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喜欢当儿子(1 / 2)

加入书签

 沈辣闻言也是一惊,连忙退到洞口处,一边退还不忘一边想收回罪剑,可罪剑却牢牢的被重瞳男抓住插在青铜门上,虽然挣扎也无济于事。

这时归不归三人的身影才慢慢在洞口浮现,原来刚刚的一切都只是三人的分身,包括火山肩膀上的伤口现在看到也是毫无痕迹,甚至连衣服都没有破损。

这时沈辣才反应过来,从刚刚走到洞口开始,三个方士一门在陆地上的最强战力都是在卖力的演戏,不知道何时起他们就早已默契的都以分身探路,本体掩藏在后,说来说去,小丑结果是沈辣自己。

“有个同宗同门的对头果然不是什么好事,本来想多探探底都探不了。”归不归又是一幅老奸巨猾的样子,从他们本体出现的时候,分身也不知道为何已经消失,刚刚与分身缠斗的三个人也是一惊,但很快恢复镇定,簇拥到双瞳男人身旁。

“归不归先生果然名不虚传,按照你们国内的说法,您的大名我早已如雷贯耳,很荣幸今天能够见到您本人,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霍金斯.罗斯柴尔德,是罗斯家第三代子孙。”重瞳男用着非常标准的国语开始很绅士的介绍起了自己。归不归却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正色说了句:“在我面前还要装吗?詹姆斯.罗斯柴尔德,罗氏五虎之一,你以为你给自己改了个名字叫霍金斯,就变成你自己的儿子了?这还真是稀罕事,竟然有人不喜欢当爸爸,只喜欢当儿子,要不是老人家我已经有儿子了,都忍不住想收你当我儿子了。”

虽然被归不归点破,这个名为“霍金斯.罗斯柴尔德”的重瞳男却还是面不改色,依旧从容不迫的样子,拿现在的一个梗来形容他肯定是非常合适的,“优雅永不过时”,广仁的是涵养跟气度展现的温文尔雅,两者截然不同,却又有异曲同工之妙。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