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他和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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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白轻轻点头,没有否认,因为这本就很显眼,不难推测。

然后杜玲珑就说了另外一个看似完全不相干的话题,这个话题就真的把苏白给雷到了。

“衡儿,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苏白差点就给呛到了,咳嗽了两声,这事情似乎越来越有朝狗血剧情发展的趋势啊。

“所以杜衡的那条腿真的是他亲手砍掉的?”苏白问道

杜玲珑的脸上露出一抹阴冷的笑,拳头微微收紧,点了点头:“当初洪鼎天在一场大战中伤了腿,每天只能拄拐走路。衡儿笑了一句洪瘸子,他就找了个借口大发雷霆,将衡儿的腿给剁了。”

苏白只觉得一瞬间这茶楼的空气都变得寒冷如冰。

“当时我还很年轻,二十岁刚刚出头,在这南京已经有了不小的名声。一来是因为我父亲位置颇高,而来我自己确实有个好遗传。”杜玲珑嘴角翘了翘,寒冰便消融,她又自顾自的讲述了起来,如春风拂面。

“那是个阳光静好的午后,就和大多数电视里会放的那样,我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看书,故意用半边头发遮挡了面容,他从窗外走过,却看到了我另一半的侧脸。然后他就这么一直站着,站到我终于看书看累了。”

杜玲珑的目光此刻是温柔的,比茶水还要柔。

苏白知道,这个他,当然不是极乐侯。

“我其实早就发现了他,只是一直没有出声。我只是觉得那个时候他为我遮挡的阳光倒是恰到好处的带来一点凉意。可是他整整站了三个小时,实在是太厚脸皮了。”

“我出了书馆,他就跟上来,我看到他的皮鞋刚刚擦过,他的手里还攒着一团刚刚用过的面纸。他问我的名字,问我的号码。我是谁?我是当时南京很风光的玲珑心窍啊,我当然不会理他。他离开了,我以为他就这么放弃了。”

“结果他一直在等。”杜玲珑笑了笑,“我其实不太常去那家书馆的,那次不过是个巧合而已。过了足足有五十三天,嗯,我记得,是正好五十三天。我再次去到那家书馆的时候,我再次看见了他。这一次,他身上穿着很干净整洁的西装,他就站在那里,阳光还是很柔和,他看起来也很帅气。他在给一盆米兰浇水,他转过头来看我的眼神那么清澈明亮,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男人的眼中看到那么漂亮的光彩。和我父亲不一样,和所有男人似乎都不一样。”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等我,他买下了那间不大,声音并不好,但是够安静够舒服的书馆。他觉得我应该喜欢花儿,却不知道最喜欢哪一种,所以养了很多花,就想有天我再来的时候,他可以摘一朵,递到我面前,说声你比它更美。”

“那大约是我这辈子最为安静的一段日子,不是最快乐,却是最安静。似乎整个人都放空了。”杜玲珑咯咯一笑,“你不知道,当他知道我对花过敏的时候,那脸色多么沮丧。”

苏白一直没有插嘴,哪怕他其实已经猜到了结局。

“那一年,他在南京声名鹊起,闯出了不小的名声。我还记得他第一次踏入我家大门的时候那种战战兢兢又有些意气风发的矛盾气质。我记得他送给我爸的两瓶酒被下人给失手打碎了一瓶。我记得当时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神中那不加掩饰的热切和**。”

“在那一年的冬天,我在雪地里看到他,他的血就像腊梅花开。他闭着眼睛,再也没能用那和别人都不一样的目光看看我。”

“那一年的冬天,我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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