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双剑合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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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雪能掩埋尸骨,掩埋血,甚至是吃人的妖兽,但却掩埋不了长虹一片的剑芒与交相呼应的剑吟刀鸣声。

云通子武功很高,让人想不到的是作为术门子弟,本该以亲身功夫见长的老人,居然还有一身硬桥硬马的铁打身手。

此刻,一团花华盖天盖地,这是烈阳驱邪阵,所有术门弟子入门的基础功法,很粗浅却很使用,处在此阵中的修士,为灵符神力所加持,功夫身法更上一楼。

只见,他千军万马的一拳,对轰上石人一拳,那条山岩铸造得的手臂,下一刻,四下飞溅,石人退了一大步,云通子口中暴喝一声,真气凝足。

一条黑影飞过,似落日长圆,那一脚北斗踢星,更加势大力沉,将千斤重量的石人击飞数丈之外。

待石人还在空中,尚未落地那一时。

一柄闪着寒光的开天巨斧当头斩下,熊二面露凶光,两臂遒劲卷起,这一斧子,可见喝断当阳桥头,斩落巨龙乔首!

轰!

一声大响,石人四分五裂。

没人有人能想象的到,拾荒人会有这样的武功,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就连狼烟怕是也想象不到。

此刻,洛宁坐在他的肩上,这个是半大的孩子,不是沉重,相反很轻盈,而且还时有时无的会从少女身上传出一阵阵花儿一样的幽香。

如果说女人都是老虎变得,那么这条小母老虎也未免太香艳了一点。

很可惜,纵然是瘫子,却依旧遮掩不了洛宁的美人之象,对此,狼烟反倒一点也不感冒。

他是个很现实的人,现实的人往往可怕,而这样可怕的人,都会用一种通病,对于别人爱好的东西,他都不喜欢。

在他看来洛宁就是个会招来祸水的美人,同时仿佛全天下的美人都有这样的毛病。

他本来应该躲的远远的……

当然,这并不是理由,狼烟何曾少年得志的时候,也想过一个全天下男人的愿望:

喝最烈的酒,玩最美的妞。

但那毕竟是从前,那时候的他,真诚尚有一点人性的天真。

洛宁望着他,嘴角露出一道迷一样的浅笑,道:

“一个普通的术士要有这样的外门功夫一定下了很多功夫……”

她不像是在对着狼烟说话,更多的像是在自言自语。

好在,狼烟立刻答应了她:

“我看他足下了四十年的苦工。”

洛宁奇怪道:

“我还以为他每天不是在哪个酒楼的桌子底下醉死,就是在哪家窑子里将脑袋埋进了女人的胸脯屁股间……”

狼烟哈哈大笑:

“那他酒醒的样子,你一定没有见过,所以,他下的苦工你也不可能知道,男人都是这样子的,往往将浪荡的一面放给女人看,而最真实的想法只对自己说。”

洛宁凝视着望着他,道:

“你很懂他?”

狼烟摇头,淡淡道:

“我都不认识他。”

“那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懂男人,所以,我知道的。”

洛宁双目无神,仿佛对眼前的虚无空气远比男人有意思,道:

“那么,男人一定都是些无趣的生物。”

她也想学着眼前男人叹气,只是这这口长气装的很像,反似老奶奶的洗脚布一样又臭又老长。

“你还小,现在不懂男人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像你这般大的时候,一直都以为女人皆是老虎变得。”

狼烟傻傻笑着,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这个少女说这些,但是他已经说了,眼前少女给他一种似曾旧人的错觉。

她年纪看起来很小,却心思很重,说出来的话很有意思。

而自己也不是说慌,女人如老虎,这个道理不是他发现的,而是狼牧这条狼崽子,在十八岁那年睡了一个牌楼的当红姑娘后传回来的。

记得当时,狼烟就很怀疑,对于儿时母亲言传身教叫的睡前小故事中,大老虎都是茹毛饮血,吃人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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