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章 立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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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凌俐到了厨房,她正在把最后一个盘子在水龙头下冲洗干净,接着放上滤水的架子上。

“霜姐,我说过我洗的!”凌俐有些无奈,“你做了饭好累了,就让我动一动不成吗?”

凌霜回头对着凌俐轻笑,也不说话,只是她眼里那清澈而柔软的目光,让凌俐想起了姐姐。

心里涌起暖意,凌俐上前拉住她因为沾了热水有些粗糙的手,说:“霜姐,你放心,吴毅不会再来伤害你。你只管安安心心地住下,一切有我。”

凌霜动了动唇却没说一个字,与她视线相对好一会儿,之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后半夜,凌俐打起精神,将自己从其他两个案件里暂时解脱出来,一心一意只管凌霜的事。

她知道这场离婚官司会很艰难,甚至想一想要应付那样无耻的一家人都觉得头疼,可她也清楚,自己不顶上,所有的非难都会冲着凌霜去。

知难,而上。她必须得快点去起诉,让霜姐的事开始走程序。

这可能是个漫长纠结的过程,但必须得有开始,才谈得上结束。

而且,那个谜一样密室状态的房子,她也想亲眼看一看。

民事纠纷几乎都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第二天一大早,凌俐向祝锦川请了假,买了上午到南溪的高铁票,到了南溪先去公安局查户籍资料,之后一阵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下午时到嘉陵区法院立了案。

那立案庭的老法官接过一叠资料进行审查,花一两分钟浏览了诉状,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等看到凌俐的授权委托书,终于有点反应,抬头看她,问道:“不涉及财产纠纷的离婚,还请律师?还是从雒都请?”

凌俐抿嘴点头,知道他的意思是这也太小题大做了点。

她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说,只想早点办完事回雒都,客气地问:“请问,关于立案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民诉法关于立案的规定?”

她是在明知故问,目的就是不想把话题扯得太远。

立案庭的法官,长期活跃在和当事人斗智斗勇的第一战线,个个老奸巨猾,稍不注意就被他们把话套了去。

法官似乎被噎了下,低头又看了眼资料,淡淡点头:“齐的,符合民诉法的规定。”

接着用毋庸置疑的语气对凌俐说:“婚姻家庭纠纷是要立案前调解的,把双方通知到法院来,先调解,诉前分流不行,再立案。”

凌俐赶忙表明态度:“我的委托人说不接受调解,一定要离婚。”

那法官将笔摔在桌上,不轻不重的一声响,接着微眯着眼:“这是我们立案工作的流程,还请你配合。”

说完,他朝墙上一指,示意凌俐好好读一读。

凌俐半分钟浏览完,依旧保持不卑不亢的语气:“关于某几类案件要进行诉前调解的要求,这是法院内部的工作规则,对当事人是没有约束力的。没有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立案必须经过调解,所以还请您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为我的委托人立案。”

顿了顿,凌俐保持着微笑:“如果今天不能立案,还请您出示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被她祭出立案登记制的大旗,那法官眼里闪过不快,不过终究还是没有多说,在键盘上敲击着,终于返给凌俐一个案号:“回去等受理通知书吧。”

“谢谢。”凌俐礼貌地回应,刚要转身,却又被法官叫住。

他似乎还不死心,勾着脖子皱着眉头:“这案子,就真的就不能调解了?”

凌俐一时没绷住,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位真是对调解有着执念啊,看来上面法院对审判质效的强调,导致下面法官压力很重。

再一次阐明了自己的立场,凌俐离开了立案大厅。

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侧脸紧绷的线条,戴着副眼镜,中分的头发,被一大群人簇拥在中间的那个男人,不是南之君又是谁?

她下意识地想要躲开,却已经被南之君看到。

“凌俐。”他眼里有几分意外,叫着她的名字,已经朝她走过来。

凌俐只好挪着步子迎过去,面上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南院长。”

“没想到在这里见面。”南之君依旧是严肃的表情,只是声音里的冷意少了几分。

“嗯,我来领取程序性文书。”凌俐推了推眼镜。

前一天晚上,她研究案子太晚,后来昏昏沉沉睡了,却不知道梦到了什么,醒来时候满脸泪痕,眼眶也微肿。

不得已,只好戴上眼镜遮丑。

只是,眼镜能遮住的毕竟有限,南之君一靠近,视线在她脸上一停留,接着轻声说:“工作还是要注意休息。”

显然,他误会了凌俐这幅模样的由来。

而一旁那位穿着月白色衣服戴着法徽的中年人飞快打量了她几眼,看到她手上的几份文书,马上微笑着插话进来:“这位律师南院认识?”

“嗯,”南之君淡淡点头,“我弟弟的朋友。”<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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