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美男计?(求追读!求推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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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骠叔,办案是我们警察的职责!有什么任务您尽管说说!我保证圆满完成!”

许诺义正言辞道。

“很好!”

周骠满意地点点头。

接下来,他并没有直接说是什么事,而是说起了朱滔的案子。

也许是担心许诺听了生气,所以他说起来的时候相当委婉,用了很多的修饰语句。

不过,许诺最终还是总结出了十个字。

“证据不足?可能无罪释放?”

周骠听了这十个字之后,表情略有些尴尬,不过还是点头道。

“根据我们之前的审讯,如果我们还没能得到更加有力的证据的话,那我们明天的庭审恐怕未必能给他定罪。”

许诺无语。

“别的先不说,那几个枪手都敢朝警察开枪了,这玩意儿还能有证据不足的?”

“他说他们不是一伙儿的!”

“不是一伙儿的?这几个人不是他们‘公司’里的人?他们当时就待在一起的好吧!”

“他说他是被他们给胁迫的!”

“······这玩意儿也能让人信?”

“唉!”

周骠长长叹了口气。

“没有人相信!但枪上没有他的指纹,他的身上也没有枪!我们找不到他和他们是一伙儿的证据!”

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其实这些都还没什么,最关键的是,我们没有现场抓到他贩卖洗衣粉的证据!除非有人指证他,不然我们是无法控告他贩毒的!”

“······”

许诺还能说什么?

只能说不愧是资本主义的法治社会!

证据!证据!还他妈的是证据!

只要没有证据,你就算说破天去也没用!

这种瞎子都能看出来有问题的法律,竟然运行了这么多年后,还没有任何更改。

是这里的法律人员都太蠢了吗?

别开玩笑了!

能当上律师、法官的人,不说是全球最聪明的一拨人,也绝对比普通人要聪明得多!

这种问题,他们早八百年前就看出来了!

之所以没有更改,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

资本主义的法治社会,如果不是为了资本主义服务,那还留着它干什么?

所以如果你见到资本主义国家一些特别奇葩的法律规定时,千万不要觉得惊讶,因为这本就不是为了普通人服务的,那是为了某些特权阶级服务的!

这案子要是放到内地,根本没别的可说,直接把朱滔拉去枪毙都可以了。

但放到港岛,就只能得出一个‘证据不足’的结论。

这是两地的特殊性决定的。

就算是几十年之后,也没能够解决。

许诺一个小小的底层打工仔,他能有什么办法?

只有按着人家的规矩来。

当然,这都是明面上的。

暗地里。

许诺刚刚才因为‘高级警长’这四个字而有所转变的想法,不由得又有了新的变化。

坚持有职权才做事的想法是没错的,但在对待某些人的时候,职权没有用,你就得用点别的手段!

朱滔······

他现在还没达到那个标准。

虽然他可以钻法律的空子,但警方们却不是真的完全拿他没有办法。

“证据我们确实不足,但我们手中还有关键的证人!”

周骠神秘一笑。

许诺自然知道是谁,但他还是很配合地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哦?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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