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废土英雄该有的行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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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打猎,两者轮替。

有开心、有失落、有兴奋、有沮丧,一切人类该有的情感滋生在不是数据的数据库中。

他渐渐忘了自己是机器人的事实,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每天有大量的异兽收集回村子,村民们忙着剥皮腌肉、同时在云忆的建议和设计下建造地下冷窖,大块没有融化的厚实冰块搬入地下冷窖中……

村子呈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另有朝圣洗礼的热议……

果然,村子里有了树皮、绿蜘蛛……

马择路荣幸获得树皮绰号。

就因为他多接受了一次圣水洗礼,皮肤防御增强的同时皮肤更为硬化,还多了别人没有的条纹。

这给想持续异化的村民提了个醒,圣水不能永无止境的去沾染。

到最后,村子大部分超能者都拥有了青色皮肤,另外普通村民也加入了进来,总人数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强大的吸引力终是战胜了对美的执着。

2176年4月。

漫长的冬季终于过去。

空掉的米缸意味着春运迫在眉睫。

村子不得不正视镰尾蜥的潜在威胁。

消灭镰尾蜥提上了日程。

可一直寄予厚望的初至却只恢复到常人水准,这令圣子很犹豫。

不过也有人认为近半年时间镰尾蜥没有出现,很可能离开或者死在了寒冻之下,犹豫中的圣子便决定先去证实镰尾蜥还在不在。

马择路、乌东、虎仔、春花再加云忆搜查小队成立。

五人穿过村子西南方向的菜园子进入很久没有踏足过的荒野。

荒野上零星长着奇形古怪的参天大树,很多深藏地底熬过寒冻的小型异兽活跃在荒野上。

不吃草吃蚯蚓老鼠的兔子随处可见。

这些远比普通兔子大上三倍的小家伙们并不怕人,甚至还群集在一起虎视眈眈,春花一箭射死一只才让它们哄逃散开。

“别小看它们,它们饿起来什么都吃,前些年泛滥了,整个村子不受其扰,菜地都被它们给啃光了,那段日子我们天天吃兔子,都吃腻歪了,镰尾蜥来后,这些小家伙们的数量才锐减。”一身青有蜻蜓绰号的春花解释。

“也许镰尾蜥本来就是被兔子吸引过来的吧,不是什么高粱。”云忆推测,他身上仅穿了贴身的铁皮熊皮衣,肩上还挂着脏得快成黑色的破披风,阳光下倒有废土褴褛英雄的独特气质。

他这身打扮都是初至费尽心思做的。

初至认为,一个男人怎么能没有自己的行头,于是和打铁店的瘸子马一起,用高温切割了铁皮熊的皮子,按东州人的审美观做了一整套皮衣,还把瘸子马的刀给骗来了,又觉光这样还不够威风,便找圣子谋来了布匹,做成了拉风的披风。

只是披风不够结实,打猎过程中遇到强大异兽,云忆虽能轻易避开异兽攻击,却无法保证扬起的披风不被异兽的爪子带到和沾染血液,时间一长,披风成了褴褛披风,可云忆不舍得丢,每次出村都要穿上。

披风破了脏了为什么不重做一件呢?

因为布匹没了,都做成披风了。

这里面自然有些弯弯绕绕。

村子往年的物资主要换了能入腹的粮食,生存至上的情况下没人在意穿着,只是有一年圣子进圣都带回了三卷颜色不同的布匹,据传是圣王看不中圣子一副寒酸打扮,特别赠送给圣子,让圣子做几套衣服穿。

圣子不舍得,多给村中刚出生的婴儿作尿布用。

云忆一披上披风,整个风姿迷坏了所有人,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披风一下子风靡起来,不少人求到圣子处,圣子拒绝。

于是有人求到初至处,初至喜欢村中氛围,自然不好拒绝,再加上有人“威胁”说:你可不能只让你家男人一个人帅啊,村子里的女人都只迷你家男人,你咋办?

初至自是不怕云忆被抢走,顺水推舟去找圣子,述苦说:全村的女人都不喜欢别的男人了,只喜欢我的男人,说除了我家男人别的男人看着都吃不下饭,这可不利于生育。

圣子只当是笑话,初至也不纠缠,丢下一句话:不信算了,等着吧,等母猪上了树,想下来就难了。

回到家就跟云忆说:出门就穿披风啊!有人看你就摆点帅气姿势。

云忆自然听初至的话,出门就穿披风,看见人盯着自己就摆帅气的姿势,一路有人看就一路摆,那真是摆着到学堂。

村民们何曾见过这场面啊,简直帅得不要不要的。

圣子暗中看在眼里,果然不对劲,怪异的很咧。云忆走到哪,所有人的目光就随到哪,简直是男女老少通杀,云忆还特么不停定格摆姿势,神经病吧,短短一百米的路愣是走了三十分钟,哇哇惊叹声四处响起,而等云忆过去后,女人就对自家男人说:去去去,哪里好玩哪里去,别在老娘面前晃悠,看着烦。

圣子心想这段日子都特么吃太饱了吧。

后再有人进圣子殿跪求布匹,圣子有求必应,直到把手上的布匹发光。

于是村子里不少男人都有了装逼利器。

同为圣殿侍卫的马择路、乌东、虎仔三人自然都有,也多次装逼,和云忆不同的是,他们只能装充满遐想的背影,这也令他们很满足了。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有帅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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