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新人(2 / 2)

加入书签

袁非有三个从重情节,虽然在快速审讯阶段有过坦白,可后来又在庭审上翻供,坦白不被认定。

所以,原判决的四年八个月,确实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了,法院确实判错了,检察院的审判监督程序没有启动错。

所以说这个案子,还能怎么打?对猥亵儿童的事实,袁非可是亲口承认而且前后四次供述完全一致的,抠不出任何疑点。

要说法律适用方面,就更加没有打头了。

检察院依职权提出再审,合情合理合法,被改判加重刑罚,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至于钟卓雯那天下午提的什么刑法的谦抑性、上诉不加刑,也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刑法谦抑性,是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体现了一种慎刑的挂念。

这是因为,刑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刑罚手段相当严厉,剥夺人们的自由甚至生命。因此,能用民事、商事、经济或其他行政处分手段来有效控制和防范的行为,就不要诉诸于刑法。

可是,袁非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刑罚,被公诉很正常。

至于上诉不加刑,则更加无厘头。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然而这案子是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根本不是上诉,准确说来,还应该是抗诉。

这一通思前想后细细掰了案情下来,凌俐将钟卓雯当时提的这两点,定义为了故弄玄虚。

那小孩,虽然聪明虽然记性好虽然勤奋地自学法律,可毕竟还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以为随意拗几个专业术语就能糊弄一番,结果还是露了怯啊。

不过,否定了钟卓雯的提法后,凌俐也还是毫无头绪,实在想不出能怎么辩护,也就作罢。

这完全没有争议的案子,和极度复杂的案子完全超过她能力的案件,对于她来说结果大概殊途同归,那就是只剩一本正经走过场的份了。

反正,这本来就是法援案子,简简单单地办理,安安心心完成任务,一场庭审走下来事情了结,也不怎么费脑子。这样看来,这案子,还算是轻松的了。

只不过,一想到为了办案,她还得去监狱会见这么个猥亵女童的人渣,好恶心!

她还在感叹运气不怎么好,忽然眼前闪过一到粉紫色的影子,鼻间也传来一阵香风。

凌俐抬起头,看到戚婉又凑到她办公桌前,一手托着腮,眼里是好奇的神色:“凌姐,能给我看看你手里这个案子吗?”

凌俐想了想,又摇摇头:“不好意思,怕是不行的。”

“就看几分钟,行吗?我还没见过卷宗长啥样呢。”戚婉放低了声音,自然而然地眼睛向卷宗上瞅。

凌俐忙合上封面:“我这案子涉及到一些未成年人的隐私,不方便给人当成案例随便观摩的。”

跟之前她带回家的一摞文书不一样,这次她手里的是一二审的全部资料,包括证据的复印件等。

戚婉看她防得这么紧,脸上有些失望的神色:“那好吧。既然凌姐你不方便,就算了吧。”

凌俐总觉得她这句话似乎有哪里不妥,还没大想明白,又听到戚婉压低声音问:“凌姐,师父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被她这句话问到愣住,凌俐好半天回过神:“难道你没见过他?”

戚婉点了点头,有些遗憾的模样:“上周五我才来的,行政给我安排好了座位,不过师父正在出差,只是通了个电话让我先上着班,我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对于戚婉的问题,凌俐倒是真的好好思考了一番,斟酌着应该怎么回答她,才不至于毁坏祝锦川的形象,又不会把小姑娘给吓到。

冷漠?面瘫?还是心思深沉?

仿佛都能挂得上号,又都不是那么好的词。

她斟酌了一番,对戚婉说:“祝主任做事很认真,也很严谨,专业素质也是出了名的。你跟着他好好做,没有错的。”

只是,还有半截话没说出口——如果他愿意带你而不是把你放羊一样养着的话……<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