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摩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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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我第一次见紫陌。我认为,那应该是她;她觉得,那好像是她。

东二环南路,外环方向,早高峰。朝阳初升,云白天蓝,干净的空气里飘着无色的风。

bj的天气不好的时候多,所以这不多的好天气好像也比别处更美似的。

我坐在堵得几乎不怎么动的车上,望着窗外卖呆。

这时节,可谓红肥绿瘦,相比草色遥看、嫰柳如烟,已是“到处十枝五枝花”:金黄的迎春花、粉红的榆叶梅、粉白的桃花、洁白的玉兰……

后方传来一阵熟悉的马达声,很好听,车不错。

一个骑白色踏板摩托车的姑娘出现在我的视线内:黑色修身皮夹克,lv小双肩包,乳白色头盔;上身挺拔,长发轻舞,双臂直伸,双腿并拢。

英姿飒爽而又风姿绰约——科学研究表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三五秒钟足矣。

一个美丽女子的英气,实乃世间第一等的妩媚。

在四轮车走走停停,两轮车不紧不慢的车流中,在两者不甚清晰的分界线上,伴着发动机细密低沉的加速声,摩托车几个轻微的转向,飘然远去。

她既没给我留下太多欣赏的时间,也证明了摩托车的两个特点:“不堵车”和“很拉风”。

我常常暗自思恋那些只看过一眼的人。

有一次,在一个咖啡馆外,一个姑娘向我问路,我边随口回答边抬头看她。

我看见了一双“令人坠入星河的眼眸”,美得让我的目光像遇到了黑洞一样,陷了进去,别的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对她的模样、发型、身材、穿着都没有任何印象。

我心跳加速,大脑空白,但人没有发呆,甚至还下意识地对自己的失态进行控制、修正和掩饰。

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走掉了。

如果我坐在那辆小摩托的后座,她的长发就会不时地撩到我的脸,仿佛春天夹道的垂杨柳……或者,我想邀请你坐上我的小摩托,我可以听你的故事写本小说。

我感到一阵难过,因为在这茫茫人海中,基本再也见不着她了。每当我遇见一位美丽的姑娘,而她却与我擦肩而过时,我总有这种感觉。

我也有辆小摩托,乍暖还寒,我没敢骑。刚过去的那个冬天真的把我冻怕了,我清晰地记得那种穿着最厚的衣服仍浑身发麻的感觉。

我应该属于最后脱掉羽绒服的一批人,当然是我那同款同色不同含绒量的三件羽绒服中最薄的那件。

我之所以羽绒服脱得晚,首先是因为骑车本来就要跟人差上半个季节;其次,有一个说法,蝙蝠之所以百毒不侵,跟它的体温达40c有极大关系。《人体简史》也说,如果人把体温升高1c-2c,就能大幅度提升人体的抵抗力。

所以,我在不热的前提下尽量捂着点儿,保持体温,避免感冒。

我讨厌感冒,我觉得它之于身体就像抑郁之于精神。就像里昂所说,can‘taffordtocatchacold(感冒了,伤不起)。

说到同款同色,我得承认我应该多穿些款式更时尚、颜色更鲜亮的衣服。但是,我没有。

一方面是因为,我不想太扎眼,也不觉得需要通过穿着来加分。当然,也别减分;另一方面,我对中性化的,特别是有女性化嫌疑的东西都有些排斥。

“玫瑰角的汉子”博尔赫斯86岁的时候(那时他已经失明29年了),记者跟他开玩笑,说他穿的是一件粉色衬衫,博尔赫斯认真地说:“我家应该连一件粉色衬衫都找不到,我不会允许这种东西存在的。”

看来博尔赫斯先生跟我的想法颇有相似之处;但是“山东汉子”莫言好像不以为然,他52岁的时候,在香港书展上就穿了一件粉色衬衫,让人印象深刻。

当时,我和郑凯瑞正在香港,于是煞有其事地去听了莫言先生的讲座。那时,他尚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那是2007年,iphone横空出世,郑凯瑞作为发烧友,非要第一时间入手,于是我们在暑假的时候去了一趟香港。想想那手机的设计、功能和体验,真是革命性、划时代的变化。

拉康认为,对成年之后的男性来说,女性的形象既是爱慕对象,也是焦虑之因。根据他的观点,我尝试做如下解读:

从爱慕方面来说,如果觉得女性越美好,就证明自己越正常。说白了,就是越好色越有理。所以,每当我看见漂亮姑娘而又有所心动的时候,总有几分私心窃慰。

从焦虑方面来说,如果能在心理上成功地把女性视为一个明确的异己性的他者,或者反过来说,自己相对于女性来说,衣着、生理、性格都不同,那他是有安全感的。所以,我固执地偏爱黑白灰的衣服。

不过,朱迪斯·巴特勒认为,性别不是个事实,而是个行为,即“性别角色扮演”。

按其说法,我的性取向是喜欢“具有女性气质”的“女人”,所以我要扮演和模仿一个“具有男性气质”的“男人”。

如此说来,我是过分在意服化道,演技有点流于表面了,也就是个偶像派。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这些有的没的,我想我是犯了矫饰之罪,试图避免被认为是一个好色之徒。

说实在的,我本人立身挺谨慎的,如果为文放荡了些,那也不是我一个人在写作。毕竟,我国历朝历代文人骚客创造、继承和发展了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我浸淫其中,自然耳濡目染。

另外,莫说是过干瘾,就是付诸行动,外国同行们也已打好了理论基础,并美其名曰artistlicence(艺术家许可证)——对普通人和艺术家,道德是不一样的。就是说,艺术家的生活方式并不妨碍他们的名誉。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后来,应该是在一周之内,我又见到了那辆摩托车。几乎相同的时间——都是上班时间,自然差不多;几乎相同的情景——如果是拍电影的话,这两天的画面剪辑在一个场景(scene)里,都不带穿帮的。

在以往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都会感慨,只有“自由”才不辜负这样的好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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