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鲜卑犯境李信将兵 疆场对决张飞显威(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光和四年十月,鲜卑犯并州。雁门郡是并州的门户,首当其冲,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李信原有的军队,从一千私军扩展为三万人,加上从各地调来的天道的五千人,一共是三万五千人,幸亏有荀家的帮助,荀家毕竟是从战国就建立的大家族,而且荀氏历代为官,所以私军较多,而且家底殷实,动用了万两的黄金,几乎是荀家的全部家底,毕竟荀家虽是豪门,但是为官多是清水官,所以比不上袁家之类的真正大族。万两黄金虽多,但由于铁器专营,铁价极高,所以除了收购铁矿,只招募到两万人,李信的军队一共六万,而鲜卑人人都是控弦之士,所以来袭的有十万人,从军队数量上李信就有明显的劣势。铁矿的缺失让纯铁兵器,铠甲极为珍贵,现有的多是极为简陋,但是这样的装备对于步兵的劣势比骑兵更大,毕竟骑兵依靠的更多的是冲击力。
对于鲜卑的来袭李信早有预判,因为异族犯边是常有的事,但是却从没想过要面对整个的鲜卑主力,其实这还要说到曹节,曹节在这年患上重病,自知命不久矣,害怕将来李信得势秋后算账,自己虽然去世,可是曹家还有后人,所以就想出了一条绝户计,派使者带着礼品前往鲜卑的王帐,礼品对于大汉来说很常见,是盐,但对于鲜卑来说,这是最好的礼物,所以答应进攻雁门。当时的鲜卑可汗是一代枭雄檀石槐,檀石槐答应曹节并不是礼品的贵重,而是认为一个还没行冠礼的少年能有什么本事阻挡鲜卑的大军,只要雁门一破,大军挥师南下就可以把长城内变为鲜卑的马场。所以他几乎是出动了所有的勇士,带着大批辎重,浩浩荡荡的进攻雁门关。
李信从接到消息的那天就紧锣密鼓的开始准备,准备与鲜卑血战到底。虽然手下的军师还没有真正的成长起来,但是已经初具规模,田丰,程昱,郭嘉,戏志才还有荀攸,众人商量如何阻挡鲜卑。李信知道,一次胜过鲜卑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这样的话会有无穷的麻烦,毕竟天下大乱就在眼前,如果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后顾之忧,那么一旦鲜卑趁火打劫自己会腹背受敌。所以只有两种办法,要么是把匈奴打服,让他们永久臣服,要么就想办法歼灭到来的所有部队,让他们无力发动战争,两种办法殊途同归就是彰显自己的强大实力。
虽然是初次带兵打仗,但李信一点也不生疏,前世的游戏里,指挥千军万马是常有的,可以说李信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统帅,而且和师傅进行了无数的兵法推演,与常人不同的是,李信见过血。对被追杀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所以杀人是常有的,这让这位初上战场的统帅多了一丝镇定,一丝无情,俗话说慈不掌军,在有的时候放弃一部分人的生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毕竟战争是为了更多的人更好的活下去。
李信的训练方法与当时的其他人不同,重视实用性,教给士兵的都是最简单的动作,但是杀伤力十足。而且在训练时特意让士兵见血,从一开始的鸡鸭,到后来的猪羊,最后是对死刑犯的砍杀,似乎这样的训练过于残酷,没有人性,但是却让士兵有了血气,有了杀气,有了威势,如果说平时在纪律要求下的士兵是羊,那么在战场的士兵就是择人而噬的恶狼。
李信最大的创举,就是伤残补助,让士兵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也让更多的人投身军营,改变了从军的强迫性,以及只有日子过不下去的人才想到从军的现状。而且完善的军队体现也让士兵知道自己的责任,保家卫国不再停留在嘴上。
一人敢死,十人不敌,十人敢死,百人莫近,百人敢死,千军睥睨,千军赴死,万夫不当,万夫用命,天下无敌。李信的兵卒虽少,都是敢于赴死的战士;鲜卑人多势众,但是由于是部落联合,所以就少了敢于赴死的勇气,所以从战斗力来说两方面半斤八两。
这一天阴云压城,低低的黑云带来压抑与肃杀,李信与鲜卑列阵疆场,选择的战场竟然是一片开阔的草原,檀石槐一看李信挑选的地方,不由得哈哈大笑:“果然是小娃娃,不通兵法,分明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战胜他过于容易了。”于是放松了警惕,他忽略了现在是深秋,草已枯黄,与泥土的颜色相差不大,再加上天干物燥,泥土板结,坚硬如铁,这为他以后的失败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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