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这里不是特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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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企业只是借用公社的名义,名义上是社办企业,事实上却不是。它名义上是要接受公社的领导和管理,但实质上却是自己独立经营管理,并不受公社的干预。作为借用社办企业名义的回报,这个企业每年会付给公社一笔费用,就像公社自营的社办企业每年给公社上缴利润一样,这笔费用就称之为管理费。”

“那是办什么企业呢?”

“什么企业都行啊!比如收音机厂、电视机厂、电风扇厂、电冰箱厂、电动厂,或者是什么设备制造厂啥的,只要是能挣钱的、不犯法的,都行!”

“那这个办厂的钱,谁来出?”

“当然是谁要办谁来出呗!”

“厂子赚了钱归谁?”

“当然是谁投的资,赚的钱就归谁了。”

“那谁会来投这个资?”

“当然是有闲钱又有经营能力的人来投资了。”

“你是说……私人投资来办厂吗?”

“当然……”

“这……不成了资本家了吗?!”蔡忠明皱起了眉头,他不确定周江华是不是真的明白“资本家”这三个字的意思有多严重。

“这个……也没必要上纲上线吧?都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国家现在不也允许有个体户了吗?”

“那不一样!个体户的雇工人数不能超过8个;办工厂,可就不是仅仅8个人的问题了,性质不同!我们国家从57年开始就不再允许私营经济存在了!”蔡忠明板起脸来严厉地说道。

蔡忠明觉得,即使仅仅是随便聊聊天,也绝不可在这种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让步,他必须要让周建华意识到某些事物的敏感性和危险性,他可不希望这个小神童将来在这方面出什么闪失。

“可是国家领导不也说了暂时先不用去关注这个雇工人数的问题吗?”周建华又故意说道:“而且,深圳就有很多私人投资的企业呀!”

“嘿!你小子知道的还真不少啊!”蔡忠明诧异地说道。

关于个体工商户雇工人数不能超过8个人的说法,是因为几年前有几个闲的蛋疼的人无意中发现马克思《资本论》里有“雇工超过8人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就是剥削”的话,然后就红了眼,针对有些发展较快的个体工商户雇工人数超过8个人的现象有了许多异议,这些异议并没有出现在官方报纸上,但却在政府官员中流传甚广,令许多人面对改革产生了新的困惑,直到去年中央领导对这个人数问题提出了“先看一看”的方针,这事才算是暂时平息了下来。

“深圳特区现在也只是个试点,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再说了,深圳是特区!我们这可不是!”蔡忠明依然不愿意松口,但口气已经明显地软了下来。

“所以呀!我才会说要挂靠在公社下面来办社队企业呀!蔡书记,社办企业,可是集体性质的哦!”周建华继续循循善诱地说道:

“我说的这种企业一旦办成了,国家有税收,公社有进账,社员有收入,您也不用像现在这么劳什子、成天操这么多心……这比起真正的社队企业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嘛……”

周建华当然知道蔡忠明故意说得那么严重,只是为了给自己打一下预防针,免得自己走偏了,他这是为了自己好,只可惜他多虑了――自己作为穿越了一回的过来人,出现在这样的年代,已不啻是个“先知”的存在了。

“呃……你说的……虽然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违反国家政策精神的事,我们可不能干啊!去年国家就整治了“八大王”,这个事还没了结呢……”蔡忠明依旧是满脸不以为然的表情说道:“再说了,你到哪里去弄那么多钱来搞投资?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吧!”

中国改革开放进入1981年的时候,由于国营企业受到了新兴私营经济的冲击,导致国家对私营经济的态度有所摇摆,并最终决定要整治经济秩序,针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人要进行一次“一地一个团伙”的定点式打击。

1982年初,浙江温州柳市镇8家个体工商户作为首批被打击的“经济犯罪”团伙,被列为重大经济犯罪分子、全国重点打击对象,这就是蔡忠明所说的“八大王”事件。国家去年对“八大王”的高调讨伐,令时下的民营企业噤若寒蝉,现在再也不敢公然与国营企业抢原料和“搅乱市场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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