数人而言,从无机会罢了。现在,听侯爷说,竟似是机会来了,只要跟着侯爷横扫北荒,一起建立前所未有的千秋功业,便能一起被载入史册,名垂丹青。在几次类似这样的充满蛊惑力的演讲之后,军中的异议完全平息了。</p>
在这样的大义和美妙的前景之下,过程中稍许的不义和嗜血,便顺理成章地都被容忍了。不知不觉,曾经威震天下的关外侯军,正在朝一个未知的方向滑去。</p>
而在这过程中,那个曾几次在关键时候提供关键帮助的贺兰媚儿,便再没有什么举动。对她这种状态,夏侯勇十分满意。以夏侯勇的智慧,怎会想不到这贺兰媚儿的古怪?不仅对魔界之事如数家珍,还对血魂晶石、天魔大法了如指掌,那这女子的来历便十分可疑。</p>
只是,即使这样,又有什么问题?一直以来,她并没有害自己,反而还两次三番地在自己落魄之时,尽心出手相助。如果没有她,恐怕自己早就成了败军之将、他乡之鬼。</p>
“英雄不问出处。”</p>
他夏侯勇才不是那些朝廷里的迂腐官员呢!只要为我所用,能为自己的王图霸业助一臂之力,他才不管这贺兰媚儿是人是鬼、是仙是魔!特别地,通过长久以来各种事情的判断,夏侯勇非常自信,这贺兰媚儿对自己一往情深、死心塌地。退一万步说,即使贺兰媚儿有什么异心,一旦露出苗头,以自己雄豪之力,自信能一举荡平。</p>
只是,事情往往并不能总是向完美的方向发展。随着与白狼戎族战事的深入,关外侯军对天魔之力和血魂晶石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终于这戕害屠戮北方村庄部族的事情,渐渐为人所知。开始时,是少数受害部落的漏网之鱼,逃到他处,将这事情四处述说。渐渐地便有人上京告御状,那些暂时还未受害的部落村庄也感同身受,开始联名四处告发。</p>
刚开始时,关外侯在朝中的势力,还帮这位侯爷压一压。只是纸包不住火,特别是这些北地的官民也开始拿各种珍宝特产贿赂朝中要员时,夏侯勇这肆无忌惮的行为,终于直达圣听。</p>
</p>
很显然,夏侯勇所做之事,可大可小;若认真按王法,确属天理难容。况且,还有许多往日和他敌对的官员,也趁机落井下石,势要趁这次机会将关外侯的势力连根拔倒。在这之中,特别要提到那位一同出征的镇北侯杜崇佑。这时他也开始疯狂的活动,明里暗里地弹劾夏侯勇。这位救援不力、临阵脱逃的杜侯爷,正要趁这个机会,洗刷自己的污名,避免秋后算账的到来。若关外侯的恶行被定罪,那他便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了:</p>
“自己为什么用兵谨慎?实在是因为自己读圣人之书,不忍用那些邪法制敌,所以才只得收敛兵锋,徐图缓计而已。”</p>
于是,在这一年的年关前,在苦主和各方势力的共同作用下,夏侯勇之事彻底发酵,成为京城官民皆知的大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武烈帝也无从视而不见,或者再用关外侯最近一系列胜绩做为挡箭牌,来搪塞众人之口了。</p>
在这一年春节到来的之前,远在北荒鏖战的关外侯,便被当今圣上连续用圣旨急招回京,在金銮殿上接受君王和大臣们的质询。开始那两回,精心准备、某种程度上也是理直气壮的关外侯慷慨陈词,最后竟都涉险过关。不过到了第三回,关外侯未能说明自己近来几次杀害的上百军民并非敌酋,便被勒令回居延封地反省,同时手下军队,暂由镇北侯杜崇佑掌管。</p>
只是,此时的王朝上下,完全没能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那位用兵“谨慎”的杜崇佑杜侯爷,还以为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咸鱼翻身,乐颠颠地便去居延城上任了。谁也没想到,那位同殿称臣、向服王法的关外侯夏侯勇,在镇北侯上任的第二天,便在城守府中将他私自斩杀,还向朝廷报称说,先前收服的幽戎营一小支军队突然哗变,杜崇佑杜将军为平息事态,亲自上阵,浴血杀敌,最后力有不逮,终被叛军杀害,享年六十有二。</p>
这样的说法,自然立即遭到朝堂上下众口一词的质疑。出于人品的考虑,没有人相信那位死鬼镇北侯爷竟会浴血奋战、身先士卒。夏侯勇的谎言,不攻自破。于是,就在这一年快近新年的腊月二十五这一天,一道急召从京师飞驰而出,夏侯勇夏侯爷,两月中的第四次,又被召回到京师,接受质询了。</p>
“事不过三。”</p>
这位意图为皇家、为自己建立千秋不世之业的夏侯小侯爷,当第四次来到京师金銮殿上,将如何面对满殿的朝臣?特别的,他将如何面对御座之上的那位武烈皇帝?</p>
原本沉浸在迎接新年的欢庆气氛中的京师洛阳,一时间风雨欲来。(未完待续)</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