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家事,国事,天下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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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是贱业,徐茂公知道秦叔宝想说什么,也顾虑什么,他们徐家就是商人出身,秦叔宝是怕徐茂公听了不高兴,但又担心徐茂公会让单旭从商,才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表达。

徐茂

秦叔宝看不起商人,其实就连他父亲徐盖,自己身,靠着做买卖置办得家大业大,还不是一样瞧不起商人,一心想着要改换门庭。

但徐茂公并不这么认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少了哪行,人们生活都会不方便。

“我尊重旭儿自己的选择,他愿意继续在我身边,还是自己出去另起炉灶,都随他高兴。只要是正正经经做事,凭本事吃饭,不鸡鸣狗盗,不伤天害理,我都支持他。”徐茂公说道,只要单旭开心,这比什么都重要。

“他太年轻,还是你多照顾一些吧。

”秦叔宝还是认为仕途才是最好地,可李世民杀了单雄信,这已成事实,让单旭为杀父仇人出力,也不现实。

当年救不了单雄信,秦叔宝现在也不敢强迫单旭,毕竟徐茂公说得也有道理,这孩子已经够苦了,所以只要他以后能开心生活,把单家香火延续下去,也不错。

想到这,秦叔宝又问道:“旭儿今年也十八了,他的亲事你是怎么打算的,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提到这事徐茂公就忍不住叹气,“我和紫烟为这事上火不是一、两天了,在并州,我们也看上过几个女孩,人品相貌都不错。可人家一打听到旭儿的身世,知道他无意仕途,就都借故推了。”如果他想仗势压人,没有哪家能斗得过他,可徐茂公希望给单旭找得是佳偶,而不是怨偶。

“唉,”秦叔宝也叹气,他知道,是单雄信的事连累了单旭,“我看这事还得从咱们瓦岗派这边找人帮忙,我地女儿比旭儿还大一岁,已嫁人了,早知道我就该再等等。玄成就一个儿子,这不用考虑了。知节的女儿今年倒九岁了,要不然等等他?”

“才九岁?那我还不如留旭儿当自己女婿呢!”徐茂公摇头否决,不过他是真认为单旭不错,只可惜自己女儿生得晚。

“你有女儿了?”秦叔宝又惊又喜,不过上次魏征回来没说啊?“你女儿多大了?”

“六个月。”提起小女儿,徐茂公充满为人父地自豪。

“……”秦叔宝却在心里叹气,那还不如程知节的女儿,还能少等几年。

“为这事,我给家父去了信,让他从徐氏家族中帮旭儿物色个才貌双全地姑娘。”还好徐茂公并没有打算让单旭等上十几年。

“也好。”秦叔宝点点头,“我在长安也会帮忙多留意的,一有合适地马上通知你。”单旭的弟弟单天昌至今下落不明,所以这传宗接代的任务,就只有靠单旭来完成了。

“怀玉呢,怎么没看见他?”徐茂公问道。来人家家里半天了,也该问下人家的儿子,何况秦怀玉一向颇有乃父之风,徐茂公对他印象不错。

提起儿子,秦叔宝也充满了为人父的自豪,“怀玉在北衙禁军的飞骑右营任职,现在是定远将军了。”

“这真是虎父无犬子。”徐茂公称赞道。若是秦怀玉只是正五品的定远将军,那还可以说是沾了父辈的光。但在北衙禁军的飞骑右营任职,就得全凭实力了。

北衙禁军原名为元从禁军,李世民于玄武门置左右屯营,号称“飞骑”,挑选其中骁健善射百人名为“百骑”,所以这可不是单凭家世就能进去的。

“晚上怀玉回来你就能见着他了,正好,我派人把玄成和知节请来,咱们几个聚一聚。”秦叔宝很高兴。

“行。”省得他一个个人登门拜访了。

……

到傍晚,魏征和程知节过来了。秦怀玉也回来了,他给徐茂公见礼,这孩子看上去和年轻时的秦叔宝十分相似,徐茂公也挺高兴。

说是孩子,其实秦怀玉比徐世弼还大两岁,做徐茂公弟弟也可以,但辈分在那摆着呢,他父亲和几个叔叔聚会,怕有晚辈在场,有些话不好说,所以他露个面就退场了。

几个朋友重聚,气氛自然不错。

但话说着说着,提到今年闹的蝗虫灾害,魏征忍不住皱起眉头来,“前年疫症,今年虫灾,外面突厥可是虎视眈眈,这陛下可是够辛苦了,我听宫里人说,陛下都是凌晨后才熄灯就寝的。”

他现在倒是不说这是李世民“无道”的结果了,反而关心起李世民来。徐茂公笑笑。

“这么大事你还笑得出来,蝗虫不比天花差。”魏征想起徐茂公当初把自己留在军营,他却跑到突厥冒险的事就有气,可谓是“新仇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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