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国法军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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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校尉救我!”

“这群刁民,这群刁民想造反!”

“他们说,说这江南大营,是她家地方!”

矮胖子被封了周身大穴,只能如蛆虫般在地上蠕动,嘴,却半刻也不肯闲下。

他不怕。

或者说,有恃无恐。

“谁道巾帼无英雄!”

被矮胖子称为李校尉的男人,显然对其并无好感,相反,对毫无惧意的站在“两阵”之间的姜嫂,却满怀敬意。

他翻身下马,将手中长剑丢与随从,缓步,走到了距她五步远的位置。

双手抱拳,对其躬身一礼。

“在下李素,自幼便听家中长辈,讲姜家女将杀敌传奇。”

“仰慕已久,却无缘亲见英姿。”

“今日得见,果名不虚传。”

礼毕,李素站直身子,满眼不屑的,睨了趴在地上的矮胖子一眼。

“此人卑劣,李素早有耳闻。”

“但在其卸任之前,处置事宜,当属江南大营军务。”

“请姜姐姐将其交还李素,带回江南大营为盼。”

对姜嫂的称呼,李素学用了兵士们使用的“姜姐姐”,谦恭的态度,与他粗犷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是我不给你这个面子,李家少爷。”

对李素,姜嫂并没以职位相称。

她不喜欢李家人。

确切的说,是在李家人身上,她已吃过一回暗亏,同样的错,她不打算犯两次。

“若他打的是别人,这事儿,或许可以是江南大营的军务。”

“可他打的,是我家夫人!”

“能被姜姐姐称为夫人的,身份想必不低。”

“但李素希望,姜姐姐莫要一时糊涂,触犯大明律法。”

说到这里,李素稍稍停顿了一下,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满脸无奈的摇了摇头,像是对姜嫂的“一时糊涂”感到惋惜。

“须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你还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未及李素话音落下,一声怒吼,便震慑了在场的所有人。

一骑过隙。

翎钧飞身下马,稳稳的落在了姜嫂的身边。

隆庆皇帝膝下,有四个儿子。

长子翎釴是个草包,次子翎铃是个怂货,三子翎钧是个煞星,四子翎戮,是个混世魔王。

但凡官宦世家出身的男子,在燕京居住过的,哪个,不认识朱翎钧?

“三殿下。”

李素微微一滞。

待看清,站在他面前的,的确是翎钧,忙态度恭敬的,向其行礼。

知翎釴已无翻身可能,德平伯李铭特意于数日前,给李家子弟悉数传信,责令他们各自收敛。

信中,李铭特意交待,要尽一切可能的,不与三皇子朱翎钧发生冲突,若有人,能与其结交,则另有重赏。

身为庶子,李素自不敢违背家主训示,只是,他做梦都没想到,他一个被外放出京的不得宠庶子,会在新年伊始,在这江南僻壤,与翎钧这煞星遭遇。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这或许,是个能让他平步青云或在李家抬头挺胸做人的机会,也未可知呢?

李素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过早表态。

至少,他刚才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仍有回转余地。

“听说,有人打了本殿未过门的正妃?”

翎钧从未与李素打过交道。

但没打过交道,未必等于没听说过。

为帮他成事,柳轻心特意让顾落尘调查了整个江南大营,凡是身有官职,或世家出身的,都一一将其秉性和爱好记录下来,描了画像。

这李素,德平伯家出身的人,自然,也在此列。

狡猾,势利,善变。

顾落尘的手下,用这三个词,对李素做出了描述。

“三殿下的正妃?”

“这里?”

“这,这断无可能!”

江南大营地处僻壤,消息相对闭塞。

岁末戒严,德平伯李铭使人送往江南大营的信函,尚未送至李素手中。

可这丝毫不影响李素发挥所长。

“父皇的诏书已在路上。”

“聘礼,也已着内务准备,不日即达。”

从顾落尘送来的资料来看,这个李素,无疑是最合适他从内部瓦解江南大营军心,并将其收归己用的道具。

政斗,从不存在巧合。

而这个李素,会在这一刻,站在这里,显然,也是他家女人的谋划。

“三爷,夫人晕过去了,顾先生在看护她。”

姜嫂深知,于翎钧而言,柳轻心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存在。

此时,她没有如寻常般的,称呼他老爷,而是沿用了立夏等人对他的称呼。

她需要一个立场。

至少,在李素面前,她需要被认为是翎钧的拥戴者。

她姓姜,西北大营主帅和神机营统领,都可算作她的后盾。

姜老将军,她的生父,曾暗地里告诉过她,若有必要,可表明立场,以支持翎钧。

她认为,现在,已然是姜老将军所说的,必要之时。

“伤她的人,宰了么?”

听柳轻心晕倒,翎钧本能的拧紧了眉头。

柳轻心做事,向来很有分寸,所以,在他想来,此时的她,该只是在假装,给自己以借口,而不是真的晕过去了。

顾落尘……

罢了,堂堂摄天门门主,他家儿子的干爹,总不至于是个趁人之危的货色,有他照料他家女人,他应可以放心的一展拳脚才是。

“本打算绑了,交三爷处置,奈何李家少爷蛮不讲理,非要将其带回大营,以军法论处。”

姜嫂是个聪明人。

而聪明人,向来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说辞,将他们不喜的人,逼上绝路。

“哦?”

“李家少爷,竟是这么不通情理的人么?”

顺着姜嫂的所指看去,便瞧见了被立夏放倒在地的矮胖子。

此时,矮胖子已因过度惊恐,而便溺失禁,身上的棉衣,业已被他的便溺之物,浸湿大半。

“立夏。”

像隆庆皇帝一样,翎钧,有很严重的洁癖。

矮胖子的恶心模样,让他本能的挪开一步,与其保持了更远的距离。

“你也是在军中待过的。”

“给我讲讲,按照军规,打了皇子正妃的人,该以何罪论处,包庇者,该治以何罪!”

听翎钧跟自己问询,立夏忙跳下马背,快步走到了他的身边,双手抱拳,向他行了一礼。

“回三爷话,大明律,国法,重于军规。”

“依国法,此人,藐视皇权,以下犯上,当处碎骨凌迟之刑。”

“包庇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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