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两个人的死(1 / 2)
,剑起长安
半个时辰后,落凤堂的大门才再度被人打开。
衣衫破碎,露出半个身子的萧玄感拖着刀,面无表情的走了出来。身后,跟着十几个满脸怒意的落凤堂弟子。
很明显,范彪又输了。
围观的百姓“嘁”了一声,看完热闹,旋即各自散开。这件事注定不会成为什么大事,甚至连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算不上。兴许只有某个父亲给他的儿子将故事的时候,才能记起今日发生的事。
落凤堂临街的茶楼,叶青岚搀扶着萧玄感来到茶楼三楼,李心安和慕容白已经清空了这里的客人,把这里变成了血衣堂监视落凤堂的地方。
“萧兄,觉得怎么样?”李心安关切的问道。
萧玄感放下大刀,说道:
“的确不一样,我能感觉的到,范彪在隐藏实力。这一次,他依旧是故意输给了我。”
“你觉得他真实的实力,在什么境界?”慕容白问道。
萧玄感犹豫了一会儿:“应该……二品中位巅峰,半步高位吧。”
“如果是死斗的话,我没有把握可以杀他。”
李心安抱臂皱眉,叹道:“如果以群芳门花蝶和这个范彪为标准,那么安庆绪在长安江湖里安插的人,最起码都是半步二品高位的实力。人数不会少,十个还是有的。”
“嘶……十个啊,我们这里,可没足够的人手。”
慕容白摇了摇头,道:“我和萧兄可以各自对付一个,你的手段尽出,仗着杀手的优势,应该也差不多。柳家兄妹合力的话,甚至可以二对二优胜。至于其他的,慕容山庄十五人也可以在保证没有死伤的情况下困住一人。再然后,就是邪里牙他们的天众了。”
李心安缓缓点头:“他们若是各自为政,那再好不过。怕就怕,安庆绪和他们联合起来,我们抓不住,也不好打。”
楼梯处突然响起脚步声,片刻之后,张权的脑袋就出现在了楼梯口。
“堂主,落凤堂的后门开了,一个弟子鬼鬼祟祟的溜了出去,我们正派人跟踪。”
“好,注意,落凤堂那里依旧要进行严密的监视,所有外出人员都不能放过。他们所接触的一切人,也都要进行排查。”
“是。”
张权领命而去,萧玄感也在叶青岚的陪同下回去了幽香居,换了柳家兄妹来。
一踏进茶楼,大大咧咧的柳无晏就不悦的喊道:
“我说堂主大人,咱们何必弄的这么麻烦。既然你怀疑范彪和安庆绪有关,直接上门抓人不就行了?反正你有李俶的手令,谁敢不从?”
李心安苦笑道:“你把我当什么了?说抓人就抓人,圣人也不能这么干啊。”
“没有证据,咱们的一切行动,都要在暗中进行,否则就是打草惊蛇。”
柳无晏撇撇嘴,抱刀靠着窗沿坐下,扭头俯视着远处的落凤堂。
过了一会儿,她轻声说道:
“落凤堂又出来人了。”
昏昏欲睡的李心安柳无焉等人猛然惊醒,慕容白连忙问道:“是什么人?”
“一个女人,身边还有不少的丫鬟,估计是范彪的妻子。阿兄,你看看是不是她?”
柳家作为长安刀道魁首家族,落凤堂当初也是柳家的附庸,每年都要去柳家进贡。所以,柳家兄妹也是认识范彪和他妻子的。
柳无焉凑到窗前,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迟疑的道:
“应该是焦夫人……”
李心安来了兴趣,玩味的道:“自家门派刚刚被挑战,自己的丈夫也被打成重伤。这个节骨眼儿,焦夫人打扮的花枝招展,是要去干什么?”
“她坐上轿子了。”柳无晏再次提醒道。
柳无焉沉吟道:“我记得,焦夫人是信佛的,每个月都要去寺庙里面还愿。”
“寺庙?”
李心安和慕容白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问道:
“是哪一座寺庙?”
“安邑坊的……大功寺。”
“呵……这倒是有趣。明明长寿坊南边的延福坊就有一座大功寺,规模比安邑坊还要大,焦夫人为什么要特意跨越大半个长安城,舍近求远呢?”
李心安追问到:“这个焦夫人,是什么来历?”
“这个……好像是出身东市燕羽门。”柳无焉也敲不准。
“就是燕羽门。”柳无晏斩钉截铁的道,“我小时候去东市玩,在燕羽门外,见过焦夫人一次。”
“她的哥哥,就是当今的燕羽门门主焦宕。”
“东市……安邑坊……大功寺……落凤堂……范彪……焦夫人……焦宕……”
“查!”李心安冷冽的道,“燕羽门和大功寺,很有可能也是安庆绪的手下!”
“跟着焦夫人的轿子,弄清楚他们之间的联系!”
慕容白提剑往外走去:“我带人去办。”
……
夕阳西下的时候,慕容白堪堪返回。
“白木头,你回来啦,查的怎么样?”
慕容白疲惫的坐下,李心安给他沏了一碗茶水,慕容白一饮而尽。
“查出来了。”
慕容白道:“焦夫人在大功寺拜佛的时候,被一个大功寺的僧人带到了后堂。我从屋檐上翻过去,撬开窗子,翻进屋内,躲在屏风后面,听到了焦夫人和大功寺主持玄同的对话。”
“他们说什么了?”李心安一脸好奇。
“他们说……”
慕容白脸上一片赭红,咳了两声,道:“根据他们的对话,我得知了焦夫人与玄同当年是一对情人,因为燕羽门焦老爷子的命令,焦夫人不得不与玄同分离,嫁给落凤堂范彪。只是这些年,他们一直都暗叙旧情。”
“怪不得焦夫人去寺里还愿,非要跑那么远,感情是这个。”柳无晏长大了嘴。
李心安低声窃笑之际,突然想起正事,一把拍在慕容白的肩膀上:
“白木头,我让你去查他们的勾结,不是让你去听墙角听东家长西家短的!你学坏了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