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银龙宝藏(1 / 2)
罗岚通过幻蝶,看到那七个人的相貌。
“停!停!停!牛牛,放我下来。”一个青年男法师骑在一个牛头人的肩膀上,不满地叫停。
“是,主人。”牛头人瓮声瓮气地说。
整支队伍停下来,两米半高的牛头人慢慢跪在地上,然后像举小鸡一样,把魔法师放到地上。
魔法师扶着牛头人,拍着酸的大腿抱怨:“该死的山区,见鬼的山路,高贵的法师不应该陪你们来。”
一个身形和苏珊相仿的粗壮女人扛着巨剑,冷笑道:“亲爱的乔治,谁说要成为屠龙法师来着?没有你,我们现在应该在站在银龙的尸体上跟史考特叔叔一起清点宝藏,而不是赶路!”女巨剑士的剑足有两米长,半米宽,简直就是一扇门板。
男法师乔治耸耸肩,说:“唐娜,应该注意的是你。要不是你为了那个该死的废物普雷特,惹怒罗岚伯爵的人,我们也不至于被……那位逼到家门口,幸好他只是警告我们。可惜,我看不到他去找谁的麻烦,上位级的战斗一定很精彩。不过,真没想到,我以前因为好奇而练习的屠龙之技,竟然有了用处,屠龙之技竟然不是屠龙之技。”
百年南北战争后,巨龙很少出现在人类视野,而人类既不可能杀害盟友善龙,又不会蠢到去兽人的地盘猎杀恶龙,所以各种对付巨龙的方法失去作用。只有少数沉浸在过去辉煌的老人会提起屠龙之技,却被后人嘲笑——我也会屠龙之技,你去给我找条龙来。
随着时间推移,真正的屠龙之技失传,而屠龙之技这个原本闪烁着英勇光辉的词语,却演变为技巧高但没有用的意思,和华而不实成为同义词。
但是,乔治掌握真正的屠龙之技。
砰地一声,唐娜把巨剑拄在地上,义正辞严地说:“我们霍普金斯家族能屹立至今,靠得就是团结!普雷特虽然被你们骂作废物,但他仍然是我们家族的一员,是我的哥哥!”
乔治有气无力地举手投降说:“我知道、我知道,他是你个好哥哥,每天给你治病,一点都不嫌弃你是个笨丫头。他是废物,就不是霍普金斯家的人,他死了,我承认,他是我的表哥。我们之间不应该争执,我的妹妹不能这么凶狠。”
另外四个人跟在乔治和唐娜之后,一句话都不敢说,这支队伍明显以这对年轻男女为主。
唐娜咬牙切齿地看着远方,说:“罗岚,我一定要亲手杀死你!”
一树之隔的罗岚顿时冷汗直流——幻蝶告诉他,那个牛头人是高级祖灵兽人,比人类的高级剑士还强一线,实力接近大剑师。另外四个人中有一个高级剑士、两个中级剑士和一个初级剑士,这支队伍可以杀几十个他。
“有人!”祖灵牛头人眼睛一瞪,鼻孔大开,对准罗岚身前的那棵大树狠狠地踩出一脚。巨大的牛蹄落地,一道无形的震荡波传递到大树上,地面出现不规则的裂缝向前延伸。
“喀嚓”一声,大树整齐地向两边分开,地面的裂缝在罗岚身前十公分的地方停止。
“罗岚伯爵?”七个人都认出了罗岚,包括看上去傻乎乎的牛头人。
罗岚却露出胜利者的笑容,轻轻抬起下巴,骄傲地说:“我等你们很久了。”
火山幻术出现,乔治和唐娜七人被困。
在火山幻术出现的同时,罗岚撒腿就跑。幻蝶则显得有些虚弱,躲进精神湖泊中。
身处幻术之中的乔治却大声说:“不要动,这是上位法师释放的幻术!”说完,乔治施法,形成一个半径十米的反幻术结界。
七个人围成一个圈,周身闪烁着魔法护盾,绝望地看着四周。
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
乔治的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笑意,却始终不说话。
唐娜终于忍不住,大声喊道:“罗岚,你这个卑鄙的家伙,我要跟你比剑!我要用公平之剑杀死你,你这个无耻的人渣!你杀了我的哥哥,杀了我最亲爱的哥哥!”唐娜眼圈泛红,浑身颤抖。
牛头人露出一副痴傻的样子,瓮声瓮气地说:“主人,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判断,他在骗我们!他跑了。”
乔治在牛头人的后脑拍了一巴掌,说:“你在指责我经验不如你丰富吗?”
牛头人马上老老实实地说:“对不起,您干过的女人比我见过的母牛都多。”
乔治直翻白眼:“我跟你这个笨蛋就没有共同语言!”
唐娜转头看着乔治,用极为严肃的语气说:“乔治,身为霍普金斯家族的一员,现家族的敌人,应该怎么办?”
乔治悠闲地掏了掏耳朵,反问:“你说霍普金斯家族的老朋友罗岚伯爵?你一定看错了。”
唐娜强压心头的怒火,说:“乔治,我需要您的帮助。”
乔治连忙做出惊醒状:“哦?哦!原来是杀害普雷特的凶手,好,我们追!牛牛,我们一起去追凶手!”
“是,主人。”牛头人把乔治抱在脖子上,向罗岚的方向大步迈去。
“慢一点!你是想谋杀我吗!”乔治像个白痴般大吼大叫。
“是,主人。”牛头人放慢脚步。
“你说的是,是指慢一点,还是两者都有?”乔治问。
“我不敢说,主人。”
乔治又开始翻白眼,狠狠拍了一下牛头人的后脑。
于是,七个人以正常步行的度追赶罗岚。
此时,不远处的罗岚正拚命地奔跑,同时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叶戈尔、安德烈男爵和平可夫男爵,顺带捎上红袍上位法师。
罗岚昨天才跟叶戈尔战斗完,许多魔法装备都没有恢复,魔导器越强大,补魔的时间越长。
他手头的召唤火焰刀魔之戒已经失去作用,只有恶魔之角能用,但火焰刀魔最多也只能抵挡一个高级剑士。火焰刀魔阿凡迪已经成为他最后的保命手段,只有在最危急的关头才能使用。
罗岚通过幻蝶得知,那个队伍中不仅有一个高级剑士和高级祖灵战士,领头的青年乔治竟然是一个罕见的魔法天才,才二十多岁就是高级魔法师。
罗岚在贝伦山区跑了二十多天,已经完全适应山区的生活,很快和追兵拉开距离。
魔法师乔治明显不想去追杀罗岚,唐娜自己不过是初级剑士,又扛着巨剑,度远比不上罗岚。而且无论是高级剑士还是高级祖灵兽人都是乔治的手下,唐娜无权指挥。
唐娜的直属手下只有一个中级剑士和一个初级剑士。
唐娜不满地看了乔治一眼,对中级剑士说:“约翰,你全力追赶,尽量不要动手,一定要拦住他。小心,他是一位富裕的伯爵,一定有大量的魔导器或魔法装备。这是高等魔法护盾之戒,留给你用。一定要小心,他能在贝伦山区生存不可能没有倚仗。”
名叫约翰的中级剑士接过魔法戒指,全力向前奔跑。
中级剑士能够将斗气外放到体外,形成类似力场性质的斗气护体,同时也能把斗气灌注到身体许多地方,强化那些地方的功能,比如……总之,剑神眷恋剑士。
约翰双腿冒出土黄色的光芒,使得双腿更加有力,全力奔跑的度竟然是罗岚的两倍还多。
不多时,罗岚听到身后沉重的脚步声,非常奇怪。
“怎么只有一个人追来,而且度远比叶戈尔慢,难道不是高级剑士?”罗岚知道双方相距不过几百米,再逃也没用,于是转身备战。
可惜罗岚根本不了解乔治和唐娜的关系,更不知道将军已经为了他警告食人者家族,所以他一直以为追兵是高级剑士的层次。
等约翰跑近,罗岚才确认追来的只是中级剑士。
罗岚早在路上给次元袋的魔法弩填装好破魔箭,手中不是蔚蓝之光,而是加持高等洗剑术的长剑。
约翰看到罗岚后,没有直接动手,而是在五十多米外绕了一个大圈,堵在罗岚逃跑的路上。
罗岚暗骂好狡猾的家伙,保持这么远,他的魔法强弩毫无用处。而且约翰是阻拦而不是追杀,那就说明后面还有追兵。
罗岚根本不认为食人者家族会放过自己,所以得出最正常的结论——那七个人先让中级剑士堵截自己,其余六个人慢慢过来,就如同狩猎,贵族最喜欢把猎物逼进绝境然后玩弄。
罗岚向约翰逼近,而约翰则后退,永远保持越四五十米的距离。
约翰一句话也不说,露出一种戏耍猎物的愉快神情——他内心不愿意杀罗岚,但他是唐娜父亲的家族骑士,和杀害一个位高权重的敌方贵族比,背叛主人才是更严重的事情。他决定出手后,就不再瞻前顾后,只把罗岚当成一个必死之人,而不是尊贵的封地伯爵。
罗岚一边跑一边盯着约翰,但约翰不攻击,只保持距离。
罗岚仔细观察这个中级剑士,很快看出对方的底细。
约翰三十五六岁,腰板挺直,头整齐,衣着干净,完是一个合格的贵族侍卫。
“面部皮肤细嫩,手指保养得很好,证明他近几年没有在恶劣的环境生存;在这个时候还刻意保持优雅,证明他接触贵族社交多余接触战斗;他的剑鞘没有磨损但明显有些年头,打理得干干净净,证明他这些年没有经历过野外生活;现在剑仍然没出鞘,和他的眼神一起告诉我,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由此可见,他是一个长期生活在城镇安全环境的家族剑士,过去或许有过磨难,但近十年来却养尊处优。”
罗岚在晋升伯爵后,助手华森教他的第一课不是学习贵族礼仪,而是在最短时间内判断出一个人的大体身份和经历。
不懂礼仪是粗鲁,不会看人则是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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