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家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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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伯,您是我们家的老人,是看着我们几个孩子长大的,说话就不用这么小心,我们都当您是亲人呢。”妈妈知道母亲很担心哥哥,这一定是母亲的意思。福伯是怕自己有什么误会,才把事揽在自个儿身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太爷爷收留了您父亲,所以你们才会一直都在我们家做大管家吧。”

“是啊,”福伯笑着回忆起往事,“听我爸说,那时他还小,在街上讨饭都快饿死了,要不是太老爷大发慈悲收留他,恐怕他早没命喽。所以,他为报恩签下死契,为太老爷做牛做马都心甘情愿。可没想到太老爷临终前竟亲自解了我父亲的死契,还和我父亲说随他去留。打那时起,我父亲就认定了你们胡家是他这辈子的主儿。”

这些妈妈都从她父亲那里听说过,“所以,您父亲从小就教您规矩,对我们必须毕恭毕敬,不可有逾越行为。直到现在您还是这样教您孙子的。尽管我们一起长大,可他从来就叫我三小姐,从不喊我名字。”

“您是说刚儿?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自然是要的。他也不能坏了规矩。刚儿和毅儿从小没父母,要不是胡家怜悯,我哪儿养得起他们?还供他们读书上学。做人啊,要学会感恩。”

妈妈听着福伯的话不由伤感起来,“您就是太讲究感恩才会失去儿子和儿媳妇的。他们成为我们家护卫后,枪林弹雨的事没少过吧?”

“那都是他们的命,怪不得谁。”

“命吗?”妈妈抹去眼角的泪水,看向福伯时,他也已经老泪纵横。“那年我被绑架,绑匪要赎金,可父亲给了赎金后他们依然要撕票。当时情急之下父亲出动了护卫,最后在个黑屋找到了我。明明已经报警,明明警察已经出手,为什么还要出动护卫队?和绑匪火拼就不能留给警察吗?为什么要叫护卫队?”

“三小姐,那时您才两岁,哪记得了这么多?那一次,老爷夫人都急得不成样了。报警是明面,护卫队是暗处,这才把您救出来。单靠警察可就未必了。”

“谁说我小不记得?你们都以为我忘记了,可是我偏偏记得很清楚。那些人和护卫队火拼,我虽被蒙眼,但那浓郁的血腥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尝试着从尸体爬过去,那些黏糊糊的血就这样沾了我一身,等我回到父亲身边时,我当时穿的裙子已沾满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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