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花痴病犯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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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烨看她这样急切,又不能立即跟她说让她别费力气了,此刻没有办法告诉她白映天是不喜欢女人的。【】他五年后向媒体公开了出|柜的消息。</p>

但是这是五年过后的事情,安烨并不知道他现在取向正常不正常,只能是尽量阻止谢南与白映天过从甚密。</p>

“白馒头,过来,介绍两个朋友给你认识。”卫哲不容安烨多想,已经放下吉他,将白映天请了过来。</p>

白馒头?安烨差点被噎着,这么牛的制作人,天才般的人物,居然有这样搞笑的绰号,不光接地气而且还挺符合的。</p>

现在的白映天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皮肤特别白皙,是那种加了荧光增白剂的白面馒头的那种白,白得晃眼。</p>

安烨记得他的采访资料上说,他属于不怎么喜欢学习的类型,高中接连辍学好几次,后来努力了一把才考入了汇大的音乐系。</p>

此时的他下巴还有点婴儿肥,笑起来会有些微双下巴,很可爱的样子。</p>

白馒头这个名字实在太适合他了,实在没有想到以后他会消瘦那么多,山羊胡子看上去增加了文艺气息的同时,颓废不已,完全无法和眼前眉眼清秀,分外阳光的吉他青年联系在一起。</p>

白映天提着吉他走了过来,有些不耐烦的样子和刚刚酣畅淋漓的他完全判若两人。</p>

“谢南你是认识的,我就不多做介绍了,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安烨。”卫哲非常认真的将安烨介绍给了白映天。</p>

安烨非常崇拜的看着白映天,没想到这样平凡的青年以后却能写出那么多脍炙人口的歌曲,而且还捧红了两个影视歌三栖明星,这实在太过神奇了,安烨突然觉得重生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她可以更加全面的认识一个人。</p>

原来那么牛|逼的人也有这样青涩的时候,真的好有趣。</p>

“我叫安烨,很高兴认识你。”安烨赶紧伸出手去跟白映天握了握手。</p>

兴奋之情无论怎么掩饰还是流露出来了一些,这些兴奋正好砸在卫哲的眼睛里,无限的放大开来,竟然让他有些不愉快。</p>

明明弹吉他的人是他,明明是他的朋友,为什么安烨表现出来的样子却像是更钦慕白映天一般。</p>

卫哲觉得自己很奇怪,他不是这种小肚鸡肠的人,可是就是觉得有些不舒服。</p>

“你们觉得刚才那首曲子怎么样?”白映天很想知道大家对于刚刚那首曲子的想法,因为这是他在军训的时候有感而发突然想到的。</p>

军训本来他是一点都不想来的,但是现在他很感激自己没有搞特殊,而是来到了军营,来到了这代表着血性代表着青春和奉献的地方。</p>

这些特殊的感触,让他灵感迸发,一口气写了两首曲子。</p>

“安烨,你说说,你不是会小提琴吗?我就是觉得很好听,很纯净很清爽,让人不禁想起蓝天下的军姿,有一种非常缓和但是却又很肃穆的感觉。”谢南非常崇拜的说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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