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与民同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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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魁者,花中魁首也,如牡丹、梅花,亦指绝色佳人。

本朝经济发展水平高,社会风气远比从前自由开放,文人们用yan词来品评ji女们的才貌。久而久之,经验愈加丰富的文人sao客们,开始对比起了各家的各个ji女的优劣高下,谓之“评花榜”。

评选的项目,除了容貌、神态、言语之外,还有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排名有时则仿照科举考试,分一二三甲、状元、榜眼、探花。

金陵最是风靡盛行,冯梦龙在《情史·情痴类》中载“金陵青楼十二钗”:隆安间,海宇清谧,金陵最称富饶,而平康亦极盛。诸姬著名者,前则刘、董、罗、葛、段、赵;后则何、蒋、王、杨、马、褚,青楼所称十二钗也。

冯梦龙所说的“金陵十二钗”,是由当时文人才子评品出的金陵青楼十二名ji,前六位刘、董、罗、葛、段、赵,后六位何、蒋、王、杨、马、褚。

隆安末,金陵城又在侨居水阁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评花榜”活动,四方前往观赏的士人富商的车马挤满大街小巷,水阁外排列的船只像一堵墙,梨园子弟则分三班连场演戏助兴。最终被评为第一名的王月封号“状元”,在鼓乐声中坐上百花簇拥的“状元”宝座,用金杯品酒,颇为荣耀。有人还题诗:“月中仙子花中王,第一嫦娥第一香”。

真宗天启元年,文人潘之恒还总结自己品评名ji的实践,撰有《金陵ji品》,把金陵名ji分为四类:一曰品,典型胜;二曰韵,丰仪胜;三曰才,调度胜;四曰色,颖秀胜。“品、韵、才、色”概括了金陵名ji的四种风格,这也成为后来青楼“评花榜”的四条标准。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秦淮河畔,夫子庙前,富贾云集,青楼林立,画舫凌波,无限风光。

信州比不得金陵,信江也美不过秦淮河,元宵节前后十余日亦是车马塞道,彩灯绚烂。

相传东汉顺帝时沛国丰人张道陵在四川鹤鸣山创“五斗米道”而举行的“燃灯祭斗”仪式。南朝时期,国都建康出现了举办传统元宵灯会的习俗,其盛况为全国之冠。灯会兴于昌,盛于楚,到大定时达到顶峰。

东晋、南朝时期金陵(建康)作为当时国都,秦淮河畔居住了很多达官贵族和豪门名士,每到元宵节,他们也效仿宫廷,张灯结彩。东晋诗人习凿齿有诗《诗灯笼》描写当时张灯的情形。南朝宋孝武帝在位期间,纸张技术发展迅速,成本低廉,取代了丝织品的大量应用,使得灯彩艺术迅速发展。汉晋时,每逢春月花开时,蜀郡的统治者都要“纵民游乐,嬉戏西园”。同时灯红火耀,以粉饰太平。

楚仁宗景祐元年,用于祭祀孔子的至圣文宣王庙(即夫子庙)在金陵建成,秦淮河河畔也成为览胜佳地,夫子庙地区的灯会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

而信州府治上饶城最初只是一些大街旁的茶馆,在元宵节时悬挂花灯售卖,如此数年,渐成气候,遂形成了灯市。灯市一般在元宵节前数天开始。为了使灯市热闹起来,知府每年都派人到灯市上巡视,根据各家商铺所悬挂的花灯数量,配给一定的蜡烛、灯油及费用。到了正月十五,知府会亲自前往灯市,其随行者会携带一只装满了纸币的口袋,给灯市上的游动小贩发红包,以感谢他们对灯市繁荣所做的贡献,谓之“买市”。为了保证赏灯百姓的安全,地方官员在安保方面也是下足了工夫。每年的灯会期间,坊间的繁华热闹地带,都点有巨烛或松柴作为路灯,有兵卒站在一旁维持秩序。路灯旁边还会押着几个罪犯示众,身上写明此人犯罪的缘由。如偷抢妇女头上的钗环首饰,或者举止不端,趁着人多,在妇女身边挨挨搪搪地耍流氓。其实这些人之前就已犯罪被关押于狱中,将之拿出来顶缸示众,目的是警戒作奸犯科者,尽可能地将罪案扼杀在萌芽状态。

兵卒衙役原本就是最底层的执法人员,薪酬低待遇差,时不时的还得接盘背锅,要说盘剥百姓、仗势欺人,还真冤枉了他们。当然,总有一些个“不甘寂寞”之徒知法犯法,做些龌龊阴私的勾当,从而影响了整个团队。俗话说的好,“好一釜羹,被一颗鼠粪污却。”在一个圈子里,如果有一个不好的人或物,那么这一整个圈子都会被否定。譬如某圈,又是du又是piao,还“深夜读剧本”台词“一二三”,且创造了另类计量单位,动辄上“亿”,这样的圈子即便流量再大,也会让人累觉不爱了。当然,执法为公、有法可依是必须的,像执法衙门这样敏感的位置自需谨小慎微,但确不应其中偶有害群之马便一棍子打死,更不好拿着显微镜去创窥其间无中生有的“隐情”甚或“内幕”吧。

此乃题外话,并非刻意洗白,但也莫无脑抹黑。

讲真,信江河畔的灯光秀便是冯过这般见过“大场面”的“后来者”亦是叹为观止。嗯,怪道说古人的智慧是后人无法想象的呢。

有灯无月不娱人,有月无灯不算春。

早期的灯节一般为一夜或三夜,昌以后增至五夜。到了大定初年,太祖常戚为了显示大明一统天下的太平盛世,又将元宵节增至十夜,即从正月初八开始,到十七才落灯。当今天子常佶治政不如何,娱乐完耍倒是热衷之极,干脆将元宵灯节定为至廿三止,前后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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