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富贵险中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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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云拉住李宠道:“在去神仙海回来之前,我等身份暂不便告知,还请壮士谅解。”

这时李宠不失时机地从怀中拿出十锭银子放到桌上,少说也有一百两,这在那个年代,谁家有一百两银子,算是大户人家了。平头百姓一年顶多也就只消费一、二两银子。开口道:“这是定金,回来后另有十锭黄金。还请壮士三思。”

格朗心动了动,性格随憨厚,但也不是没脑子之人,此一去,怕是凶多吉少。心里盘算着:此去身死,给儿子留下的银钱也足够成家讨媳妇及后面的生活了。但是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呢?毕竟也是一条生命,是细水方可长流。

溪云看格朗眼神不停地变化着,有些失望地暗叹了口气。他知道交给他的任务,比虎口拔牙还难上千百倍。前路是不顺,如果没有个向导,困难更像座大山挡在前面。但前路纵是刀山火海,如今莫洛的大刀架在脖子上,他也不得不闯上一闯。

李宠看格朗犹豫不决,便从怀里又掏出十锭银子放到桌上,“啪”使劲拍了下桌子吼道:“好男儿志在四方,富贵乃险中求。我看壮士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常年窝在这穷乡僻壤,苦逼像个娘们儿一样,只想着安居一方,我都替你脸红。去与不去,是爷们儿就给个痛快话!”

格朗吓了一跳,摸了摸头,忙赔笑道:“将军,你喝口茶消消气。此去九死一生,我这不是想着消除后顾之忧不是。咳!将军要我去也可以,但若是我们都交代了那里,我这命不是白丢了嘛!”

李宠闻言大喜,和溪云对视了一眼,忙出门取金子。

李宠手指点着格朗,瞪着眼,佯装怒道:“你小子够贼的!”

众人谈妥后,便各自去休息。第二天,天还没亮,溪云揉着双眼看到格朗在院中准备了几大捆艾草。格朗说道:“被飞蚁叮咬,皮肤局部会如火灼般疼痛,会红肿,并出现小脓疱。脓疱被抓破还很容易感染。凡是被感染者,几天后就会死去。如果被叮咬处太多,毒素在体内聚集过多,人会全身抽搐,超过两个时辰,血流则会不通,肌肉也会慢慢化成水,直到死亡。那东西怕这个艾烟,我以前到林边采草药时用过。”溪云点了点头。

随后,众人草草地用完早餐,备足干粮,便沿孔雀河边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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