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赠马(2 / 2)
“看来他真是历史上那个夷男了!”
罗士信心底暗忖,这看出他们是中原人并不奇怪,罗士信在杀敌的时候,一时大意说了一句汉语,裴青衣也本能的应了一句。
只要是有心人,不难看破关键。
然而突厥人能说汉语就不简单了。
突厥人有突厥人固有的语言文字,十之七八的突厥人不会说汉语的,但是突厥里的贵族一定会汉语。不仅仅是突厥,自古以来华夏周边的异族皆是如此。这也是作为华夏人,值得骄傲的事情。面对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四周异族只能膜拜学习。
在异族的贵族圈里,不会说汉语不会写汉字是一种没文化的表现,将会受到上流人士的鄙夷。
夷男会说汉语,说的还不错,显然是贵族圈中的一人。
同名同姓又是贵族,哪有那么多巧合。
“有事?”罗士信拉住缰绳,回头不冷不热的应了一句。
夷男却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恭敬的上前左手搭着胸前以草原民族的礼仪,恭恭敬敬的弯腰行礼:“铁勒部人一利咥夷男,谢过两位恩人的救命大恩。可否告之姓名,夷男将牢记在心,他日有机会,必将报答。”
罗士信道:“举手之劳,萍水相逢,何必在乎那么多!”
夷男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在罗士信、裴青衣身上扫过,再次作揖道:“两位恩人有苦衷,夷男也不强求。作为铁勒人草原狼神的子孙,做不到有恩必还,将会受到狼神的唾弃,无颜生存于世。贪婪的突厥人杀光了我的兄弟,抢走了我的财富。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匹有着汗血马血统的宝马,还请恩人收下。”
罗士信大为心动,这才正视起面前的这位年青的男子,他二十五六出头,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神情威武,颇有一番气概。他牵的那匹马儿一身火焰红色,全身竟然找不得一根杂毛,神骏非常。
他也是爱马之人,略懂相马之术,也能看出这匹红马着实是上等好马,比之平阳的踏雪,比之李世民的特勒骠、青骓等良驹也不遑多让。
古人爱马如命,眼前这人却所送就送,不眨一下眼睛也无半点虚伪做作,实在是难得。
“是个人物!”
罗士信暗自评价,随即道:“你当真舍得?”
夷男斩钉截铁的道:“你们汉人有一句话,好马赠英雄,我夷男不如恩人勇悍,让它跟着你,没什么不舍得的。”
罗士信也确实需求一匹良驹,也不客套道:“那我就收下了,一利咥夷男,你的名字我记住了,以后我们会见面的,到时请你喝酒!”
夷男目送罗士信、裴青衣两人离去,看着一地的尸体拿出弯刀,用力一拗断为两截,切齿起誓:“我一利咥夷男,不灭突厥,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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