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爱我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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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臣闻贫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后汉书?宋弘传》

1976年10月1日,一个偏僻山村,一间泥砖瓦房,没有隆重的婚礼,没有鞭炮的声响,甚至连大红喜字都没有张贴,我和妻走进洞房。

承父母之命,经媒妁之言。妻才19岁,就带着不知艰辛的单纯,不怕别人说她“有眼无珠”,从几十里外的大村镇,嫁到偏僻的小山村。没有花前月下,没有海誓山盟,“新归”(婚后三天娘家派人来接走新娘,两天后再由娘家人将新娘送回夫家,叫“新归”)过后,妻便下地干活挣工分了。

我们那里的稻田很分散,有的在十几里路远的山沟里,耕地要翻过几道山梁,被称为“竹叶田”的,窄小到只能容下一条牛身,被称为“望天田”的,田坎足有一丈来高,耕作条件十分恶劣。为了给家里多挣工分,妻起早贪黑,耕种收割,除了过年过节,我就没见她在家休息过一天。白天劳累不说,收工时还要上山砍一捆柴扛回家。在恶劣条件下劳动,妻有过几次危险的遭遇。有一次,妻手持镰刀割田坎草,过田坎时脚下一滑,手刚好按在锋利的刀刃上,手掌被割开一条深长的口子,顿时血流如注。还有一次更危险,妻做完田工后上山砍柴,看见一条挂在树上的干树枝,她手持镰刀伸长手臂去勾它下来,结果那树技突然直插而下,不偏不倚插在妻的脸上,差点儿插到眼睛,流了很多血。当时已经劳累了一天,肚子又饿,妻几乎昏倒。然而,缝合好伤口,第二天妻照常出工。脸上的疤痕至今隐约可见。儿子出生时,妻哪有今天的孕妇那么有福气,当天爬山越岭割稻子,晚上儿子就呱呱落地。没等到满月,妻又下田了。

妻孝顺父母,村里人赞口不绝。尽管白天劳累,晚上,她不会忘记打来一桶热水,放在洗澡间,对父亲说:“爸,该去洗澡了。”后来我成为一名教师,调到镇上的中学任教,妻随我到了学校。有一年,父亲病重在床,当时我既担任学校行政工作,又要承担毕业班的教学任务,周末因常常补课,难得回去看望。学校离家几十里路。每逢周末,妻看我走不开,便带上儿子,有时自己一个人,坐半程汽车,爬半程山路,回老家看望病中的父亲,为父亲带来些许的宽心和安慰。我既感内疚又心存感激,是妻替我尽了孝。那时我的工资低微,生活艰难,但每到过年时,她宁愿自己不买衣穿,也记得给母亲买一件。

我有两个年幼的弟妹,随我读书,跟我们一起生活。除了读书的费用之外,种菜、做饭、洗衣服,一切繁杂家务全靠妻劳。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六口之家,也够她忙碌了。弟妹俩读书很勤奋,有时做好饭后妻还要去叫他们吃饭。妻不懂什么大道理,也不知她是否懂得“长嫂为母”的古训,但我知道她对弟妹的照顾,对自己的辛劳没有怨言。

如今,我的母亲仍住在老家,逢年过节,或者母亲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总是打电话叫妻回去。我发现,妻回到母亲身边,母亲的心情特别好。在母亲看来,我回不回去无所谓,如果妻不回去,母亲就要念叨:“阿娣怎么不回来?”妻回到母亲身边,常与母亲同床共枕,无话不说。邻居们都夸她们“不像婆媳像母女”。我曾开玩笑地对妻说:“假如我们离婚,第一个反对的一定是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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