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下迷宫(1 / 2)
洪月笙在些微的晃动中,从昏迷中醒来,他咽了咽口水,感觉浑身跟散了架一般剧痛,伴有严重的耳鸣,一时间也搞不清楚自己在哪里。
等他适应了光线,才意识到凤蝶正背着他。他虽瘦弱,但毕竟是个十六岁的男孩,身材苗条的凤蝶背的还是挺吃力的,一路上呼哧呼哧穿着粗气。
“凤蝶姐。。”
“你醒啦?小伙子!”凤蝶边走边费力的回头看了他一眼。
“放我下来。。”
“得了吧,就快到家门口了您要下来了。还是让我把好事做到底吧!”凤蝶说话一如既往的直爽。
洪月笙感到特别不好意思,好在就几步路就到了家门口—凤蝶扶他下来时,她耳畔淡淡的香水味道深深留在他的脑海里。
“呼!总算到了!”凤蝶单手扶着膝盖直喘气,“看你这么瘦,怎么沉得和小野猪似的!”
洪月笙低下头,脸臊的通红。
所谓洪月笙的“家”,实际上是废弃下水道中一个自己改建的管道,也有一些其他类似的家庭住在这里,大多是以狭小的管道为房间,用木头或铁板为面向主管道的一侧筑成墙壁。战后亚宁首都“海市蜃楼”旧城大规模衰落,过去鼎盛时期的配水系统都已荒废,一些社会最底层的居民为了遮风避雨又不必负房租,便利用下水道分支管道的侧面建立了简陋的住宅居住。而在政府的机动部队“机械之心”实行禁令和更加严格的镇压法案后,**武装被迫转入地下重新集结,其中最大的组织就是一支名为“复兴会”的游击队,他们以“不知疲倦的为国家作战”为格言,在这庞大的地下下水道系统中建立了新的战时基地。地下管道四通八达,非常方便游击队的集合,分散和及时撤离。由于诉求目标接近,所以“复兴会”和下水道居民相处相安无事,也因此构成了新的社区,成为一个地下迷宫。
洪月笙先从简易的木门进入房间,其中有一些简单的家具—大多是从垃圾场里捡来的物件儿,两个小小的加热器发出的微微红光,墙上还贴着一张旧海市蜃楼城市日历,背景上的城市画正是他们现在生活的区域,但区别是灯火辉煌,海报下边的日历还是战前。
“灵子?你在哪?出来吧!”他冲着房间里边吆喝了几句,“凤蝶姐来了!”
但是没有动静,这时候凤蝶也已经跟着走进门。洪月笙正纳闷的时候,一个小小的阴影已经从凤蝶身后的屋顶上靠着倒掉着的尾巴慢慢地降下来。。。
“嗷呜!”阴影伴随着叫声猛地扑到凤蝶肩膀上,吓得本来颇有气度的凤蝶大声尖叫起来:“哇!!”
洪月笙赶紧转身正打算反击,却发现阴影已经扑倒了凤蝶,抱着凤蝶的脖子,正要。。。
亲个不停!
“灵子!”
而凤蝶则被亲的笑个不停:“好啦,好啦灵子,痒死了痒死了!”
“灵子!”洪月笙又好气又好笑,“你这样会吓坏凤蝶姐的!”
但是显然凤蝶和灵子已经很熟络了,两人亲热得很,活活像宠物见到了主人一样。
“灵子,以后不能再这么淘气了。”洪月笙轻轻责备了灵子两句。
“呵呵,没事,灵子你这个小淘气包。”凤蝶半躺在地上,灵子这时候还抱着凤蝶的脖子,请到哥哥呼唤,便从凤蝶身上滑下来,又一瘸一拐的跑跳着凑近洪月笙,这才发现洪月笙身上有伤,立刻变得焦虑起来,眨着巨大的眼睛:“哥哥。。。”
“哥哥没事,不小心摔了一跤。”洪月笙赶紧随便扯了谎。
凤蝶从刚被扑倒的地上站起来:“灵子,去给你哥哥拿药敷上伤口。”灵子转头向凤蝶点点头,一摇一摆半走半爬的跑到旁边柜子里去找医药箱了。
“凤蝶姐,我好多了,没事了。”
“你啊,今天就给我在这老实的坐着。”凤蝶把手放到洪月笙肩膀上生生把他按坐到椅子上,挽起头发,“今天的晚饭就包给我了。”说着走出房门—地下迷宫的居民生活就像生活在筒子楼一样,开灶都是在屋外的下水道走廊间,并利用下水道的换气系统。
凤蝶拿起屋外椅子上挂着的围裙系好,从自己随身的袋子中取出带来的食物,烧火做饭。从她旁边的小窗户可以看到屋内,暖色的灯光为房间中笼罩上一片金黄色。灵子正打开医药箱,从里边拿出杀毒的酒精和止血的白药给洪月笙清洗,涂抹伤口。
多好的一对兄妹啊,可惜。。。
凤蝶叹了口气,心想,
可惜,灵子永远也过不上正常人的生活。也许现在她还不了解,但是随着她年龄增长,她会愈加感到自己的不同,虽然灵子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但是“残缺者”即便在旧城区也是受到歧视的存在—“亚美战争”中,为了对抗美达布索亚的机械化部队,亚宁帝国曾经大量将生物武器使用于人体,其后遗症不仅影响当事人,且可能会遗传给下一代—战争第二代后代中有一定几率的人从出生起就有明显身体或头脑的缺陷,即所谓的“残缺者”。不过像洪灵子这么严重的即便在残缺者中亦数少见,由此可以推断出当时他们的亡父应该受到过及其严重的生化改造,但是奇怪的是,同样血脉的洪月笙则和正常人无异。
“哥,哥,”由于口腔结构不同于常人,灵子到现在还是很难说整段句子,“好,好点,吗?”
“哥好多了,”洪月笙抬起手来胡撸胡撸妹妹的头,“谢谢小妹。”
灵子闭上硕大的眼睛咯咯的笑起来,三瓣嘴一张一合,好像花朵开放和闭合。
一股食物香味扑鼻而来,洪月笙抬起头,发现凤蝶端着刚热好的饺子从外边走进房间,她系着围裙,用头巾把头发扎到了后边,看到洪月笙看着她,嫣然一笑,两颊现出浅浅的酒窝,俨然一副邻家大姐姐的样子,和上午见到的判若两人。
“吃饭啦!灵子,去把碗筷放好。”
“哦呜!”灵子本来就看着饺子馋的直流口水,一听这话,兴高采烈的冲向饭桌,双手平伸模仿着飞机翅膀,嘴里还学着发动机的声音:“呜呜呜呜呜~”,冲到破橱柜边用尾巴打开抽屉,手上拿好餐盘,尾巴还不忘缠好三双筷子。
“凤蝶姐,今天过年啊,有饺子吃!”洪月笙问,他和灵子以往只有过年时才吃得到饺子。
“过哪门子年。”凤蝶用手指请点了一下洪月笙额头,”是你小子有福气,赶上一个姐妹远行,送了馅作临别礼物,我就包好了今天带过来。轻点起来,刚上好药的伤口,别又弄裂了。”
洪月笙慢慢走到桌前时,妹妹已经摆好了餐具。饺子一上,两人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凤蝶在旁边看着笑出了声。
洪月笙边吃边抬头看着凤蝶夸:“这饺子好吃哎。”
灵子也一直点头称赞:“嗷呜!”
凤蝶笑道:“好吃啊?我这做得还不算好,我妈做的饺子才是一绝,可惜她走得早,手艺没学到。”
晚餐时光凤蝶谈笑风生,一罐又一罐的喝着她带来的听装啤酒:这是用美达布索亚的工艺和亚宁帝国的小麦结合的产品,就像这个城市的缩影一样。洪月笙嘴笨,话不多,多数时间都是开心的坐在旁边听凤蝶讲话。终于,他忍不住问了句:
“凤蝶姐,明天是不是要有什么重要行动?”
凤蝶夹筷子的手停在半空,没有说话。
“带我一起去,我也想出一份力,有一天成为英雄。”
凤蝶苦笑的看着洪月笙:“那你和说说什么样的人才算英雄?”
洪月笙:“能保护你和小妹,天天吃到你做的饺子的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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