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谈判(2 / 2)
“我想问一下这些歌曲都是卫先生你创作的吗?不好意思,我不是怀疑你,而是……这,这实在是太让人惊讶了。”
如果说卫雄一次性拿出两首好歌还处于正常范围的话,那眼前的这八份手稿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
自从事音乐以来,算算已经有近二十年了,可她从来没有见过哪个词曲作者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多优秀的作品,甚至连听都没听过,哪怕是香港乐坛大名鼎鼎的‘辉煌组合’顾佳辉和黄沾也做不到。
所以她理所当然的想到这些歌曲或许并非完全由卫雄创作。
“我能理解,不过我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这些都是我个人的作品。”
“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真的,没想到一次普通的出差,居然能让我遇到卫先生这样的音乐天才。”
或许是因为卫雄略显严肃的表情,一直没有说话的乐正弘适时开口岔开了话题。这时白萍也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多余且不该问的问题。
以此同时,她心里却在想这总共十首歌可能是卫雄从自己众多的作品中挑选出来的精品。
“音乐天才不敢当,我只是对音乐有点兴趣,现在我就说说我的想法吧,我既不想签约宝丽金,也不想把歌卖掉,我的想法是和宝丽金合作,这十首歌我打算制作成一张专辑,宝丽金负责制作、宣传和发行,我负责提供版权和演唱,最后的销售分成我占六成,宝丽金占四成。”
“这……”白萍和乐正弘相对无言,卫雄的想法显然超出了她的预料,同时也超出了她的职权范围。
“这是一个对双方都很公平的提议,两位都认真看了我的歌,应该很清楚他们的市场价值。”
“这十首歌的市场价值毋庸置疑,你的合作方式也不是不能接受,但是分成比例对宝丽金不公平。”
乐正弘负责香港宝丽金的发行工作,对这方面的了解要比白萍多:“如果按照你说的四成销售额,扣除掉制作成本、宣传费用和发行成本,公司最后能够拿到的实际利润恐怕不会有多少了。”
涉及到切实的利益,卫雄也是寸步不让。
“保守估计,唱片上市后在港台和东南亚地区的销售量至少在100万张以上,以每张卡带20元定价,100万张就是2000万,四成就是800万。另外,CD和黑胶唱片的价格都要比卡带高得多。
“而100万张只是最低的数值,只有可能更多,这对宝丽金来说几乎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当然,宝丽金也可以拒绝。”
卫雄无所谓的耸了下肩:“香港的大型唱片公司并不止宝丽金一家,总会有愿意和我合作的。另外台湾的滚石和飞碟也是不错的选择,我还创作了一些不错的国语歌,或许可以在台湾发行。”
虽然卫雄的话很让人不爽,但却是事实,白萍和乐正弘再次对视一眼,然后白萍开口说道:“很抱歉,你的提议和要求不在我和乐总监的职权范围之内,需要禀告过公司后才能给你答复。”
“没关系,说实话我还是很希望能和宝丽金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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