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洪大队长的手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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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先倒回洪鑫给自己拨打骚扰电话的那天下午。

那个时候她对于鬼物是赵辉已经有了75%的把握,可是对于另外一只鬼物来说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其他9人在自己的心目中,怀疑度是一样的,甚至还保留某娘在内。

当时洪鑫已经失去了3次复活机会,她没信心在短时间内能够找出另一只鬼物的破绽。毕竟那只鬼物不像赵辉一样能够和自己一直吃住在一起。

对于她而已,赵辉就好比这次任务的明鬼,而另外一人则是暗鬼。

在冥思苦想下,洪鑫想出了一个抛砖引玉、借鬼之手揪出另外一只鬼物的方法,于此同时还要用到排除法。

上面提过了这个方法是什么了。

既然自己已经认定赵辉是鬼物,那何不顺着假戏真做来,让鬼物赵辉认为洪鑫已经完全相信它了。

抛砖引玉,抛的是赵辉,最后引来的是陈媛媛。

洪鑫既然料到了赵辉是鬼物,那肯定就知道它会把洪鑫装作这件受威胁的事情。告诉给它的领导小司。

同样,作为领导的小司在出谋划策后,多半会嘱咐鬼物赵辉,回去之后要在洪鑫那里,把身为鬼物陈媛媛的怀疑度降到最低。

结果赵辉还真这样做了,把自己对陈媛媛的怀疑度说成了15%。

要知道陈媛媛在任务里的定性可是不良少女、非主流少女,站在其他人的角度看,怀疑度最起码不低于30%。这几乎就成了不打自招。

仅次于她最低的是苏宇凡和贾仁的20%怀疑度。

要不然,洪鑫怎么老对鬼物赵辉在心中连连说抱歉呢。自己利用了对方的“信任”,连她字都感觉有些不大好意思。

不过洪鑫可不会单凭这一点就确立陈媛媛就是鬼物,因为她本人还有其它后手——自杀。

可以这么讲,洪鑫的第4次、第5次死亡是她有意为之的。

因为她完全可以在船上这48-72个小时内一直躲在住舱内,如果有人敲门的话,问清楚是谁、或是等赵辉在的时候再开门,又或是干脆就闭门不开。这几十个小时的时间又不是坚持不下来。

在她预感到鬼物要杀自己的前后,衣服的口袋里装着一直处于摄像状态的手机,并且口袋上早就被她用剪子剪了个不大不小的洞。这是她的又一暗招。

结果,两次被鬼物袭击的时候,都被口袋里的手机完整地录去了全过程。

等洪鑫复活之后,第一时间就掏出手机,调出里面的影像。当看到里面影像时,她就知道自己离完成任务的距离又缩减一段。

手机上面两次录制的影像是——苏宇凡和贾仁先后杀死了自己。

通常,在这种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影像中,在杀死洪鑫后,变回的那个执行者才是鬼物。

但洪鑫要真是那样所想,此刻旁白君就不会浪费唾沫给大家介绍了。

试想一下,眼神这么好的鬼物怎么能发觉不对方口袋鼓鼓的手机呢?何况口袋上还露出个不算小的洞。

若是对方没有发现,怎么会当着镜头的面变化苏、贾2人的样子呢?

而且他们2人里居然没有被洪鑫定性为鬼物的赵辉。

这只能说明一点。手机后来是被鬼物动过手脚,删除了之前的无用影像,成心嫁祸于苏宇凡和贾仁。

要不是这样,它们就应该直接把手机里的影像删除,让洪鑫无功而返,怎能还会保留视频,使她看到鬼物面目呢?

正所谓聪明反被聪明误,洪鑫知道小司为幕后指使者,自然有它的头脑。因此看似这一切都是小司在内海中,水平线上的阴谋;更何尝不是她洪鑫的阴谋。

可以说,洪鑫布局才是真正的水平线上的阴谋。

如这两件事对于认定陈媛媛是鬼物的话,还觉得牵强的话,那下面一点就更证实她为鬼物了。

在洪鑫从鬼物赵辉的口中得知陈媛媛的嫌疑在15%后,便把重点放在了她的身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无数次在脑海中回忆在任务里接触陈媛媛的情景,但犹豫2人接触的次数是在有限,导致最后一无所获。

然而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不经意间想起了在玉兴市的影城中看电影的过程。

她认为那次电影快要完结时,躲避鬼物攻击的结果,相比每次死亡时实在有些轻松。明显就是让自己猜到电影里面的“洪总”就是凶手,而且在杀完里面所有电影角色后,下一个自然是轮到她洪鑫。

于是再把侧重点放在了电影院段回忆里。

既然能够相对容易活下来,那说不定里面会有谁是鬼物的线索提示。

最终在洪鑫的第6次回忆中,找到了陈媛媛为鬼物的有力证据。

当时电影里第一个死亡的角色是宋瑜。他是临死的时候处于在电脑前码字状态,是被毒死的。

而第二个死者就是董芳,她同样也是被毒杀的。

可在临死前时,伸出手死死朝镜头这里伸来,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洪鑫那时还以为是地狱任务故意制造的恐怖效果。

但后来她躺在床上一琢磨,原来电影里的董芳是在暗示什么。

在影片中,她背后出现一道黑影。洪鑫后来随着剧情深入,脑海里自动判定那道黑影为“洪总”。

不过如果是毒杀,那凶手“洪总”不应该出现在死者身边这么近。

所以说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是电影本身为了烘托悬疑气氛所采用的手法;第二,就是地狱任务给出洪鑫鬼物的线索。

洪鑫在继续回想,那个时候坐在董芳身旁的不正是陈媛媛么!

地狱任务正是通过给出有限的线索,通过电影里的董芳诡异举动,暗示真正董芳身边的陈媛媛就是鬼物。

最终队长洪鑫认定赵辉、陈媛媛2人为被鬼物替换的执行者。

如果说找出赵辉是鬼物的证据,就是与他接触时间长了得知,属于明鬼;那陈媛媛则是通过洪鑫使用一系列分析、计谋、以命取证、排除法等多元化手段找出,属于任务设下的一个套,暗鬼。

任务里的这12天来,赵辉和陈媛媛的,面部表情、举止行为、说话语气全都比正常人还正常。

再加上在游艇内被鬼物替换的视频。

这次的地狱任务其实告诉了洪鑫一个道理,那就是——眼见的不一定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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