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请你按照剧本写的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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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不要把自己比喻成可爱聪明的小狐狸。”

“难道乌龟就不可爱了?”

苏云澈不服气,明明乌龟也很可爱好吗。

白慕霜哼一声,抱着怀里的宣传单继续走。

可真是个讨厌鬼,难道就不知道男女之间要避嫌么,哪有这样子挠人家女孩子痒痒肉的?

不过他似乎也只会对她这样,毕竟从小到大,还真没看过他有对别的女孩子这样过分……

而偏偏,自己好像觉得还一切都还挺正常的?

毕竟如果不是苏云澈的话,她完全接受不了其他男生对自己这样闹……

再延伸开来想一想,假如她看见苏云澈这样‘欺负’别的女孩子,她心里肯定会不舒服,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不舒服先不管,总之她必会跟阿姨告状。

“我决定了!”她冷不防地冒出这句话来。

“要给我看你书的初稿了?”一旁的苏云澈又精神起来。

“……你不要执着这种事情好不好?苏云澈同学,你也不笨,请多把脑筋用在该用的地方!”

“我倒是觉得你有按照自己喜好定义别人的坏习惯。”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你要是多用功一点,成绩起码还能提高一大截吧?

“白慕霜,你说话真的是越来越想我妈了……

白慕霜直接无视他的话,继续说着自己决定好的事:

“首先,光是成立社团还是不够的,社团就要有社规,无规矩不成方圆!”

“第一条就是禁止对社长做出过分的事。”

“……这是哪门子的社规,你确定要写到社团纲领上去?”

“当然不会,这是专门给你定的,你自己知道就好了。”

“请问社团霸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第二条,为保证社员间的隐私,除社员主动告知作品外,任何人不得打探别人的作品信息!”

好吧,这一条还是挺正常的,否则可能有不少想要加入社团,但是却碍于作品不方便透露的人望而却步。

“我有问题。”

“作为普通社员,你暂时还没有参与制订社规的权力。”

“……我就想问问,第一条里关于‘禁止对社长做出过分的事’,什么样的事才叫过分的事?”

“比如挠社长痒痒肉、顶撞社长。”

“那你不也掐我了?”

“请注意措辞!我那是正当防卫!”

“我要申请民主仲裁。”

白慕霜忽地放松下来,好似胜券在握一样,点了点头道:“嗯……你的话有点道理,那我就请阿姨来判定一下这算不算过分的事吧……”

“……对不起,我承认是我态度有问题。”

苏云澈连忙认怂,开玩笑,她真跑到老妈那去告状,还有他好果子吃?

老妈对她那么好,以至于苏云澈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垃圾桶捡的!

…………

弄好了宣传单,白慕霜又带着苏云澈去了一趟校会活管部,从那里借了一顶帐篷出来。

没有其他男生帮忙,搬帐篷的苦差事自然落到苏云澈的头上了。

好在白慕霜也没空着手,只是她才多少力气啊。

不过她也不是毫无作用的!嗯……至少苏云澈回头看看她,便能从中获取到了力量,呼哧呼哧地把帐篷搬到指定地点去了。

“就这儿吧,虽然位置差了点,但也算有个据点了。”

“不行了,我要休息一下……”

苏云澈坐在石墩上,额头也冒汗了,这破帐篷还挺重,四十多斤。

回头看看,白慕霜正从包包里掏着什么,然后走过来摊开掌心——

“喏,请你吃糖。”

“看来社长大人还挺会体恤员工的嘛”……

苏云澈去接她手心里的糖,包装看起来格外眼熟(¬_¬)?

“……白慕霜,你就请我吃我给你的糖?至少也得给我买瓶水吧!”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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