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章 东海局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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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卫东说完,又站了起来,威武地站在陈宇星的身后。陈宇星砸在地上的玻璃杯,也没有让他动容分毫。

“可恶,看来不杀一批人了,他们是不会害怕的。”

陈宇星狠狠地将玻璃杯砸在地上,愤怒的情绪溢于言表。杨春不禁心中忐忑,他知道于健伟完蛋了,现在谁也救不了他了。这时他真的体会到了,王俊宇这个市长兄弟的作用。但是同时,他也做出了决定,赦免政策出来的那一天,他一定去备案。

苏南虽然还是面现悲色,但他的心中却是狂喜。第一他的仇敌于健伟已经注定要在监狱中度过余生了,再严重点说,可能命不久已。第二,他和陈市长的这番话必定会传到有心人的耳中,自己公司是有完全资质的公司,施工质量有保证,即使比其他公司稍差点,也会在投标的标段中独占鳌头。这就是今天能和陈市长坐在一起喝酒的威慑力。

他现在忽然觉得,即使再给王俊宇增加到三十万、五十万的年薪,也是物有所值。今后和陈市长见面还要靠王俊宇的穿针引线。

“马克思说过,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资本家就敢冒被杀头的危险。何况是这种无本万利的事情,杀再多的人,也阻挡不了他们伸出罪恶的双手。关键是有完备的监督体系,让他们不敢伸手,伸手必被抓。”

过了这么长时间,李冬升已经从开始闻听真相的震惊中平静了下来。因为有了一个做市长的朋友,他感觉自己的身价无形中提高了许多,心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周兰的离去已经不再使他伤心。他的思绪开始变得异常活跃。

在他听到陈宇愤怒的话以后,就不失时机地将马克思的话搬了出来,并加上了注解。李冬升能说出这样一番话,这和他的银行工作的经验是分不开的,他毕竟是学金融管理的。对监管体制有切身的体会。如果银行没有严格的监管体制,早就被搬空了。

“这位兄弟说的是,这应该是奉京改革的一个主要方向,今天上午听了陈市长的演讲,我是深有感触。今后我会按市长的指示,把分内的工作做的更好。为奉京市的改革尽一份力。”

杨春借机向陈宇星表明了立场,陈宇星不由多看了他一眼。陈宇星的改革步骤刚刚开始,除了公检法方面,他还缺少政治上的盟友,虽然他的策略是大量的使用生化人,让他们占据重要的领导岗位。但毕竟这不是长久之计,现在任职的领导干部向他靠拢,他是非常欢迎的。但是前提是从现在开始保持洁身自好。

王家两口子就李冬升富有哲理的一番话开了一阵玩笑,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苏南看出了王俊宇和陈市长的亲密关系,强留他在公司的话也不敢再开口,自己把价码已经开出来了,决定权还在王俊宇身上。即使王俊宇选择离职,他也会高高兴兴的送王俊宇走,并且送上一笔丰厚的离职金。

接下来杨春、苏南和每个人都喝了几杯,虽然他们在酒店时喝的并不多,但是这几轮下来,也让他们醉意上头,话也就多了起来,行动也随意了起来。而陈宇星却偏偏喜欢这个调调,这伙人喝了个尽性。

本来苏南和杨春来之前已经做好了打算,能和市长坐下来喝杯酒。将要说的话说出来,就达到了目的,然后就应该买单告辞。他们没想到陈市长如此平易近人,在一起喝的如此畅快,尤其是陈市长和同学之间的插浑打横、言辞不忌。让他们感觉到亲切,自觉和市长成为了朋友,也就把告辞的话抛在了脑后,不再提起。

苏南和杨春这顿路边摊烧烤,吃的是眉开眼笑,恨不得这种情景一直持续下去,但终因夜色已晚,还是曲终人散。

苏南两人坚持送王家两口子回家,争取在路上再进一步做王俊宇的工作。

陈宇星和陈卫东则将李冬升送到家门口。然后两人就直接返回了舰长座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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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星在他的专用转椅上刚刚坐稳。陈十一就开始向他汇报近一段时间倭、朝两国东海的交锋情况。

“舰长阁下,自从接到你的命令后,东海上空的探索者开始执行暗助北朝海军的命令。到现在为止,已经协助北朝的潜艇部队击沉倭国“夕立”号、“峰雪”号两艘驱逐舰、潜艇一艘,击伤倭国驱逐舰和护卫舰三艘。

倭国游弋在东海的数支驱逐舰队,已经后撤至倭国外海一带,与米军第七舰队汇合。北朝海军潜艇部队在占据了东海的主导权后。即开始对途经东海的倭国商船进行攻击,已经击沉倭国商船七艘,使倭国海上运输线受到了严重威胁。

因为海军遭受重创,商船受到袭击,倭国国内要求对北朝本土进行全面打击和攻占北朝领土的呼声越来越高,倭**国主义思潮已经完全占据了上风。倭国政府所受国民和舆论的压力逐渐增大,所以近阶段不排除倭国会对北朝内陆进行大规模导弹袭击的可能性。”

陈宇星听到这个,就来了兴趣,他这几天正在为用什么理由说服金委员长,派遣陆战队攻击占领倭国的岛屿一事犯愁呢。金委员长不是无脑之人,他也知道进攻倭国领土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进攻倭国的领土和倭、朝两国的海战意义不同,现在米国政府是在暗中支持倭国,米国第七舰队并没有直接介入双方的交战。如果北朝陆上部队夺取并占领倭国的领土。米国政府必然要直接介入,甚至会命令第七舰队直接攻击北朝的陆上目标,战争规模会进一步扩大。

毕竟米、倭两国签属有《倭米安全保障条约》,而倭国作为米国的同盟国,受到米国的翼羽保护。倭国领土受到攻击和占领,米国在法律上有援助倭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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