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以斧上之名(1 / 2)
凯姆·基德贼笑兮兮地站在众目睽睽的场地中心,饶有兴致地望着朝自己一步步逼近的持斧男子。
如果他不是身着霍拉德佣兵学院丹雪制服,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他刚刚鬼使神差般干掉大名鼎鼎的西部高手赤炎伯爵的话,谁都敢断言这个嬉皮笑脸、举止轻浮的年轻人是个如假包换的小地痞、流氓。
丹雪制服可以假冒出来,杀掉赤炎伯爵也可以归结为侥幸,可他现在直面群敌,特别是与暴怒的持斧战士对峙的那份镇定与从容,却是绝大多数人想做,也做不到的。
这个放浪不羁的年轻人从显身的一开始起,就毫无疑问的,成了整个战场的焦点!
无论在哪个位面,只要置身于刀光剑影的格斗场所中,萧古城永远是焦点中的焦点!
战斗,似乎是他永远摆脱不了的宿命。
人的特质就像一束小小的火苗,如果它生于小小的灯盏之中,它发出的光,至多能勉强照亮斗室,等到灯油耗尽,它一生黯淡、飘摇的命运即宣告完结。倘若你把这束火苗拿到草原的话,这束小小的火苗,它必将会燃起滔天的烈焰。每个人都有他独有的特质,只是大多时候,这种特质被限制在小小的灯盏里面,直到老去,也不会有激发的机会。
萧古城只有高中文化,做不了发明家、工商巨贾;也没有四海咸服的王霸雄心,当不成诸侯皇者;更没有纵横官道的阴谋手腕,封侯拜相也与他无缘。如果没这次车祸,在那个后台与资历至上的国度,老萧肯定会继续做他那个三流黑社会团伙的小头目,很可能再混几年,不是在监狱终老,就是被更大的黑势力吞掉。即使穿越到其它地方,他最可能的归宿,只能做个流浪汉,或是一位游戏人生的不良市民。
冥冥的上苍总算没有亏待他,老萧这股邪火,偏偏降临到了红棕榈这片茫茫草原之上。
火遇到草必然会燃烧,而且,也不由得他不烧!
万籁俱寂,千百双眼睛,都聚焦到战场的两个人身上。
“真扫兴,铁匠店淘来的二手货吧,居然连属性都没契。”老萧举起长剑朝剑格望了望,很沮丧的嘀咕道——原来的剑自然还镶在赤炎伯爵的身上,这把是他刚从地上临时捡起来的,品质低劣,剑锋上还有几处缺口。
“说出你的名字,卑鄙的爬虫!”矮人战士脸部肌肉不停地抽搐着,他提起大斧指着老萧,“感激耶律亚吧,萨米尔不杀籍籍无名的小辈,给你一次在萨米尔斧上留名的机会。”
“斧上留名?”萧古城眼睛瞪着老大,他扫了一眼萨米尔手上的那把利斧,果然,斧面上篆刻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在夕阳的漫射下清晰可辨,老萧竖起拇指,啧啧道,“把失败者刻在斧头上,老大,您可蛮有创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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