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魏同叔言明来意,徐北云羞于为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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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同叔挑眉,最后晒然一笑,果真是少年锐意。他自是明白,显然是被徐小子暗下讽他曲意之举。

“老夫听闻,徐小子去岁入国子监中还是短发,怎此时却留了一头长发,莫不是随波逐流?”

好嘛,徐北云刚暗示了一翻他曲意迎逢,他马上来了一句你没有原则主见。也是在引用屈原那句: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来讽刺他的特立独行。

徐北云剑眉一扬,端起案桌上的香茗,轻抿一小口之后,缓缓地道:“枯木逢春犹再发,人无两度再少年。”

说完,放下手中紫泥茶怀,侧眸瞧了一眼魏同叔继续道:“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北云虽一介士子,却也知道此言新意。”

顾维祯和定国公听闻此句,双双抬首打量着说完之后,一脸平静的徐北云。

良久,定国公点点头表示认同,却也不说话。继续盯着残局,似乎是和这局残棋给较上劲了。

而顾维祉神色间似乎闪过一丝诧异,因为徐北云这句话的下句是: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他觉得徐北云未免有点激进了,不过顾大家在瞧见魏同叔双眼圆睁的神情,却又觉好笑。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且徐小子莫非不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还是徐小子你本已是失怙失恃之身,故而不待尊之。”

徐北云自是知道前句出自中庸,魏同叔大致的意思就是骂他不顾天下士人之意,再以孝道暗讽他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闻听此言,从坐位起身,剑眉一扬,朗声道:

“大丈夫应顶天立地,志存高远,剑寒九州,马革裹尸。然北云虽一介读书人,当也知晓此言,实乃当得起北云赞之。

国之将亡,不保家卫国,即便身体不毁,亦同行尸走肉。父母遇寇,不护父救母,但使发肤不伤,亦是猪狗不如。如此,北云羞于为伍。”

你既骂我无父无母不尊孝道,本世子就敢骂你猪狗不如。

说完,徐北云提起案桌边上的狼毫,行云流水般写下一词。

北云于畅春园小温池院中心念‘泊秦淮’一诗有感,故而有所作: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新娘八郎,苍苍发对红妆。

鸳鸯被成双夜,树梨花压海棠。

最后以一句: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交僧道,便是好人。收笔。

摆好狼毫,对着二皇子,顾维祯和定国公三人作揖一礼,带着身后的王宁出了温汤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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