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衣锦还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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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两人关上城门后,还是不放心,连忙吹哨报告上级,就这样一层层报告,林特镇的武装最高指挥官曼德拉∓:#8226:拉姆斯特陪同林特∓:#8226:山登上了城楼。

刚刚登上城楼,曼德拉∓:#8226:拉姆斯特便觉得有些寒酸的感觉,看看人家鲜衣怒马,仅仅是一名小兵的装备便比自己还要好。

曼德拉∓:#8226:拉姆斯特努力缩了缩那腐败的大肚子,使得自己保留几分威严。

而在这时,林特镇内的村民也都得到有外敌来临的消息,这消息如风一般的传遍了全城,几乎就在消息刚过的那一瞬间,无论民宅还是商店都关上了门,隐约间还能听到钉子和锤子撞击发出的“砰砰”声,那是胆小的村民在门板上钉木板。

林峰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

兵之王道,不战而屈人之兵。

当然,林峰之前并没有刻意去造成这样的效果,只是在不经意中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因此林峰很是自豪的说,自己已经达到了兵法造诣的最高境界。

“亨利!是吧?我的兵法已经出神入化了吧?”林峰从陶醉中醒来,问道,但是,亨利人呢?嗯?怎么跑旁边树丛中呕吐去了?莫非吃错了东西?

可是,为什么旁边的战士还要捂嘴掩饰笑呢?

林峰似乎明白了什么,但他不愧是领主级人物,脸皮也是有领主一般的厚,他向身边士兵道:“你们啊,别只知道笑!你们看,我全无武艺,亨利护卫长却是一级武士!但我却能伤他于无形中,让他呕吐,这难道不是说明我的厉害吗?”

四周战士恍然大悟,领主果然厉害!只是为什么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呢?

…………

城头曼德拉∓:#8226:拉姆斯与林特∓:#8226:山正在谈论这是谁的军队,出现在这里干什么时,却见那支队伍休整好了,齐齐走向城门,与此同时打出一道鲜艳的旗帜。

那旗帜绑在高高的旗杆上,旗杆之高似比城墙还要高,旗手挥舞旗帜,旗帜迎风招展,只见上面画着迎风飞翔的苍鹰,苍鹰旁用金线绣出一个姓氏。

“啊!是‘林特’!”曼德拉∓:#8226:拉姆斯惊讶道,“少领主,这,这是我林特家哪知队伍,竟有如此军容!这可是比之帝国精锐禁卫军都不弱的军容啊!”

“啊!是我们林特家的军队?”

“这下好了,不用打仗了!”

“就是啊!和这么好装备的军队打仗,估计咱们的刀连人家的铠甲都砍不穿吧?”

林特∓:#8226:山还没有说话,下面的士兵已经窃窃私语了。

林特∓:#8226:山的脸色变的越来越白,他铁青着脸,平时只会摸女人奶子的双手此刻握得很紧,连骨间都被捏的发白了,似是林峰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一般。

此时,戍卫营的将士停在城外二百米的地方,全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却是应了“静如山”这句话。

这时,从军中奔出一骑,那骑兵浑身铠甲鲜艳,身下是纯黑色没有一丝杂毛的极品好马。

那骑兵纵马在城门狂奔,口中喊道:“林特家二少爷归来,尔等还不速速开门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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