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拉人第二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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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酒店,尤娟在楼下等着,当着公公的面,这位美艳少妇依然不改泼辣本色,要不是温谅笑着抬手挡了一下,都要被她抓住胳膊整个人靠到身上来。</p>

“怎么样,没受气吧?”</p>

尤娟直爽热情,表达关心的方式连温谅这样的厚脸皮都有点吃不消,求助的望向屈东海。屈东海咳嗽一声,还没开口,尤娟娇声道:“爸,今晚都是因为我,那个刘江故意来找麻烦,要不是温总帮忙,媳妇可要被人欺负死了!”</p>

屈东海显然也拿这个儿媳妇没有办法,闻言只好笑道:“那等下好好敬温总几杯酒,向人家表示感谢!”</p>

“嗯,那是一定的!温总,这边请,我让厨房精心准备了一大桌酒菜……”</p>

四人换了间私密性更好的包房,席间觥筹交错,只闲话家常,倒也宾主尽欢。等酒过三巡,面酣耳热之际,温谅低声问道:“屈总,那笔钱收回来了吗?”</p>

屈东海点点头,道:“你交代了最多拆借三个月,我为了保险起见,就以两个月为限敲定的合同,五日前本金加利息,已经全部到账!”</p>

屈戎听的一头雾水,但也知道这是温谅和父亲私下里的生意,自己没资格问,不过尤娟可没他这么懂事,一边给温谅倒酒,一边奇道:“什么钱,还有利息,你们放高利贷啊?”</p>

温谅既然当着他们的面提起,自然没打算隐瞒,笑道:“嫂子这话太难听了,民企就算在银行有关系,想要贷款出来也得磨几个月的嘴皮子,遇到紧急情况,或者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那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上吊自杀的心都有。所以呢,通过向资金充裕的企业进行短期拆借,跟放高利贷是两码事。”</p>

尤娟在招商局工作,干的就是跟各类企业打交道的活,停了手中的酒瓶,皱眉道:“这不是违法的吗?”</p>

这个话题牵扯到一个很有趣的悖论,96年央行出台《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一般也据此认定企业间短期拆借合同无效。不过国内的法律向来漏洞极多,这也是因为实行市场经济没有经验,商业法千头万绪,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完善的缘故,所以当《合同法》出台,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有趣的悖论就此出现:</p>

《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说明除非有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之外,法院不能认定合同无效。而《贷款通则》属于行政规章,而不是行政法规,因此《合同法》和《贷款通则》两者只能选取一个来作为商业适用规则。</p>

那,究竟选择哪一个才合法呢?</p>

这就要看最高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十二条这样陈述:司法解释在颁布了新的法律,或在原法律修改、废止,或者制定了新的司法解释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p>

也就是说,谁出生的早谁倒霉,《合同法》1999年实行,《贷款通则》则在96年,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99年之后,企业拆借不算违法行为。后世也有省高院做过如此判决,但坑爹的是,有些地方却仍然坚持认定此类行为违法,想想也是醉了。</p>

不过现在是97年,距离产生了悖论的《合同法》颁布还有两年的时间,所以尤娟说的很对,这是违法的!</p>

但有句话叫法不责众,97年私营经济已经发展到如火如荼的地步,民间借贷早已蔚然成风,甚至形成了一套独有的行为准则,这跟后世纯粹以放高利贷集资、牟利的行为有着根本的区别,属于企业间良性的互助和互利,对推动私营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p>

屈东海不悦道:“只是帮朋友忙,违什么法,做生意的事,你一个妇道人家不懂!”</p>

尤娟眉头一扬,道:“爸,我真还懂一点,您要仅仅借钱,不收利息,那叫帮忙,要是收了利息,可就是借贷。您说,到底收利息了没?”</p>

屈东海哼了一声,道:“整整一个亿,难道还白给别人用不成?”</p>

“啊?”尤娟妩媚狭长的大眼睛瞬间变成了浑圆,音调也不自觉的高了起来,道:“一个亿?”</p>

她不是没见识的人,屈家更不是没钱的人家,但猛然听到一个亿的现金,还是受不住心头的剧烈跳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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