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九章 新合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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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永盛电影公司的老板,是新记的两位太子哥,这已经是公所周知的事情。只不过人人都知道电影行业的黄金时期到来,但有能力来分杯羹的实在不多。

在香江有钱的大佬很多,要么看不上电影这点钱,要么觉得赚这点钱太麻烦。他们都玩不转,新记的太子哥一样玩不转。

道理其实都简单的很,嘉禾、新艺城以及德宝三足鼎立,背后有各自的院线,你想要进来玩电影,首先得保证自己拍摄的片子能得到好的档期,多多的场次,否则你投资再大,也只能亏损在里面。

永盛电影公司是向家老幺向化胜和老十向化强一起创办的,实际上现在这间电影公司的话事人就是老幺向化胜。公司创立到现在也已经有些时间了,可真正参与进来的也就算是出品人之一,至于自己投拍的电影,那就更不值得一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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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片没关系,至少你要给出配得上陈家洛的价格。至于拍几部,那就得坐下来慢慢谈了。

对于徐牡慕ㄒ椋录衣逭遄玫溃骸暗人钦疑厦爬丛偎怠!

合同在新记的手上?在永盛电影公司的手上?自然是不可能的。陈耀庆既然帮自己出手了,那份合同也肯定早就化为飞灰,烟消云散了。

以至于之后娱乐圈里的明星们出了乱子,都会找比较知名的武行大哥出面摆平。

陈家洛现在就是根基太浅,就好比是孩童抱着金元宝走在大街上,谁看到不想抢一块回去。

清楚规矩的,知道他背后站着人物。不清楚规矩或者说破坏规矩的,他就只认钱,不认规矩。

如果说拍摄《监狱风云》之前,陈家洛只是凭借《倩女幽魂》声名鹊起,那么在《监狱风云》之后,他就已经成了香饽饽。单单是直接找上门的片商,陈家洛就见了好几个。

台湾的片商最多,其次则是新马泰乃至日韩都有老板表示愿意投资。而曾志玮等人,亦都有来电邀请自己去帮他们拍部电影等等。

诸如此类,都是按照规矩来的。至少明面上是按规矩来的,至于你签了合同人家怎么给钱,到底给多少等等,就又是乱糟糟的一回事了。

至于不按规矩的,那就简单了。比如陈家洛碰到的这个胜乐熊彬,或者是后来被抢电影拷贝的黄柏鸣,被枪指着拍戏的刘天王,收到子弹的经纪公司,被打成猪头的曾志玮,被扇耳光的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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