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初审吕木(下)(1 / 2)
徐逍遥趁热打铁继续道:“疑点四,血迹。\\\\照刚才大人的说法,无论是吕木出刀还是王瓶儿用盒子砸吕木,都是生在床边。可是为什么从大门到王瓶儿倒毙之处的一丈之地,都可以见到血滴呢?这就说明王瓶儿应该是在门口中刀才对,王瓶儿中刀之后才跪着双腿从门口爬到了她倒毙的地方。试问一个跪倒在地,只有力气爬行的妇人,要如何才能用盒子砸中一个站立着的男子呢?”
李知廉闻言摇了摇头,“徐捕头此说法有欠考量,从这些散落的血滴最多只能判断王瓶儿是在门口被刺,可是她究竟是走着还是跪着到地床边,无人知晓,你为何能一口咬定她就是跪着爬到床边的呢?”
“回禀大人,血迹可以有很多种,比如滴状血迹、喷溅状血迹、擦拭状血迹等,本案中的血滴也就是滴状血迹,这是由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所形成。血滴的具体形状又会因为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以卑职为例,如果血液是从卑职靴子长度的一半处的高度(0.1米)落下,血迹边缘应该成呈完整的圆状。如果是从膝盖再往上一点处的高度(0.5米)落下,圆点边缘可见明显的锯齿状。如果血滴是从本人腰间左右高度落下时(1米),圆点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卑职在现场就仔细观察过血滴的形状,现场的血滴都是呈锯齿状但是血滴周围没有逗点状的小血滴,这就说明血滴是从卑职膝盖左右处滴落的。这样问题就来了,死的伤口只有一个,那就是胸口,如果死是站立着走向床边的,落下的血滴就不能是现场那样的形状。所以卑职据此推断,死是跪着双腿爬向床边,那样血滴落下的高度和形状才能吻合。”
“这个”李知廉闻言半晌没了言语,细细咀嚼消化了一下徐逍遥的分析,才问道:“如果一切如你所说,那倒是推
“卑职所言一切属实。要想验证此事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找人依法从特定高度滴下猪血,就能验证真伪卑职说法的真伪。”徐逍遥见李知廉似乎仍有疑虑,继续道:“上次卑职能够抓获济王一案中的潘柄,就靠了此法。当日卑职追逐潘柄和他的一个手下,追着追着,现面前出现了两条岔路,而且两条岔路上都有脚印和血迹,叛贼显然是分头逃窜,想要使我们无从判断。卑职注意到一条路上的血滴是圆形,另一条路上的血滴则是伴有小血滴的锯齿状.两贼在稍前的搜捕中都中了流矢,当时潘柄是小腿中箭,他的手下则是胸口中箭。受伤部位不同,血滴落下的高度和形状自然不同,卑职依此判断,就追上了那条血滴是圆形的岔路,果然一举抓住了潘柄。”
这么高级的
“原来如此!”李知廉听到这里也舒展了眉头,重重点了点头,抓住潘柄可是他长兴李知县的一大功劳,这也是他提拔徐逍遥的唯一
想到这里,李知廉展颜道:“当日众人皆道徐捕头能抓住潘柄乃是运气,唯独本官不这么认为。今日听你细细到来,徐捕头能立下此功,果然全凭你自己的本事,好啊!”
李知廉顿了一顿,继续道:“依徐捕头的说法,王瓶儿被刺中后,已然站不起来,的确不太可能击中吕木的头部。莫非——此案真的有隐情?”
蔡师爷皱了一下眉头,站了出来,“大人,徐逍遥的话都是他自己的推论,虽然有些道
李知廉想了一下,也觉得蔡师爷的说法很有可取之处,于是对徐逍遥道:“徐逍遥,除了以上四点,你还有什么疑点,一并说来。”
徐逍遥见李知廉差点就采信自己的说法,却因为蔡师爷功亏一篑,不觉有些可惜,不过马上又调整心情,继续说出了其他疑点,“疑点五,为何死王瓶儿的伤口只有半寸之浅。如果凶手在搏斗中想致对方于死地,怎么都不用刺得如此之浅吧?这在以往的案例中,都是绝无仅有的,这也是疑点之一。疑点六,红木盒子,根据卑职在现场的判断,红木盒子应该是放在窗边的柜子里,而柜子上就放了一个花瓶,柜子并不是很高,即便王瓶儿是跪在地上,也能轻易拿到。以王瓶儿当时奄奄一息的情况而言,为什么不选择杀伤力更大、更顺手的花瓶,而要退而求其次,不厌其烦地打开柜门,再拿出红木盒子当武器呢?疑点七,也就是最后的疑点,那个‘吕’字究竟是不是死写下的,如果真的是死所写,为什么不干脆写下吕木的全名呢,一个‘木’字,写起来何其容易,死最后有力气高呼引来众人,为什么就不写完这简简单单的一个‘木’字呢?”
徐逍遥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总结道:“大人,这就是卑职认为此案存在的七个疑点。还请大人将此案押后,待到证据确凿之刻,再择日开审。”
“这个嘛”李知廉听完徐逍遥的分析,脸上露出为难之色,这七个疑点的确不容忽视,但是凭手头的证据,要定吕木的罪,亦无不可。唉——为了那件案子,自己已经是焦头烂额,何况刚才自己已经言之凿凿的定了吕木的大罪,如果现在改口,会不会有损自己一言九鼎的威严呢?
蔡师爷跟随李知廉将近一年,此刻见了李知廉的神色,已然明白了几分。忙凑到李知廉的身边,悄声道:“单凭密室一条,足判此案。”顿了一顿又道:“大人虎威,何故为一民折尔?”
李知廉眼睛微合,放在案上的舒张的双手却已经紧紧握了起来。
何故为一民折尔???
何故为一民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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