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叶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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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照灵看着自己手臂上留下的大大小小针孔和割痕,突然就觉得这一切分外可笑。

吃过黄道长特制的药,割肉时就不会感觉到疼痛,三天左右伤口就能完全愈合。

最开始那两年,她的心智只相当于五岁以下的幼童,黄道长和父亲怎么教导,她就会怎么做。

对所有事情,她都不需要独立思考。

他们告诉她的东西,就会成为她的行为准则。

直到她在青城山下,遇到叶八。

那个时候,这家伙还是青城的该溜子,没被叶公收养,嚣张又惹人厌。

七月一个太阳毒辣的日子。她正好抽完血割完肉,为了防止伤口感染,他们会在她的胳膊上缠满绷带。

因此她经常穿着长袖,确保不会吓到路人。

青城天气忽冷忽热,总是一夜变天。

坐着轿子下山后,热得她眼冒金星,或许是心理上的叛逆期到了,她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偷偷溜去一个商场——

吹空调。

她原本是这样想的,乖乖吹空调,缓解一下炎热。

但人算不如天算,她进去的女装店铺里挂满了漂亮的裙子。

女人的天性驱使她拿着裙子就冲进了试衣间。

试到最后一条裙子的时候,叶八从天而降,跳进了试衣间……

不得不说,她出场的方式总是别具一格。

这时候叶照灵只是一个心理年龄堪比小学生的铁憨憨,她对任何事情都神经大条。

叶八看着她手臂上的绷带,脸色就变了,以为她遭受了家暴。

好心问她怎么回事,叶照灵一问三不知,一脸呆样。

叶八也是个脑回路清奇的家伙。

正常情况,看见女孩子一胳膊伤痕,深可见白骨,应该送人去医院;怀疑家暴、拐卖,应该送人去警察局;看见人行为不符合常理,对伤痛极为麻木,会怀疑是个神经病,直接查一查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正常人都会做出类似以上的选择,再不济也是跑了当没看见,不管闲事。

而叶八很牛逼,既要管闲事,还不走寻常路。

以上做法叶八全部规避,送叶照灵去了——

电影院,包了一个星期电影院,用那超大的电影屏幕放4k画质的《行尸走肉》。

整整146集,146个小时左右。

叶照灵看完之后,直到八年后的今天,还吃不下去蛋炒饭。

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但产生的效果是相当直观的。

叶照灵学会了思考。

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和普通人截然不同,她活得就像一只“行尸走肉”。

她发现定期抽血割肉,原来是这样可怕的一件事,就好像,她不能称之为一个“人”,而是一件物品,一只待宰的羔羊。

正常人根本不会任由别人从自己的身体上随意割肉取血。

那是违背人类本性的。

没有人教她这一点。

这时候,叶照灵还只是个心智不健全的笨蛋,她只知道,自己好像不应该像鸡鸭鱼肉一样任人宰割,但她并不知道“反抗”是什么东西,而是跑去询问“父亲”叶公——

人们都要像她一样抽血割肉吗?

叶公不动如山,告诉她是的。

然后她就信了。

她之所以是个笨比,就体现在这里。

叶照灵对自己所信任的人,耳根子太软了。

同时,她还不懂得给自己想要询问的东西加上范围概念。

如果她问“所有人”,那叶公或许还要犹豫一下,再花一点心思来欺骗她。

她只说了人们,没说是谁,没有特指,没有划定哪些人。

挺搞笑的。

这也间接导致了后来的八个“妹妹”,都得接受叶家的要求,因为连叶照灵这个最受宠爱的“大公主”都得任人宰割——

既然得到了青城山上至高无上的地位,就应该为自己的特权付出,为叶家付出,为叶家的任何要求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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