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衣服与麻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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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嗡嗡嗡……”感受着这辆悍马h的v8发动机,强劲的声音,邱凯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他以前开过福特的f650,那个发动机也是v8的,而且是6。7l的,相比于悍马6。l的引擎,自然是要强劲不少,但开大车爽,开这车也挺爽的。

这也算是邱凯第一次开这样的‘’车吧,心里面也有一些激动。

一脚油门踩下去,这辆悍马已经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般,向着远处的纽约市外跑了过去。

纽约,身为目前世界上的第一大都市,这里的市中心,几乎一天二十四时,就没有不堵车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去那几个桥上转一圈到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很快他就把车开到了离他们家较远的布鲁克林大桥上,把车窗弄下来,感受着160迈惯进来的风,邱凯的烦心事,渐渐的消失了,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邱凯的肚子里也有一些饿了,看了一眼手机,此时已经下午四多了,中午他都没有吃饭就跑出来了,不饿才怪呢,虽然他就算是不吃饭也没有关系,但早忆养成的习惯,还是刺激着他的大脑,发出有些饿的信息。

反正他也不差钱,一打方向盘,邱凯向着市中心开去,一路上他都在弄什么吃的呢。

不成想在路过法拉盛的时候,刚好闻到了路边传来的阵阵烧烤的香味,邱凯一下子就被吸引了,算起来邱凯就算是大蛇的复制人,但本身还是一个冰城人。

东三省的人,吃东西喜欢吃肉,喜欢吃油大的东西,像是冰城名菜锅包肉,就是这样的,把肉切成肉片,再在上面弄上粉面子(淀粉),炸至金黄出锅,再用醋,糖,胡萝卜丝,葱,姜,调好的汁,在锅里面烹一下后,出锅,吃起来酸酸甜甜,外酥里嫩,非常的好吃。

除此之外跟这相近的还有椒烧肉条,基本上做法也一样,不过过变成了肉条,而且配菜里有辣椒,除此之外还有放蕃茄酱的樱桃肉,出了冰城外,在辽沈附近,那里做锅包肉是放蕃茄酱的,和樱桃肉有些重叠了,还有咸鲜口的溜肉段,溜双段,三段等等。

而除了这些菜之外,冰城人最爱吃的,可能就要数是烧烤了。

要是起烧烤来,最正宗的自然是南疆那边和古蒙这里,龙江挨着古蒙,所以烧烤还算地道。

所以在当地有个俗话,大金链子,金表,一天三顿吃烧烤,的就是这美好的愿望。

当然,在米国想要吃到地道的古蒙烤串有些验,米国的华人移民,大多数都是沿海地带的。

粤菜虽然是是华夏最有名的菜系,但让邱凯来吃,真心有些吃不惯。

他们那里的烧烤,很淡,很水,也不辣,也不咸,烤的也不够焦,不够香。

所以华人的烧烤店,在米国并不是很吃行,在米国真正以烤立足的,来自两个地方。

一个是岛国的铁板烧,虽然邱凯对岛国很不待见,但他们的这个铁板烧还不错。

另外一个就是来自于中东移民的烤肉,实话,这个要比古蒙的还要好吃。

那串上弄的都是大块的牛肉和羊肉,法拉盛这里,也号称烧烤的天堂,从这里的地铁站附近一条街上,全都是那种露天的烤串店,吸引了不少的当地人和游客。

邱凯自从来到这里,也差不多有一年了,算起来他也是这里的忠实顾客。

当他的车开过来的时候,这些人还很奇怪,这是谁的车呢,悍马弄成蓝色,在国外人看起来是挺二的,因为悍马就需要那种彪悍的气息,黑色,土黄色,绿色,迷彩看起来都很彪悍。

不过一整成蓝色的……用他们的讲,就是陌名其妙的。

但是当他们看到邱凯下来后,他们就明白了,这样才对,毕竟邱凯当初开f650的时候也挺二的,把车泊好,邱凯下了自己的坐驾,来到了一家自己熟悉的店前,熟练的开始了起来。

二十个牛肉串,十个板筋,四人腰子,这就差不多够邱凯吃的了,因为这里的肉串非常的大。

平常一个大肚汉来,可以吃三十串也就不差多了,邱凯就挺能吃的,要这三十个也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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