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BOSS你是好人!(1 / 2)

加入书签

 第一百一十四章BOSS你是好人!

在不知不觉之间,孟喆重生之后的第二个农历新年来临了。(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虽说天骄社按照惯例放了年假,但和去年不同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回了家,部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家伙和部分远比其他人更加努力的家伙,就留在了天骄社里继续进行着各自的工作。

留下的人中间,最引人注目的大概就是神情抑郁的郑旭生了,因为郑旭生的连载漫画《机器人不哭》已经被下达了腰斩令,连载到三月上旬的时候就必须完结,然后腾出位置给颜开的连载《变身剑仙》。

经管在郑旭生之前,《动漫少年》已经根据读者投票情况腰斩掉了《老夫子》,但《老夫子》的作者毕竟不在大家的眼前而是远在香港,所以在腰斩令下达之时所有在天骄社的漫画人,都不免生出了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

凭心而论,郑旭生现在画的这部《机器人不哭》相比于他以前的作品,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不说还已经出了两本销量合计五万多册的单行本。

但随着连载的持续,身为原作的郑旭生与原著的那名女性小说家分歧却越来越大,这些分歧不但有作品本身的还有关于收益分配方面的——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合作,目的与动机都很纯粹的话,那么随着在这个时代可以称之为‘很多钱’的经济利益的出现,两人的合作就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而出现了矛盾。

说起来,其实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出现也是有必然性的,因为当初两人之间只有口头约定而没有文字合约啊。毕竟,这部漫画连载的稿酬加上单行本的收入,加起来也已经超过八万块了,而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对这些钱无动于衷啊?

所以,那名女性漫画家向郑旭生,提出了将受益分配的比例,从原本的一人一半修改成她拿三分之二,而理由是故事的原作者是她而郑旭生只是个画画的而已。

虽然天骄社的编辑对这件事情,也努力的试图进行过了调解,但最终的结果依然是谈不拢,而被影响了创作心情的郑旭生,画出来的新漫画水准自然大幅下降。

早已经被《动漫少年》的高水准养叼了胃口的读者们,怎么可能会接受这些勉强之作呢?所以读者们的通过他们所掌握的最喜爱作品投票,对郑旭生的这些勉强之作做出了回应——在短篇漫画被转移到了《动漫时光》之后,原本排位一直就比较靠下的《机器人不哭》,到过农历新年前的最后一期时已经连续拿了三期的倒数第一。

于是孟喆一锤定音的做出了决定——鉴于这个糟糕的成绩,按照杂志社的腰斩《机器人不哭》并终止与漫画原作者之间的合同。

这个决定是明面上的,还有一个没有被拿到桌面上说的决定,是天骄社旗下的所有杂志刊物,以后绝对不允许接受《机器人不哭》原作者的任何类型投稿。

换而言之也就是,孟喆将对方添加进了天骄社的黑名单——封杀。

虽然说封杀了人家,但漫画却不能就这样就直接停止连载,就算是虎头蛇尾那必须有尾巴不是么?所以,郑旭生还必须按照小说原稿,将剩下的故事浓缩在三话之内一直连载到三月上旬那期。

按照动漫少年95年刚刚确立的新制度,每个季度也就是三个月会开一次连载会议,在连载会议上确定哪些连载漫画需要腰斩而哪些新连载可以开始连载。

这么做是有好处的——人气不佳的旧漫画被腰斩,腾出位置给新漫画之时,能够为让在书店购买新漫画的读者不至于被杂志上刊载的漫画,都是《XXX》第第288章诸如此类的情况,然后对杂志望而却步。

没有多少人,喜欢看没头没尾的故事不是?

有了不断出现的新连载就不同了,这些新连载会刺激新读者的购买**,而购买了漫画杂志的读者又不可能只看新连载,所以就算是《XXX》195集这样的没头没尾的故事也只能咬着牙看不是?

再然后么,因为被没头没尾的故事吸引之缘故,去花钱购买漫画杂志的合订本或者某部漫画单行本,就是有很大概率会发生的情况了。

而孟喆发话的时间与地点,正是在新制度开启之后的第一次连载会议之上。

惊闻给自己赚了‘大钱’的《机器人不哭》,必须在三期之内完结之后,那名财迷心窍的原著女作者终于想起来后悔了,但已经下定了决定的孟喆怎么还会给对方后悔的机会?

“人迟早都会需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付出同等或者更惨烈的代价,你……也不例外。”

对着苦苦哀求,表示愿意接受这钱孟喆委托郑旭生的责编,所提出的那些让步的原著女作者,不为所动的孟喆说了这样一句话。

孟喆是天骄社的BOSS,所以这种维护天骄社尊严的事情他必须做,如果这件事情和稀泥的处理掉了,那么以后有人再有样学样怎么办?

屁股决定脑袋啊,孟喆他怎么可能免俗得了呢?

就这样,第一季度《动漫少年》确认要腰斩的,就是郑旭生的《机器人不哭》,可是要开始新连载的却是两部。

二月下旬颜开的《变身剑仙》开始新连载,三月下旬的时候还会有一部名为《龙侠》的漫画开始连载,这部连载漫画却是脱胎自《动漫时光》创刊号所搞的短篇大赛第二名的《龙种》。

无论是短篇的《龙种》,还是长篇化之后的《龙侠》,讲的都是个超级英雄模式的故事了。

说道超级英雄,就不能不提‘民煮石油’的山姆大叔之美国了,因为是美国佬首先创造出了超级英雄这个概念——1938年,一本名为《动作漫画》的连环漫画杂志,首次展示了脚蹬红靴子的超人把一辆汽车高高举过头顶的形象。到了1940年,这一连环漫画月销量达一百万册,超级英雄的时代就此揭开序幕。

1956年,出版首个超人故事的DC漫画公司为满足公众的需求,陆续推出了蝙蝠侠、神奇女侠、绿灯侠和美国义勇军团等超级英雄形象。到了20世纪60年代,从DC麾下脱离的惊奇漫画公司又以神奇四侠、绿巨人和复仇者如雨后春笋般被创造了出来……

啊,说了半天似乎还没有解释超级英雄的概念?

好吧,所谓的超级英雄们浓缩一下,指的就是一些在城市之中活动,拥有者异能或者功夫或者高科技装备的蛋疼人士,他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代替总是在犯罪事件结束之后才出现的警察叔叔,去拯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美国人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