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担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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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鑫的同学孙东是来景律所的主任律师,在湖城也是相当有名气的,钱鑫联系了孙东,把情况给他说了,也把法庭当时的调解书给他看了,请他指点一下,看看这个案子重审的可能性大吗。

孙东在微信上回复钱鑫,表达了两点意见:

一、这是当时法庭调解书,不是判决书,不太容易重审。

二、先递交重审申请书,并搜集那十一万利息转借条的证据,确定是四分高息转成的借条,一定要提供新的证据。

得到了孙东的指点,我就着手写重审申请书,有孙东律师提供的模板,我写起来也比较顺利。

我把重审申请书连同钱鑫当时跟李婷来往的银行流水记录都交到了法院吕法官处,她让我等电话通知。

李婷的案子牵扯了我很多的精力,电话沟通不成,多次找她私下协商也不成,去找法院调解也还是不成。

钱鑫说,实在不行,再去湖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去申请,告李婷虚假诉讼,湖城法院法庭调解时没有弄清基本事实,本来调解是有利于双方的,却被调解成支持高利贷者剥削负债者了。

再找一个认识李婷的朋友去从中调解,再试一次吧。

钱鑫找的这个朋友名叫高伟,对李婷知根知底的,李婷的前夫曹琦跟高伟是仁兄弟,从高伟那儿,了解到李婷的为人。

李婷是那个区有名的泼妇,其夫在外面找了小三,李婷一哭二闹三上吊也没能让曹琦回心转意,跟小三搬去同住了。李婷后来也没离开曹家,名义上还是曹家的儿媳,开着一家百货批发超市。

这样的一个女人,要说服她不要非法的高利息,难度确实很大。

但是难度归难度,我决不放弃,找高伟协调不成的话,我再去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重审申请递交给法院一个月后,我接到了法院的电话,说我这个重审申请不符合民法207条的重审条件,不予受理。说通俗点,就是当时是调解的,不是法院判决的,所以不予受理。

我又咨询了孙东律师,他给了我很明确的提示,法院不予受理重审,可以去检察院申请反映情况,如果检查院也不受理的话,就只有去中级人民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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