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扑朔迷离的案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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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寂静的城市街道上,一辆辆闪烁着警示灯的警车呼啸而过……

城市的宁静就这样被打破,好似有大事发生。

在离案发地不远的偏僻小巷里,程镜堵在巷口,嘴里叼着烟,冷冷的看着巷子深处正呲着眼,眼露凶光的狼群。

狼群大概有七八匹,都是灰色,比正常狗大一点,全都沾染鲜血,然而为首的居然是一头也就满月的小灰狼,此时的它满脸是血,呲着牙,用通红的双眼瞪着程镜,一副伺机而动的样子。

烟抽完了,程镜随手一弹,烟头笔直的射向小灰狼,就在小灰狼闪躲之际,程镜两步欺身而上,抬腿直接把来不及反应的小灰狼,像是踢足球一样射进巷子十几米远,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巷子深处传来小灰狼叫喊声。

狼群见状顿时就要群起而上,程镜只是低喝一声滚,狼群瞬间止步,它们有些畏惧的看了看眼前脸色冰冷的男人,然后居然缓缓的掉头,奔入巷子深处。

程镜再次点燃一根烟,犹如闲庭信步般走着,来到小灰狼掉落的地方,这里正好有个空垃圾桶,小灰狼正艰难的想从里面爬出来,只是桶有点高,它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

程镜嘴里叼着烟,漏出一丝嘲讽的笑:

“说你是小破烂你还不服,下次再控制不住你那兽性,我不介意吃一顿狼肉尝尝鲜。”

说完伸手抓住小灰狼后颈,也不顾它的反抗,然后在充满污水的泥坑里将它涮洗了好几遍,看着依旧还有血渍,程镜叹口气,放弃了,转身拎着小灰狼走向巷口,身影渐渐模糊。

城东区的城中村某处院落里,此时院子里全是警察,周围拉满了警戒线,周围十几辆警车在外停靠,车灯直直的射向院落,这小小的院落顿时灯火通明,犹如白昼。

一个看着好像法医的戴眼镜警员,正在向李建国和专家组的其中两人汇报着:

“屋内地窖里的尸体经初步检测共七具,都为女性,年纪大概在二十到三十之间,具体年龄还要进一步化验,死亡时间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初步预计最长的超过一个月,最短的不超过三天,每具尸体内脏都有不同的缺失,有可能是凶手拿来饲养狗了,毕竟他养......

警员的话让李建国心如刀绞,一天发现八具尸体,那就是八条人命,又好似一个个大巴掌打在脸上,从警十余年,从未如此憋屈过,凶手既然连杀七人,虽说有第八具像是意外,可不排除人为,而且作案超过一个月,他们居然毫无察觉,羞耻感让他恨不得当场吞枪自尽。

专家组刘国伟走过来拍拍李建国肩膀,然后走到院中那个四肢残缺,脑袋与身体已经分离,被狼群啃食大半的男性尸体前。

伸手从刚才的警员手中取过手套戴在手上,将尸体头颅面部朝上,两手掰动上下颚,露出男人满嘴的黄牙。

刘国伟用手电照了照口腔内,然后再仔细观察一圈男人残破的肢体,缓缓说道:

“地窖中七具尸体缺少那些内脏并不是被凶手喂狗了。”

一句话,让场上的众人顿时汗毛乍起,脊背发凉,停下了手中动作,齐齐看向他。

看着惊呆的众人,刘国伟解释道;

“我刚从警的第二年接触过一例,凶手的样貌让我记忆深刻,我仔细观察的了这具尸体,你们看这里:

说着将尸体翻转过来,漏出背部,继续说道:

“克雅氏症,你们不知道的可以百度,导致他浑身巨痒,只能通过手挠或者磨蹭物体来缓解。”

众人看着死者残留身上新旧不一的擦伤,这才恍然大悟。

一开始都以为只是死者搏斗中造成的擦伤和狼群留下抓痕,没想到是这样。

这时,跟随老者的那个中年警官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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