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雅薰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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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出了网吧之后,路山找了一个夜宵摊,吃了夜宵才开车回酒店。

已经午夜时分,街上的行人也渐行渐少,他们开车行驶在街道上,道路两旁昏暗的路灯陪伴着他们。

路山安静地驾驶着车子,克莉丝在副驾驶上兴致勃勃玩着新买的玩具。

“不要,抢劫啊!”

远处隐隐传来这样的一声高呼,在街道上回荡起来,路山他也听见了,寻声望去,只见一名少女正追着一名男子,嘴中不断喊着抢劫啊拦住他之类的话,而那名男子,手中抓着一个不属于他的女式包,很明显少女被男子抢劫了。

虽然少女奋力直追,但是她那瘦弱的身躯怎么跑得过一名男子,很快他们之间就拉开了很大的距离,虽然男子在逃跑途中有不少人从他旁边经过,但是没有一个人去出手拦住他的,大多数人都是装作无视或者推开道路让这名男子逃离,或者他们心里想管这个事,但是他们又怕管,他们害怕惹祸上身,又害怕连累自己,所以他们选择了无视。

看到行人这样冷漠的无视,后面追着男子的少女心中感叹世道炎凉,只是脚下不停继续追着男子。

或许就算她追上男子也无济于事,也无法夺回自己的包,因为她打不过男子。但是只要一直追下去肯定就还有一丝希望,一丝夺回包的希望,虽然她看不到这个希望在哪,也感受不到希望的存在,但是那希望确实存在。

只要努力就会有希望,永远不要轻言放弃,在学校中老师经常教导学生这样一句话。只要一直努力,希望之光不会熄灭,但是你放弃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但是有些事情却不是努力就可以的,比如这件事,慢慢地少女的心渐渐变得绝望起来,但是她还在追,因为那包里的东西对她太重要了。

路山看到是抢劫事件,直接加速,朝那名男子追过去,发动机狂暴的声音回荡起来,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就越过了少女,追到男子的身后,然后直接一个加速漂移直接将车挡在了全力逃跑的男子身前。

男子一个踉跄差没有直接撞到车上。

“干!”

他大骂一声,想要绕过车子继续逃跑,但路山哪里会让他逃走,他直接下车一脚踹在男子的肚子上,把男子给踢飞了三四米远,他手中的包也掉落在地上。

男子痛苦地在地上抱着肚子哀嚎。

“子,你居然敢多管闲事?你给我等着,给我等着。”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指着路山狠狠道,然后就一瘸一拐地迅速逃离。

路山并没有去管他,对于这种毛贼,他根本就不屑一顾,他只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把他抓起来扭送到派出所这样的事情他懒得去做,他觉得麻烦。就算进去了反正过几天他又会出来,然后继续犯案。

他可不是警察,为民除害这样的正义事情他不会也没有时间去做,他也不是超人,为了拯救人类而牺牲自己这样的事情他更加不会去做。什么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都是屁话。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才是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已经形成了金钱至上的观念,要适应这个社会,要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你必须要有钱,富人因为有钱,而生活无忧,整天花天酒地,好不自在。有权的人也可以通过权利获取金钱,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他们都是适应了社会的人,所以他们生活在社会的上层,呼风唤雨,掌握着最好的资源。

而没有钱的人,比如农民,民工,工人,他们只能默默劳作,辛辛苦苦干活,得到的报酬却是少得可怜,他们生活在社会的低层,得到最低级的资源。

如果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的话,那为什么那些有钱人不拿出自己的钱去救济穷人呢?谁都没有规定谁必须要为谁做什么事情,如果不服,那就努力挣脱穷人的帽子,你也做富人,这样你也可以享有最好的资源,更好地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

路山只是一个随心而动的人,他觉得在他面前发生的抢劫案让他心中不舒服,他才会去管。

自己撞见了,那就管一下,自己没有撞见的,眼不见为净,要不然天底下每天都会发生无数类似于这样的事情,就算他想管,也不可能管得过来。

他捡起地上的包,静静地等待着那名少女跑过来。克莉丝也下了车。

不一会儿,那名少女气喘吁吁地跑到他跟前。她刚才看得很清楚,就是眼前这个人打跑了抢劫的人,拿回了自己的包。她刚要什么话表示感谢一下……

“雅薰薰!”

路山有些惊讶,眼前的少女不正是之前他们去唱歌的校花雅薰薰吗?她穿着便服,路山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她,等她靠近了他才认出她的脸。

“你认识我?”

雅薰薰有些疑惑,看着前面这个年纪和她差不多大并且穿着县一中校服的少年,她回忆了一下,虽然觉得在哪里见过,但还是想不起来。

“嗯,我听朋友起过你,也见过你一面。”

路山道,他可不会主动当初跑到你们班外面对着你唱歌的四人帮之一就有我这样的话,那种事情太丢脸了,况且他还不是自愿跟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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