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沈鸾出事(1 / 2)

加入书签

 吴应仇跟着一起,去了巡捕司,确认审讯流程。

阿芸将事实经过全都交代了。

而她父母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这件事情中,作为从犯。

但他们包庇罪犯,隐瞒自己女儿的犯罪事实,也要从重处罚。

据阿芸自己交代,她一共害了吴颖若三次。

第一次是收了远江集团的钱,要给吴颖若下药,然后送去和秦枫发生关系。

是想造成吴家和周家之间,彻底反目成仇。

第二次,第三次,都是收了一个不明身份的人的钱,协助他弄死吴颖若。

“那你知不知道那个幕后之人的身份?”

林若楠负责审讯,严肃问道。

阿芸摇头道:“不知道!我们之间只是通过电话交流!他给我打钱,并不是通过银行卡之间的直接交易,而是给我一张不记名的匿名银行卡,在里面存一定数额的钱!打款方也是匿名的!”

林若楠继续问道:“远江集团的许博还好说,毕竟人家身份摆在那里。

但第二次联系你的幕后之人,你怎么敢确定他一定会在事成以后给你钱?”

阿芸解释道:“其实第一次合作的时候,他是先打钱的。

即便当时任务的失败了,他也还是把尾款给我打了过来。

第二次合作的时候,也是先打了部分款项。

事成以后我再去联系他的时候,就失联了……”

阿芸将自己知道的一切全盘交代了。

林若楠派人按照她说的经过,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包括银行卡、电话记录、她家里等,都进行了严密的排查。

但确实就如同她说的一样,没能查到任何幕后之人的身份细信息。

线索到此中断。

没办法顺着继续往下查下去。

“林队长,我……我这样的行为,会被判多久啊?”阿芸哽咽问道:“我已经把一切都交代的了,能不能算我自首啊?”

林若楠摇头道:“首先,你这行为算不上自首!是被抓的!其次,你的程度非常严重!连续三次收钱去害同一个人,而且行为一次比一次过分!后果一次比一次严重!按量刑来说,适用无期徒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