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对质(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再次开庭是在一周后。这期间,凌俐他们得到了检察院的证人名单。
果然,证人叫木酌,正是当年将秦兴海用来还债的五万元换掉,又让他染上毒瘾的狐朋狗友。
这个人消失了五年,弗一出现,便将他们这一个多月的心血毁于一旦,也很可能让祝锦川蛰伏五年的隐忍得不到任何回报。
凌俐抱着头很是懊恼。哪怕迟钝如她,都能很轻松想到检察院将会重构一条怎样的证据链。
吸毒致幻精神亢奋,还债不成又恼羞成怒,平时本来就吃喝嫖赌一身恶习的孽子,为了拆迁款和身故赔偿金,弑父杀母,简直是完美的推断,符合法官这一自以为清高的群体对社会底层一切恶意的猜测。
不过,凌俐他们也不是完全的束手无策。除了让案子往审委会上打的渠道,他们还申请了让被告人和证人对质。
这一有些出格的申请本来只是试探一下合议庭的底线,结果没想到,审判长居然很爽快地同意了。
祝锦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很有些意外,扬着眉似笑非笑地盯着当时提交申请的凌俐:“当律师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拿到这样的申请。你运气不错,第一个刑事案件就能开这种眼界。”
说完,他也不管一头雾水的凌俐,拿起大衣就出门,之后的好几天,都在忙这件事。
除了那天被检察院突然袭击一时乱了心神有些焦急,之后的祝锦川,一直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的模样,凌俐也渐渐安下心来,不再对新证人的出现焦灼不安,也直觉认为,祝锦川一定能找到解决方法。
然而,第二次开庭,惨淡的现实给了她当头一击。
检方抛却一审二审确立的一切证据优势,在当庭出示了秦兴海被逮捕归案的记录后,便是对一二审中起到定罪关键作用的作案工具、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的出示。
凌俐轮流对证据问题展开质证,然而不管她说什么,检方或回避,或偷换概念,总之就是不做正面回应。
比如,当凌俐提出对审讯时间的疑问,检方果然以秦兴海那时候才刚睡醒为由敷衍了过去,而对于秦兴海那时候是不是真的刚睡醒,检方是从他被抓捕的时间理直气壮做了推断,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反证能推翻这一点。
接着,凌俐又提出犯罪工具问题、口供反复问题等,检方都以一句“这个将在证人出庭中有明确答复”。
对一二审的优势证据,检方仅仅宣读,未做任何强调,对辩方的质证也毫不在意轻描淡写带过,似是对这些优势证据一点都不看重,感觉把宝都押在了出庭证人身上,让凌俐感觉到,事情似乎很不顺利。
果不其然,木酌出庭作证时,检方提出的问题显然是经过严密的设计,巧妙的几个问题,就将这一场博弈,引向了死局。
检方的第一个问题:“秦兴海曾经在你那里购买过甲基苯丙胺片剂?”
木酌点点头,言之凿凿:“最早我送过他两粒麻古,他很快上瘾,后来买了多次。”
检方的第二个问题:“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秦兴海是否向你购买了麻古?”
木酌再度点头:“是,他买了两颗。”
而检方的第三个问题更是来势汹汹:“案发已经五年,你怎么能记得这样清楚?”
木酌回答道:“那天夜里我听说秦家两老口都死了,秦兴海跑了,想起下午的事,我怕抓到秦兴海他把我卖麻古的事供出来,就跑了。”
听着木酌的回答,凌俐的心一丝丝沉了下来。
检方询问完毕,凌俐都还没来得及发问,被告席上的秦兴海却已经激动起来,大叫着:“木酌,你对得起我吗?我从没想过要供出你,祝律师说你贩毒多半是死刑,我供你出来会减刑,我也没想过。你说,检察院给了你多少好处?为什么要把我供出来?”
他大吵大闹着,法官好几次敲击法槌也不管用,只有法警出马将他带离法庭稍作冷静。
秦兴海退庭,庭审无法继续下去。凌俐心头有些憋闷,摇着头苦笑起来。
师父说的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和地利,她倒是认可,可是对于人和这一点,却是检察院的人和。仅仅木酌一个人,便把他们前期的准备全部打翻。
检方询问证人完毕,短短十几分钟,便将整个案件勾勒出一条流畅又合情合理的线。
而且,这条线,果然和凌俐之前预想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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