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税律》(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经过两天的简单准备,杨平威和冯文瀚两拨人分别整装出发了。
而李康自己则还有一些要事处理,倒是没那么容易说走就走。
比如令他念念不忘的'水泥大道',他就要和王大富商量该怎么修?先修哪?预算是多少,水泥又要多少?
又比如宇文恺整天缠着他,要立法,要制定规矩。李康烦不胜烦,但这玩意儿确实迟早都是要的,早立也是好事,再加上实在是被宇文恺缠得不行,李康只得答应。
但只是个初步梗概,一堆人引经据典,吵了好几天。最后的结果,李康没有全如宇文恺的愿,没有先修百姓们最熟悉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而是拍板决定先修关乎政府钱袋子的《税律》。
对于中国古代史中最爱明史的李康来说,明末那一摊子剪不断理还乱的政府财政,实在是印象深刻,崇祯皇帝的最后自挂歪脖子树,对每个统治者来说都是一记警钟。
虽说李康离皇帝还隔着十万八千里,但不妨碍他自己未雨绸缪――好吧,其实在他内心,已经有把自己与皇帝划等号的意思了,只是现在'店铺才刚开张,规模还小,他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至于他为什么没有修最重要的《宪法》,那是因为他感觉现在颁布有点扯,如果大咧咧的写上'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或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又或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等限制皇权的法规,就算写出来,估计谁也不在乎,也没人敢当真,既然这样,那些出来有个卵用啊!何况,李康又不傻,他脑子有病才自缚手脚呢!
如果写上'皇帝至高无上'、或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又或者'凡日月江河草木禽兽鳞甲皆归皇帝'之类的君主专制法规,那是不是有些太难看?虽然各朝各代现实情况确实如此,但没必要大剌剌的白纸黑字写出来啊?一点都不符合国人的中庸内敛思想。再说,既然皇帝都至高无上了,那说明皇帝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你好这样写是几个意思,这些法规不就是脱裤子放屁吗?人家根本就不需要你承认的好吧!
更重要的是,除了李康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宪法》的概念,古代根本就没有这玩意儿!所以,李康顺其自然的没有给自己找麻烦。
饶是如此,就李康提出的关于《税律》所包涵的一大堆税种就惊呆了一众小伙伴,好歹也是商人家庭出身,对各种税种,李康还是清楚的,什么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还有他自己脑补的农业税、遗产税、动产和不动产税之类的张口就来……
要不是顾及李康的面子,估计李康当场就得被喷成筛子,这一刻在众人的心里,'苛政猛于虎'之类的话就是为李康写的,其脑门上就差四个明晃晃的大字:无耻昏君!
特别是他那一副意犹未尽的表情,直让宇文恺吹胡子瞪眼,恨不得抱以老拳,就是他这种不拿庶民当人看的门阀子弟都自觉没有李康心黑,历朝历代,不管局势如何混乱,正统王朝的正税从来就没有这么多过!有远观的地方军阀也同样如此。
旁的还好说,那什么遗产税明显是针对他们这些权贵或即将成为权贵的,这就是切肤之痛了。所以,所有人都心有灵犀,【必须劝诫主公回头,不能让其在暴政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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