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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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邓老师家出来已是下晚自修的时间,少华和建萍走在幽静的校园里,月光如水洒在清石板铺成的校道上,散发着清冷的光。

“月光真好,天气开始转凉了,干爽的空气吸进肺里,有点冬天的味道了。喜欢这样的天气,家乡后山田埂边的柿子树该落完叶了吧。光秃秃的枝桠伸向苍穹,三两声寒鸦啼鸣,回荡在茫苍的大山深处,空阔寂廖的村庄有种萧索的震撼美。”少华突然诗情大发,充满向往。

建萍哈气搓手,说:“冬天好吗?我一点都不喜欢!衣服臃肿行动不便就算了,还要冲冷水。每次洗澡都冷得起鸡皮疙瘩!”顿了顿,接着说:“不过你说的家乡夜景倒是挺吸引人的,我家背后就是大山,小时候就是这样听着寒鸦的叫声入眠,真的挺瘆人。”

“呵呵,是有点想家了。以前读初中,在自己的镇上,一周可以回家一次,现在这学期,除了国庆,就是学期末才能回去了。真是有点不习惯!你们女生不去学校开水房打热水冲凉吗?”少华疑惑。

“热水不要钱吗?总不能天天洗热水吧?”

“唉,也是。谁叫我们是农村来的呢!真羡慕城里的同学,能天天回家。”少华叹气道。

“一切都会好的,我们现在捱的所有苦,都会是我们往后的一笔财富。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厚重,岁月增色。”建萍安慰道。

“但愿如此吧!”少华看了看宿舍,说:“快打熄灯钟了,我们回去吧。”

一夜无梦,第二天回教室自习,刚进门,便有同学喊欢迎大英雄。少华一脸懵,在门口看了一下,确定没走错教室。在他的意识里,自己好像没做过什么可以称得上英雄的事情!

想不到欢迎他的是自己的同桌,这位一天说不上几句话的书呆子。

少华怀着疑惑的心情回到座位上,不解地问:“谁是大英雄了?你这样嚷嚷,真让我无地自容了!”

同桌吴振轩收住笑脸,一本正经地说:“你看我像是喜欢开玩笑的人吗?”顿了顿,拍了一下少华肩膀,故作神秘地问:“听说你昨晚救的是高一(5)班的大美女哦!”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少华心中释然。吴振轩不提起,他差点忘了。按他的理解,在当时的情况下,落水救人是天经地义的事,完全和英雄搭不上边。

“呵呵,原来是这件事啊!唉呀,我差点忘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少华拍了拍额头,好奇地问。

“知道‘好事传千里’吧。”吴振轩拿出英语书准备记单词。

“好像说反了吧?”少华喃喃自语。

“这是新时代,要与时俱进嘛。”吴振轩一副自鸣得意的表情。

聊不下去了,已经浪费了人家好几分钟的时间,少华识趣的停下。准备开始学习。抬头看讲台上的时钟,目光刚好与向岚接触。她正往后看,对少华笑了笑。

破天荒的,第一次见向岚笑,原来也这般的妩媚!内心不觉一荡,嘀咕着:“就是要多笑嘛!这样不是很好吗?整个人都亲切了很多,总是一副冰块脸,嫁不出去怎么办呢?”唉呀,多事了!人家嫁不嫁得出去与我何干。

令少华意外的是,自己成了班里的明星人物。一整天都有人问起救人的事,成为舆论的中心。刚开始还有点不适应,慢慢的就有点沉醉其中了。读高中以来,还是第一次感觉到集体原来是这么的温暖。更意外的是,今天的向岚对他好像也温柔了很多,竟然征求他周六的晚会该穿什么鞋,不会踩得他那么痛。做英雄的感觉真好,少华在他当天的日记本如是说。

这一周真是喜事连连,向岚竟然把他救人的事迹写成通讯稿,在学校的广播里念了出来。

那是周一的傍晚,与往常一样,少华边听着那首《bigbigworld》边狼吞虎咽地吃着饭。忽然音乐停了下来,不一会就传出向岚熟悉的声音。声音轻轻柔柔的,如黄莺歌唱,真的很难想象现实中冷冰冰的向岚,在播音的时候这么温婉柔和。

向岚是如此的温柔,让少华几乎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心中竟然有种莫名的感动。向岚的声音回荡在黄昏的校园,充塞着各个角落,很快少华舍命救人的事迹就在全校传开来,引起同学们强烈的反响。一起吃饭的同学竖起大拇指赞:“姚少华,你出名了。”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令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消化!面对同学们的赞美之词,少华仿佛进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怎么一夜之间全变了,自己去到哪都成了公众人物!出名非他所愿,却毫无预警的奔袭而来。

更加意想不到的是学校为了宣传正面典型,不但在校宣传栏张贴他的事迹,还让他准备稿子,在文艺晚会开幕的时候宣读。想不到出名会这么多“琐事”,让他无所适从,甚至有些烦恼了。特别是每次经过高一(5)班的教室,都会引起一阵骚动,同学们忙不迭的提醒建萍往外看,害得他有了心理阴影,每次都要绕着走。

唉,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现在都不知是谁给谁增添了麻烦,害得他和建萍两人远远见到就避之惟恐不及,未曾有过的别扭让少华自己也不免苦笑。他真有点怨恨向岚了。当然这怪不了向岚,即使她不在校广播宣传,学校也会宣传。

时间的车轮依然按既定的节奏向前走,文艺晚会的准备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眼看文艺晚会就快到了,少华的演讲稿还没有写好,心情烦燥的他终于忍不住,在星期四晚上排练完之后,邀向岚出到舞蹈室的走廊外,看着远方的夜景,向她请教如何写才好。

出乎意料的是向岚并没有拒绝,很爽快地答应了。少华大悦,开心地说:“有你这位大才女帮忙,演讲稿就是小菜一碟了。”

“你先别开心得太早,我只是答应帮忙,并没有帮你写的意思哦。”向岚看着他,似笑非笑。

“哦……”少华的心情像过山车,刚燃起的激情又回复平静,喃喃地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嗯……”向岚沉思了一会,说:“帮你写也没问题,你给什么好处我呢?”

城里人真是现实,什么事情都是等价交换的关系!少华心中无奈,也只好陪着笑脸问:“那你想要什么好处呢?”

“我要你教我英语,行吗?”向岚仰着头,目光泼辣而大胆。

“不敢,不敢……”少华连连摆手,说:“你要学英语,找邓老师吧,他的英语也很好。”完了,偷偷看了一下向岚,依然泼辣地看着他,看得少华心里直发毛。真是见鬼,一个大男人竟然怕一个弱女生,少华暗暗自责。

两人就这样僵持着,良久,向岚把头发一甩,丢下一句话:“切,胆小鬼。”头也不回的向楼梯走去。

少华愣了一下,连忙追上去,讨好似的说:“你怎么说走就走了。有事好商量嘛……呃,我的意思是……你也知道,我段考的成绩不是很好,怎么好意思教你呢!”

“你成绩不好,我教你,行了吧?一个大男人还怕我这个小女生!”向岚不理少华的求情,依然向前走。

“我哪里是怕你了?”少华站定,拍着胸脯说:“我一米七几的大男生,怎么会怕你这么个小女生呢。”

这句话真有份量,向岚停了下来,转过身看着他。

“还说不怕,连我眼睛都不敢看。”

“啊啊……”少华挠了挠后脑勺,突然嘣出一句:“是因为你太美了,我不敢直视。”说完就在心里暗骂:“姚少华,你真够可以的,为了求人帮助,什么话都说得出口!”

想不到这句话却逗得少华扑哧一笑,说:“好啦,什么时候学得这么油嘴滑舌?”顿了顿,接着说:“把你英雄救美的过程详细跟我说。”没有女生会拒绝男生的赞美,向岚也不例外。

“这么说你肯帮我写了?噢耶。”少华一蹦三尺高,就差抱着她狂吻。少华当然不敢,这都是电视里才有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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