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为母则刚非昔弱(2 / 2)

加入书签

倘这女子,没犯任何错误,就寻莫名其妙被赶出家门,必然会令双方的面子都挂不住,使得双方,再无“推心置腹”可能,从而断绝,他们这些年来辛苦经营维系的关系,甚至,将李岚起的名声弄坏,为其封堵更多门路。

这是段氏不希望看到的。

确切的说,是他们两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

“放心罢,岚起。”

“倘有在庄子里做事的人,当真做了自己不该做的事,拿了自己不该拿的好处,我定不会放过他们。”

“现在,咱们的手里,尚无证据证明,说就是他们出了问题。”

“咱们不能只凭主观臆断,就不分青红皂白的,将一船人悉数打下水去。”

“兴许,真的只是凑了巧,三个庄子的收成都不好,也未可知。”

见李岚起肯听自己劝,段氏不禁松了口气。

在那几个庄子里做事的管事,都是她嫁给李岚起的时候,从段家带过来的家生子,有几个,还是瞧着她长大的。

人,都有感情。

打心眼儿里说,她不希望,那些她遣去庄子里做事的人,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哪怕,他们是有逼不得已苦衷,她也愿意,给他们宽恕。

只是……

世道人心,总逃不过喜怒哀惧爱恶欲,没有人敢保证,昨日,还忠心耿耿的人,会不会在今天,就为了有心之人许的好处,而对自己原本的主子,挥刀相向。

生于世家名门,或嫁入世家名门,要过得好,就必需舍了不该有的仁慈,以应对,环饲于侧的豺狼虎豹们的尖牙利爪,不然,就会像黔国公沐昌祚的正妻,沐睿的母亲张氏那样,被府里的姨娘戏耍于指尖,到末了,连家都不能回,连自己的儿子,都拖累的,活得不人不鬼。

这个道理,段氏一直都懂。

但有些事儿,懂是一回事儿,做,却是另一回事。

或者说,在某一些事儿上,拎得清楚明白,在另一些事儿上,却未必,也能下得去狠心。

“别为难自己。”

“有些事,若下不去手,交给我来处置便是。”

伸手,抚平段氏微拧的眉头,李岚起将手里新校检好的书稿,送到了她的面前。

他最瞧不得的,就是段氏拧眉。

这让他心疼。

确切的说,是他宁可自己遭罪,都不舍得,让她为难。

“没什么可为难的。”

“你是一家之主,插手后院之事,易惹人碎语闲言,于仕途有伤。”

段氏摇了摇头,拒绝了李岚起的美意。

她是他的嫡妻,这一院执掌中馈的人,有些事,纵是为难,也只能她一力承当,不能仰仗他的威严。

不然,便会落人诟病,使她将来,遭更多有心之人刁难和试探。

如果,有些事,注定是要经历疼痛的话,那便还是,长痛不如短痛,更让人能坦然接受些!

“这事儿,你就不要管了。”

“我定能处置的,任什么人瞧了,都说不出半点不妥。”

说罢,段氏将手里新装帧好的那本书,添了名字和备注,摞到了她之前已经装帧好的那几本书上面,抬头,态度坚决的,跟李岚起说道。

“还有,那铺子的事儿。”

“既然你已经决定,要佯装不知,那后边,这事儿,你就半点都不要插手进来。”

“以防将来,人家找上门来,说你本是知情的,却故意对此隐瞒对待,咱们,百口莫辩。”

依着惯例,中馈之事,只要是女人执掌的,便绝无对错之说。

至多,不过是处置的不妥当了,赔些银子给旁人,弥补损失,也就罢了。

纵有吃亏的那方,蛮不讲理,至多,也不过是将事情捅出去,弄得那占了便宜的一方遭人笑话,说是其不擅中馈。

但若是,有府里的男子插手,商铺买卖,便不能再被当成是中馈之事。

换句话说,倘若出了“问题”,便就会成为,一院,甚至一府态度,轻则,被认为是,那一家之主人品堪忧,重则,影响其子嗣风评,耽误前程。

段氏当然不希望,李岚起和他们的孩子,因为一个铺子的买卖,承担风险。

虽然,他们现在的确很缺银子花用,也的的确,只有卖了这铺子,才能解燃眉之急,但能由她一个人,就肩负起来的事儿,又何必,牵扯上她的夫君和孩子?

女子本弱。

为情则刚。

为母则刚。

“好罢。”

李岚起沉默片刻,搜肠刮肚的思索了半天,才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点头,应下了段氏的坚持。

这的确是,眼下最妥当的选择,或者说,没有选择的选择。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