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安置(2 / 2)

加入书签

姚氏就道:“大郎也是这样同他们说的,说是送他们去学塾念书,可这几个孩子不大愿意,估计是担心花钱吧,大郎就没有勉强,但应诺了他们在家启蒙,公公和三叔也同意,就这样安置下来了……”

这厢姚氏姐弟说着私己话儿,那厢方良也溜溜达达的过来了大厨房,探望石头小和尚几个了。

同过年时一样,又不免好生督促了众人一番。

只比起过年时虽然是差不多的话儿,可听在这拨孩子心里,感触又大为不同。

不说他们之中,除了小和尚原本就念过几天书之外,其他十个已多多少少认得了一些字,也能握笔磨墨了。

只说他们的卖身契已经销毁,而且已经收到了各自的孤幼户帖了。

虽然他们中基本上都还不知道卖身契到底意味着甚的,孤幼户帖又意味着甚的。

可架不住小和尚那个机灵鬼是个晓事儿的,他知道良民是甚的,也知道被人牙子卖给主家,签了所谓的“投到文书”之后又意味着甚的。

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处处低人一等。

良贱不能通婚、不能有分寸土地、不能参加科举甚至识字、主家可以任意买卖馈赠处置,甚至有的主家还不许奴婢出籍为良甚至穿红着绿。

当然,小和尚其实也不过是略知皮毛罢了。

比如他并不知道在诉讼方面,除非主家犯有谋反、谋大逆、谋叛这般足以株连九族的大罪,奴婢是不可以状告主家的,否则就要处以极刑。但主家状告奴婢则不论,即便诬告,也仅同诬告子孙之例,根本够不上犯法治罪。

再在刑罚之上,良贱之间亦是不平等的,一般来说,以良犯贱,处分较之常人会被减轻。可以贱犯良,却从来要加一等处罚等等。

可即便如此,光是小和尚知道的那些就已经把这拨孩子唬的魂飞魄散了。

尤其是已经有些知事儿了的石头。

虽然当年是他自己要求把自己卖了的,可他真是直到这会子才知道成了奴仆,一切就由不得自身了。

拉着小和尚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只上下嘴唇哆嗦的甚的都说不上来。

只小和尚也有一肚子的心事儿,没想到秦家竟真的一句话都没提就帮他们销籍了,暂且也没工夫理会石头。

可不管怎么说,这拨孩子对于秦家的感激是无法言说的,不管不顾的就跑去给秦老爹秦老娘磕头。

这会子听到方良这样说,自然忙不迭的点头应是。

方良看着这拨孩子确实比之过年时看起来精气神同言行又有长进,也满意的一点头。

因着方良同沈大舅都要趁早赶回家去,所以半中午的,家里就开了席。

吃过早中饭,方良离开秦家时,不免又叫了罗冀过来告别,揉了揉他的脑袋,道:“好小子,甚的时候也跟着你姑你姑丈来我家认认门。”

罗冀有些不知所措地点了点头,不过却也不曾只顾得上懵,还是应了一声:“是,大伯。”(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