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来人了(1 / 2)
范步伟心中明白,虽然办公室里面好像人不少,其实多数都是凑数的,他们没有什么能力,甚至有的都没有打过架,指望他们充门面装场子还行,真正动手是白费。
只能等大哥派人来了。范步伟暗暗着急,心中希望他们快点来。
就算来的是公安局长,欠债也得还钱,林正峰自持占理,所以并不惧怕,抱着肩膀在沙发上坐着。
“让让!”很快公司外面来人了,在围观的人群中分开一条道,走了进来。
进来的一共有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贴着头皮的光头,顶上稍微长一点,大热的天穿着牛仔裤,白色球鞋,还穿着单夹克。
看见他们的装束,林正峰脸色一变,他知道这几个人绝不是普通的混混。这间办公室里面虽然有十几名男子,年纪大的小的都有。不过林正峰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他能看出来,这些人都不是混过的,如果动起手来,自己只要下狠手,放倒一个,其他人一定会害怕。
可是刚刚进来这几个人是典型的打手装扮。光头一个是看起来比较凶悍,对人能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还有就是防止打架动手的时候被对方抓住头发。因为不论是什么厉害的高手,只要被人抓住头发,就只能任由别人按着一顿猛踢,这是只要有点经验的人就不会犯的错误。
牛仔裤也是这样人的特点,牛仔裤的质地较硬,韧性也比较好,在打斗中不容易开档,也不容易破碎。如果打斗的时候刺啦一下子开档,恐怕在有身手的人也会崩溃,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开档的高手。
再说说鞋子,按理来说打架最适合的是皮鞋,一脚足可以将腿踢折,不过也有一个问题,皮鞋适合打架,却不适合逃跑。经常动手的人都知道,没有人能总打顺风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对方围殴,只有穿着球鞋,才能跑得最快,在被敌人围攻的时候,逃出去。
再有就是夹克衫,常理来说,这么热的天除了林正峰这样为了掩饰纹身的人,很少有人穿着长袖上衣。只有一种人例外,就是混混,而且是有经验的混混。他们穿着肥大的夹克,目的是为了万一与人交手,可以减少自己受伤的程度。
打架的人,一般都会有所准备,拿着各种家伙。这种人多数手上都很有分寸,比如尖刀,有经验的混混捅人的时候,绝不会捏着刀柄。因为整个刀刃都扎进去的话,很容易伤及内脏,后果会比较严重。
当然握在手中的时候,一定要是长匕首,让人看起来就发抖的最好,能把人吓住。如果吓不住,动手的时候也很少有人直接捅,除非是刚出来的新手,或者是已经打红眼了,直接下死手的时候。
就算对方拿着棍棒,也会控制力度,打在身体上的时候,因为是夹克,打实了也不会太重。
这四个家伙明显都是有过经历的人,林正峰从沙发上站起来,全神戒备,他不能确定这几个人是不是上来就动手。
范步伟看见自己请的帮手来了,不由得心花怒放:“富哥,你们终于来了,快给我教训他。”
富哥就是带头的汉子,他在这几个人中体格最壮,夹克里面穿着黑色的健力背心,秃头上明显有好几个疤痕,听见范步伟的话,他朝着林正峰一指:“你把我们找来就是因为他?”
范步伟陪着笑脸说道:“是的,这小子下手挺狠的,我这些人都没经过什么阵仗,不顶用,幸亏你们几个来了。”
富哥的表情有点古怪:“那你打算让我们怎么对付他?”
范步伟一听,立刻换上了一副得意的神色:“你们打他一顿,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我的厉害,别搞出人命就行。”
林正峰在一边安静的站着,听见他们的对话,林正峰身体紧绷,随时准备出手。
富哥笑了笑,朝着范步伟招招手,范步伟以为他有什么交代,连忙凑到跟前,把耳朵贴过去。
啪!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富哥真的出手了,但不是对着林正峰,而是一记耳光重重的打在范步伟的脸上。
“富哥……你?”范步伟捂着脸,不敢相信自己的感觉,他竟然没有对这人出手,而是给了自己一记耳光?
这番情景,也把林正峰弄懵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明明是来给这个经理帮手的人,竟然朝着邀请他的人出手了,这是怎么回事?
来的几个人也糊涂了,身后一名脸上有疤拉的人低声问道:“富哥你干什么?”
富哥一抬手,止住了他的问话,转脸朝着林正峰看来:“峰哥!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
咦!这人竟然认识自己,林正峰好奇的仔细打量着这位光头大汉,看了好一会,他才隐约想了起来:“你是小富?”
富哥见林正峰终于想了起来,咧着大嘴笑了:“是我啊峰哥。”
身后脸上有刀疤的家伙轻轻拉拉富哥的袖子:“富哥,你们认识啊!”
富哥转身拍着他的肩膀哈哈笑道:“老疤,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你最想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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