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小偷老板和不受欢迎的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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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冯小花一直都有个理想,赚很多很多钱,跟老板一起盘个很大的店面,招几个打杂小二,自己娶上一房比老板娘差不了多少的媳妇,每天晒晒太阳,溜溜鸟,看看那些书生骚客写下的诗词,说不定自己哪天灵感迸发留下只言片语的,也能名垂青史。

这个理想几乎是冯小花的全部,所以,他去偷,去抢;他很想做大的,可是,他不敢,不是他胆小,也不是他没那本事,因为老板不许他那么做;于是,闻名天下的偷王之王,那个不仅无所不偷,也偷女人心的偷王消失了,从此,赌场中多了一个人人厌恶的常胜将军;常胜将军是人人敬仰的,赌场例外。

冯小花从来没有离自己的理想如此之近,只要他伸伸手,所有的理想就都可以实现;所以,他来找他唯一的朋友,唯一的亲人;于是,他在老板这里。

在老板这里,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成全了他的理想的人,虽然,这个人成全了他的理想,但,这个人却是他一辈子不想再见的人,甚至,他根本没想过还会见到他。

而现在,那个人就站在门外,一如成全他理想时那般,带着初春小雨一样温润的微笑,头上带着玄色发扣,穿着玄色儒衫,足蹬玄色云履。

“有人么?”那人悠闲的开口,就像郊游时想起附近有个朋友,然后,去他家敲门一样悠闲。

冯小花的心很冷,就像下雪天没穿鞋子,在外面玩到天黑的小孩脚丫一样冷;他是神偷、偷王,是天下跑的最快的人,也是手脚最干净的人;所以,他从来不怕任何人,包括天下第一苍龙手,因为没有人能追上他,天下第一也不行;但是,现在,他有些害怕了,因为,他一直全力赶路,不可能有人跟得上,而且,他并没发现背后跟的有人。

“是你。”冯小花站起来看着门外的年轻人,脸色有些白,像是武山的白脸乌鸡一样。

“谢谢你给我吃的,给我住的地方,可以把书还给我么?它对我很重要。”少年好似老朋友叙旧,就好像他朋友借他的东西,他现在来取回去那样自然。

“咳,小花,这是你朋友啊,也不请人进来,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老板匆忙迎上去,好似深秋临死哆嗦的蛐蛐。

“里面请,里面请,我是小花他大哥,这小子一直不懂事,别跟他计较。”老板说。

“他嫂,还不进去整俩菜出来,没看贵客临门了吗。”

“哦,哦,你看我这糊涂的,这就去,这就去。”老板娘匆忙站起,迈着小碎步拿上围裙,撩开青布门帘进了后堂。

“妇道人家没见识,呵呵。”老板的声音满是小坑,如同老母鸡拔光毛的皮肤一样。“你还愣着干嘛,还不给你嫂子帮忙去。”

老板殷勤的把自己刚才坐的靠椅搬过来,抓着袖子在上面蹭蹭一阵猛擦。“坐,坐,小店子,就这么大点地方,屈驾,屈驾了。”

老板是个普通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就如同都只知道他是老板,却没人知道他名字一样普通;他知道冯小花在外面是个很厉害的人,冯小花惹不起的人都可以一巴掌拍死他,所以,他在颤抖,在哆嗦,连说话都如百灵鸟一样百转千回。

冯小花觉得酸,眼睛鼻子都酸,他自然看到出老板在哆嗦,他自然知道老板的意思。他一直很听老板的话,虽然,打架的话他一只手可以打老板七八个,但他从不违逆老板的意思,因为老板是他大哥,没有名分,没有歃血,没有血缘的大哥;在他还不是神偷、偷王,只有十来岁,还是街头毛贼时,因为手脚不利索,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小偷,所有的小孩都可以打他,没有人替他说话,他也不敢还手,因为,那会被打的更狠;后来,碰到了老板。

老板那时已经是这里的老板,那时,他的店比现在更破旧;老板赶走了那些小孩,给他买了药,然后,冯小花就在这里住下了;饭菜很差,但,每天他都有肉可以吃,每天都有一根猪尾巴,煮的有些发白,煮的稀烂的猪尾巴,而且老板每天都会给他一文零花钱,一个锃亮的小铜板;冯小花觉得老板是在施舍,给他吃的是最贱的猪尾巴,给他的钱是最少的一文;冯小花觉得老板和老板娘都看不起他,他决定离开这里,当天晚上,他摸到厨房想要找些干粮;但,他只看到了一些被规整的整整齐齐的客人吃剩下的残羹剩菜;他看到灶火还是燃着的,于是,他揭开锅,锅里是一大锅水,水里浮着一根猪尾巴;冯小花很生气,他把猪尾巴丢进灶里,然后,打算去拿些钱,他知道老板的钱罐子在哪里,因为老板从不背着他;钱罐子里只有可怜的三四个小铜钱。

冯小花离开了这里,在外面不断的挣扎,被上一代神偷看上,最终,他青出于蓝,不但成了新的神偷,还成了偷王之王。他衣履光鲜的回来,给老板讲述他在外面风光的日子,他得意的几次生意,老板给了他一巴掌,他愤怒的夺门而去;他想杀了老板,于是,晚上他又回来了,他拿着暗弩躲在门口的树上,他要在老板关门的时候杀了他,他知道那是老板一天之中最疲惫的时候,他要老板死在疲惫里;但他没想到,他的行踪被仇家知道了,在他射出暗箭,要舒口气缓解心中郁闷时,他眼前亮起一片雪白的刀光,他跳了下去,当他落到半空,马上要踩到地面时,一道带着嘶啸的长枪朝他胸口刺来,他以为他要死了,然后他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胸口插着短箭的黑影,黑影挡在他面前,嘶啸的长枪扎在黑影身体里,带着鲜血的枪头从黑影的胸腔伸出。

“快跑!~”黑影大声咆哮,双手牢牢的抓着胸口的枪头。

冯小花觉得心口很疼,虽然他并没有受伤,他很愤怒,虽然,他不知道这愤怒从何而来,他杀死了那两个仇人,把两个人砍的血肉模糊。

“为什么!”他把刀架在老板脖子上咆哮。

老板困难的朝他咧咧嘴,似乎是在对他笑。“你是我弟啊。”

冯小花哭了,哭的胃都要吐出来,后来,他才知道,老板每天只有十文左右的收入,除去本钱和要留给第二天的,只剩两文,一文给他买猪尾巴,一文给他花,老板和老板娘则是吃一些客人吃剩的东西,如果没有客人,他们就挨饿。

老板昏迷了,生死未卜。“看看他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准备后事吧。”这是他花了一百两请来的神医告诉他的;他想杀了那个医生,老板娘叫住了他,老板有话对他说。

“不要再杀人了。”这是老板对他说的话。“也不要对那些有难处的人下手。”老板喘息着,鼻孔和嘴里都是血沫,老板娘坐在床边无声的抹着眼泪。“我知道你本事大,我管不住你,就当是大哥临终前求你,求你不要杀人了,不要对有难处的人下手,答应我,求你。”

老板昏了过去,他被老板娘赶出房间,他觉得天都塌了,他跪在房外,不知过了多久,他觉得眼前漆黑,然后,晕了过去。

等他睁开眼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张脸,一张褶皱多的像过了冬的兔子皮一样,没有半分血色,嘴唇都是雪白的,眼角带着皱纹的脸;那张脸的主人正在给他掖背角;他抱着那只手哭了,哭的喘不上气,他问那人为什么,那人叹了口气,努力的挤着脸上的皮。

“你是我弟啊。”

后来,老板的理想就成了他的理想,乃至他生活的全部;也从来没有再违逆过老板的话,哪怕老板让他去死。

但,今天,他不想在听老板的话了,于是,他拉开了正在谄笑的老板。

“朋友,祸不及家小,东西我还你,咱出去说,怎么样。”

“我叫散流云,你叫什么。”少年微笑如同深秋的阳光,不强烈,但可以驱散阴冷和黑暗。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偷王冯小花。”

“那你一定很厉害了。”散流云看着冯小花。

冯小花的心沉了下去。“划出道吧,不关他们事。”

‘啪’冯小花脸上挨了一下,五个鲜红的指头印登时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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